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全额缴税没有进项违法吗?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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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请自来。

不知道具体情况,对于是否违法不好判断。可以肯定的是,类似这种情况绝非长久之计。根据描述,有几个关键点都对企业有深远影响,可以关注一下。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的概念,估计大家都对此有一定的认知,其他不说,最基本的是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题目中提到每月的销售额高有1000万元,可想而知,企业颇具规模,按理说,会计核算是健全的,相关的采购及销售环节都相对完善,不应该存在“没有进项税”这事。

【公司的性质】

商贸公司,属于商品流通的范畴。这种公司的业务主要是购进商品,再出售。通俗来说,就是买进卖出。以现行税法规定,结合上述纳税人身份进行讨论,销售货物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购买方,通常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全部商品都是从小规模纳人购进或所销售商品为免税商品,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情形“没有进项税”)。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商贸公司,并非一定得与一般纳税人进行交易。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不是不行,关键是“没有进项税”,明显不符合逻辑。

【没有进项税】

“没有进项税”,这说法也不好理解。是没有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都没有),还是虽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以上种种同样是“没有进项税”,但性质完全不一样。

没有取得发票,不仅对增值税有影响,对企业所得税也有影响。我们知道,外购的商品,发票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凭据,不说涉税方面,没有相应的凭据,连基本的会计处理都是问题,没有凭据怎么编制会计凭证?

会计跟税务紧密相联系,两者相互影响,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信息可能不准确、完整,自然影响到税务的方方面面。试想一下,账都没做好,税能算对吗?

【举个小案例】

以本题来说,1000万元的销售额,正常的进货成本应该有500万元以上,由于没有取得发票,原本500万元的成本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无疑增加了企业利润,但这个利润是虚的,不但不能带来经济利益,还得多交企业所得税,两头亏!这应该能理解吧,不能理解,咱们简单以数据说话。

不考虑其他因素,正常情况下,销售1000万元,采购500万元,利润应该是5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是375万元。

但是,由于未取得发票,成本50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需要按1000万元来交企业所得税,也就是250万元。收入1000万元,支出500万元,纳税250万元,最后只剩下250万元。375万元与250万元,不用我多说,都应该能辨识优劣吧。

【注意的事项】

由于不知道实际情况,无法知悉是否存在非常规操作,也就不知道是否存在违法的情形。根据描述,一个月的交易数据也不足以说明什么问题。不过,如果长期存在目前的情况,可能会引起税控异常,被调查必在情理之中。

为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最好是在购进商品时取得增值税发票,尤其是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都能少纳税款。

月销售额上千万,年销售额过亿,存在题目的这种情况,可以说是管理层级都出现了问题,其他更深层次的,恕我爱莫能助了。

大概就是这样,我先闪了。


龙门账


作为一般纳税人,无论是没有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没有进项增值税普通发票,都不违法。

一、尽管没有进项发票不违法,但你的税负不是一般的高

(一)没有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你企业进货全部为普通发票,意味着你的销项税没有抵扣,你的增值税率是多少,你的增值税税负就是多少。

比如1000万/月的收入,增值税税率为13%,你交的增值税为130万/月,增值税税负率为13%。

此外,还有税金及附加。

在这种情况下,其销售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成本,在和下述“(二)”相同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的税负要低得多。

(二)没有进项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你的增值税税负率与增值税税率相同,而且销售成本也不被企业所得税法所认可。此时,企业所得税的税负与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同(假设不考虑除成本外的费用和税金附加)。

比如1000万/月的收入,企业所得税税率25%,你交的企业所得税为250万/月(假设按月计算),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为25%。

二、没有进项发票的原因

没有进项发票,这种情况下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是极不正常的。这种不正常,可能有正常的原因,也可能存在非正常的原因。

(一)正常原因

1、上游供货方提供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不能提供普通发票:比如农业初级产品生产者(这种情况,你也不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未工商注册的生产者、以及不愿意开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2、因渠道或独享等原因,产品的毛利丰厚,其丰厚的程度远超过了你企业承担的税负。

个人认为需同时满足上述1、2才叫正常原因。

3、发票对方暂未开具,这个情况只是某个月偶然发生。

(二)非正常原因

1、可能是虚开发票。

2、个人开企业的目的不是盈利,而是以税收的方式贡献国家和社会。

个人脑力有限,实在想不出还去其他原因。

三、问题或风险

在金三系统中,你税负过高或过低都会预警。预警后,一般都让注册地税务局稽查的人员来调研,这个时候你要做好应对。

(一)积极配合说明情况,同时联系上游供货方协助。

(二)合同协议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收付单据、产品出入库情况,涉及到运输的提供相关运输证明等。

如果说明逻辑上没问题,客观上的物证等证据充分,应该是没有问题,调研的人收集完资料进行报告回复后即可。

如果逻辑上有问题,或者证据不充分,或者是除为国家做贡献外的其他非正常原因,稽查上可能需要进一步调研,或者有立案的可能。一般纳税人企业全额缴税没有进项并不违法。如果1-2月或偶尔尚可理解,但3月甚至更长时间或经常如此,却很难让人常规理解。这种异常,不由人不产生过多的想法,何况专业的税务稽查呢?


