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单”私下交易,中介无奈起诉,法院判决支付居间服务费5000元

近日,苏州吴中法院审结了一起居间合同纠纷,判决承担居间服务费5000元!


案件梳理:


苏州李先生因需要购买学区房,中介小王为李先生介绍了几套房源并一同去实地看房(每次看房,小王都拍下了李先生夫妇在看房现场的照片),最终看中了一套,让小王与房东沟通价格。


因为该房源是挂在另外一家中介的,因此小王联系到另一家中介的小蒋,让其与房东沟通。


经过沟通,双方就房价达成了一致意见,谈好价格86万元,并约定好时间去店里签约,然而,李先生却并未按时出现。


小王电话联系不上李先生,遂与小蒋联系,却得知李先生曾找到小蒋,说中介费太贵,想要跳过小王,给小蒋5000元,由他家房产中介办理购房手续,小蒋并未同意。


之后,经过多次联系,李先生表示不买了。事实上,李先生最终与房东私下交易买下了该房屋。


“跳单”私下交易,中介无奈起诉,法院判决支付居间服务费5000元


于是,小王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居间服务费8500元。


审理中,李先生确认曾去小王店里找房,小王也带他去现场看了房,但他表示现在购买的这个房屋信息不是小王提供的,是他在网上看到后自己去找的房东。


房东则称其父亲将房屋挂在小蒋的店里出手,小蒋带客户看了房,协商了价格,但是中介参与房屋买卖的具体过程并不知道。后来,是李先生直接找到他签订了合同。


“跳单”私下交易,中介无奈起诉,法院判决支付居间服务费5000元


审理结果:


吴中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经房产中介的居间服务达成了房屋买卖意向,并且已经购买了涉案房屋,可确认李先生与房东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经房产中介的居间服务促成的。


考虑到李先生实际办理流程(即实际付出的劳务),最后酌定被告李先生支付小王居间服务费5000元。


“跳单”私下交易,中介无奈起诉,法院判决支付居间服务费5000元


法官提醒:


经过房产中介的居间服务,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已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买卖双方跳过房产中介私自签订合同,应支付居间费。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的这种“跳单”现象不少,在交易中,各方都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


所以,各位看客们,即使你看不到房产中介的努力与尽心,也不得不看到法律的威严与决心,违约需谨慎!


同时,支付100%佣金并不是说说而已,在法律和道德面前,你没有道理,也没有权利拖欠佣金!而且每个人的劳动成果都应该得到尊重。


“跳单”私下交易,中介无奈起诉,法院判决支付居间服务费5000元


中介不仅是给客户和房主作为信息传递的媒介,更重要的是提供对主客双方信息真实的核实和对双方利益的保障。


二手房交易过程比较复杂,既要出具住房证明,缴纳住房维修资金,还要进行挂牌、网签等等手续,从签订合同到真正过户至少需要一到两天时间,很多要求买卖双方同时在场。


一旦双方时间不凑巧,可能需要的时间会更长,这期间如果没有经纪公司作担保,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支付的定金很难保证。


而房产经纪人通常为客户提供一系列的咨询服务,帮助了解购房的流程,甚至提供包括(合同、法律、估价、勘测、贷款、产权过户)等的全程一条龙服务,令客户的购房经历更顺利。


所以,既然选择了房产中介,就请尊重他们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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