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粤港澳消费发生纠纷维权难?快来这里“一键投诉”

临近春节,不少市民会外出旅游。想去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旅行消费“话咁易”!但消费时有哪些要注意的呢?如果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消费发生纠纷该怎么调解?

外出就餐吃出蟑螂?!

【案例介绍】:2019年12月初,消费者投诉称在某寿司店内购买了一碗价值28元的拉面,惊人地在拉面中发现了蟑螂。协商后,商家只同意返还7.8元。消费者表示损失金额与赔偿数额相差太大。投诉请求商家道歉并按商品的3倍金额进行赔偿。经调解,商家同意消费者诉求,最终赔偿消费者84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

【律师点评】: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存在过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应当停止食用并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的,应保留发票、购物凭证、协商过程等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在因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中,消费者发现食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4S店未经消费者同意加装配件

【案例介绍】:2019年12月初,有消费者在佛山市消委会投诉和解平台发起投诉,称在南海区某4S店订了一辆新车,提车时商家要求在原合同上加钱,原因是在新车上安装了合同外的配件。消费者交了8万多订金,保留有合同及收据。消费者认为安装合同外的配件前应该进行商量,并希望按原合同价钱提车。

【律师点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如果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在签订合同后以在新车上安装合同外的配件并要求加钱,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合同法》,消费者可以选择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要求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其实,以上例子都是佛山市消委会通过【和解投诉平台】为消费者解决的。

2016年,佛山市消委会成立了和解投诉平台,消费者通过消委会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发起投诉,企业在接到通知的2个工作日内上平台接收,5个工作日内先行和解,如果要转为投诉调解的话,要积极配合消委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019年5月,广东省消委会在“2019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论坛”上,与香港消委会、澳门消委会分别签署了粤港、粤澳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并正式开通“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大湾区消费投诉有了统一载体,涉及大湾区的跨境消费纠纷将由平台统一转给相关消委会跟进处理,一定程度上解决跨境维权难题,促进三地消费融合,助力大湾区优质生活圈建设。

在粤港澳消费发生纠纷维权难?快来这里“一键投诉”

如何实现跨境维权?

在粤港澳大湾区任何一地发生消费纠纷,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如向居所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消费者组织在接到投诉15个工作日内,将此投诉向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组织移转。接到移转的投诉后,消费者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函复对方或向对方提供意见。

消费者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时,应将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购物凭证、合同、协议等复印,并随投诉材料移转消费纠纷发生地消费者组织。

消费地在内地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消费地在港澳地区的,分别按照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另外,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与葡萄牙消费者组织的消费维权转办平台。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居民在葡萄牙(购买地)发生消费纠纷,或葡萄牙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购买地)发生之纠纷,可由居所地的消费者组织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转介。

佛山市消委会表示,接下来将会加强对和解投诉平台的宣传力度,提高平台的利用率,尽可能引导消费者通过该平台解决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投诉渠道。同时,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实现大湾区投诉“一网转办”,改善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慢、维权贵”的现象。

平台还将建立多元化解机制,引入更多的专业人士、志愿者等力量,进一步发挥律师顾问团的专业作用,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调解的法律效力,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营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供稿: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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