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省考事業單位,是每年報名人數最多的三大公職類考試,由於公務員競爭太大,許多考生把重點放在了事業單位考試中。事業單位分三類:一類是承擔行政職能的,二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三是從事公益服務的。近幾年,事業單位改革的力度越來越大,計劃將於2020年底完成所有的改革計劃,大家或多或少可能會有些瞭解,有些崗位轉為公務員編制,有些轉為企業,還有一些直接被取消了編制。
事業單位分類即將完成,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人員出路不同。關係到3000萬在職職工事業單位是如何分類的?
改革後人員去向
1.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人員
未來或轉為公務員或安置到其他事業單位。
1)對於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果調整為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其人員可轉為公務員,但編制不得突破政府機構限額和編制總額。
2)對於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果將屬於政府的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後,任務不足的事業單位予以撤銷或併入其他事業單位,其人員也隨之分流。
這類事業單位職能任務:
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海事和航運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 理,道路運輸管理,動物衛生監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
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人員
對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2020年前將全部轉企改制。轉制單位註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
在職職工也會轉為簽訂勞動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第一類、被辭退
在事業單位改革中,被整合、核減編制單位的人員,如果由於個人能力不足不能跟崗位相匹配,那麼就會被辭退,這無疑是最慘的一類,被辭退,說出去也不好聽。改革後,混日子的時代已經行不通了,這部分是勢必是第一批被“清理”出去的,不過稍微讓人心安的是補償金會照常發放,辛苦考上的“鐵飯碗”一時之間摔破,難免讓人鬧心了。
第二類、退休
本身就已經快達到國際退休年紀的,國家會給辦理提前退休、內退以及相關事宜。
第三類、自主選擇
有一些事業單位是可以直接並未行政體系內的,所以事業單位職工是可以自己選擇成為公務員或者是安置到同崗其他事業單位進行工作,並不是所有人都有機會進入公務員行政編,這部分人必須有一定的專業技能。
第四類、轉企
有的事業單位已經轉為企業的,相應的人員管理模式也將發生變質,職工編制身份轉為企業員工,以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存在著。
第五類、轉到其他事業單位
這類事業單位人員,是仍舊具有行政管理能力的,如果自身能力無法與公務員工作崗位匹配,那麼是可以進入事業單位單位去進行工作的。在改革中,妥善安置原有職工是必須的,但是在事業單位管理中,確實也是會存在某些職工是“混日子”這不利於單位發展,被淘汰也就成了一個必然結果。你們對此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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