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收警示函 计划不少于1亿股份回购实际为0

中国网财经12月24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西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科 证券代码:002653)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海思科存在如下问题:海思科于2019年1月14日披露《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计划以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11月30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海思科实际回购股份为0股。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方案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予以变更或豁免。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承诺相关方应充分披露原因,并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就承诺相关方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变更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海思科收警示函 计划不少于1亿股份回购实际为0
海思科收警示函 计划不少于1亿股份回购实际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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