东岭财经


作为商贸公司一般纳税人,基本上没有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都要采用一般计税办法。如果只有销项税额,却没有进项税额,有两种可能性。第一,采购时没有及时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项和销项在时间上错开了;第二,存在虚开发票的重大嫌疑。


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办法和销售特征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税办法主要是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特殊情况下,采用简易计税办法,应纳税额=当期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作为商贸企业而言,一般情况下都无法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只能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商贸企业是没有生产能力的,干的就是一个倒手买卖的活儿,只有采购了进项,才能有销售。同时,进销项的商品名称应该一致。采购了钢材,只能销售钢材,不可能销售脚手架,采购了油料,也只能销售油料,不可能销售化肥。

只有销项,没有进项的可能性及风险分析

作为商贸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一个月内产生了1000万元的销售额,却没有任何进项。从常理判断,这是不正常的,商贸企业只有先进货,才能销售。存在有两种可能性:

1、生产经营是真实的、正常的

除非是上月进货,本月没有任何进货,本月只有销售,这才是可以合理解释的;还有一个可能,当月采购货物时,没有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那么本月就全部产生销项,没有任何进项。

如果属于上述情况的,纳税人无需担心什么。只是一个月的税负很高,需要垫付很多真金白银交增值税。

2、存在虚开发票的重大嫌疑

商贸企业一贯以来就是税务机关重点关注的对象,因为商贸企业虚开发票的情况频频发生。说得难听点,很多商贸企业就是一个皮包公司,往往从虚抵进项开始,再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收取手续费,开了一阵子之后马上注销,甚至直接走逃。

一个商贸企业一个月内发生1000万元的销售额,却没有一分钱的进项,当月的税负率就会飙升到13%,相对普遍的3%左右的税负率而言,是一个极其不正常的高税负。直接从账面上看,虚开发票的可能性肯定是有的,很有可能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要做好迎接税务机关上门检查的心理准备。


税收大管家


题主的说明不是很清晰,没有进项税分两种情形。

一种是进货没有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比如: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进项发票无法抵扣、对方暂时没有开具发票等。这样造成开具销项1000万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按适用税率全额缴税。

这样不违法,但是这样也会造成税负率太高,出现疑点数据,只要有合理的证据说明,证明交易真实存在。比如:销货时实际收取货款的证据,物流证据,购进货物的其他证据如普通发票、收据;货物存放地等。

一种情形是,没有货物,当然也就没有进行抵扣凭证,没有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开具1000万销项,即使全额缴税,应该界定为属于虚开发票。

根据虚开发票的定义,“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然是否虚开最后由司法部门根据组合证据判定。

发票开具要有真实交易,要据实开具 不能随意改变品名,商贸企业销项要有相应的进项,这是基本要求,而且企业的销售行为,销售方、开票方、收款方必须是同一主体。


新税视点


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果没有取得进项发票,那一定是存在异常。这样的异常不仅仅会引起企业的税负增高,同样也会引起税务的关注,所以企业需要进行自查,看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并及时进行纠正,以免承担较高的成本和风险。

  1. 没有取得进项票的原因

作为商贸企业来说,所销售的货物会对应着相应的采购。并且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通常核算体系比较健全,也会比较关注要取得进项发票的问题。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完全没有取得进项的概率是比较低的,如果出现了完全没有进项,那么可能是一些特殊的原因:

(1)采购发票延迟。这种情况不是没有发票,是还没有取得,或者当时取得的发票有问题,需要重新获取符合规定的发票来进行进项抵扣。这个需要企业尽快获取发票,以进行进项的抵扣。

(2)没有要求供应商提供发票。这种情况在成熟型的一般纳税人是很少发生的,可能是老板自己谈生意的时候没有明确好,这种情况下,还是需要协商,让供应商提供发票。

(3)取得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

(4)涉及到虚开。这个就是违法的了。如果没有真实的业务发生,但是却给下游企业开具了发票,那么自然没有进项可以抵扣。不过这个概率是比较小的。

2. 没有进项对企业的影响巨大

一般纳税人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进项发票,那对企业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有时候可能不仅仅会影响到增值税,还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税=销项-进项,没有了进项,那么税收会非常高。

利润=收入-成本费用损失等,如果没有成本票,那么不能税前扣除,所得税也会虚高。

如果涉及到虚开发票,那么企业就面临非常高的税收风险。

3. 企业需自查原因并立即更正

对于一般纳税人完全没有取得进项的问题,企业需要立即自查,并进行更正。

(1)没有取得符合要求的发票

由于没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而不能进行抵扣的,那么要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取得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2)存在虚开发票问题的

这是高风险的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撤销,必须保证交易真实性。

总的来说,一般纳税人,要注重进项的管理。没有进项,不仅仅是多交点税的问题,根据不同原因,还可能产生相关的风险。所以,及时进行原因分析,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影响了进项,并进行及时纠正才是上策。


财会小童


从你的描述看,这是一笔真实的交易,不违法。

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就是用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进项税额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是否违法以是否违反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为依据,不能仅仅因为没有及时取得进项发票,就认定为违法。

当期没有进项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供货单位没有及时给贵公司开具增税专用发票,这种时间性差异,在业务往来中非常正常。取得专用发票后,可在以后期间进行认证抵扣。

注意保存好贵公司与该笔业务相关的购销合同,收付款凭证,货运单等,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金典财税


这是税警的事。国家有政策,大数据时代,不要动歪脑筋。


用户5908505311464


不违法,因为增值税是按销项税-进项税的差额来征收的,有可能当日无进项可减


彭200039879


这样的公司,百分百有问题


微化有品


这得缴多少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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