抓基层、打基础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贯穿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专门部署,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和重点任务,为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等部署,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提出提升党建引领能力、健全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各类组织的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基层全覆盖等。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要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部署,要提升群众自治能力,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等。在基层治理中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等部署,《决定》稿提出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基层法律援助机制,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等,把城乡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要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行扁平化管理,形成高效率组织体系”等部署,《决定》稿提出统筹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前后篇”文章、稳步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等,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

要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部署,《决定》稿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规范建立村民集体所有的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监督、分配等机制,补齐支撑乡村治理的物质短板。(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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