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美1121
見過,離婚後還生活在一起的夫妻,大多是因為有太多的無奈。
鄰居小李就是一個例子:
小李和她老公屬於晚婚,結婚的時候她都32了,男方35。本來這麼晚結婚,婚後雙方都應該好好珍惜才對。可誰知婚後倆人都發現他們彼此並不合適。女的說男的自私、懶惰,男的說女的強勢、不講理。一起生活了6年多,在孩子5歲時,倆人離婚了。對於離婚的條件,倆人出奇地一致:離婚不離家。因為他們都不知道離婚後哪裡才是自已的家。於小李而言: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孃家是回不去的。於男方而言:父母的家只能是父母的家,有時間去看父母可以。經濟條件又不允許任何一方可以單獨買房另過,只能無奈在同一個屋簷下棲身。還有就是雙方都認為這是對孩子最好的保護。
當然,也有為了買房、為了轉移資產等各種原因而假離婚後還生活在一起的夫妻,但畢竟是少數。
大多數離婚後還生活在一起的夫妻都 因為自身經濟或孩子的原因而選擇這種方式。畢竟,成年人的婚姻,承載了太多的無奈,而這些無奈,也只有自己才懂!
破繭成蝶1
見過,這樣的夫妻,我身邊還真不少!也就是所謂的“離婚不離家”吧!
我大姑的大兒子,我哥,就是這種情況。
大哥和嫂子因為婆媳不和而離婚的。離婚的時候,他倆都已經做了財產分割,並且,兩個孩子也都說好了一人帶一個。
我哥帶兒子,我嫂子帶閨女。因為兒子那時候才幾個月,需要人帶。而閨女都已經上小學了,不再需要人帶著了。嫂子在外企上班,沒時間去帶小的,所以自己選擇了帶大的。我大姑選擇了要孫子,她來帶。
離婚之後,他們也確實分開了一段時間。但是,好像也就是兩三個月之後,又搬回到原來的房,共同居住在一起了。
我想,這其中,應該是和夫妻之間的感情還在,並且孩子們也都需要爸爸媽媽的愛而導致的。
現在,他倆辦理離婚手續好幾年了,也沒復婚。有幾次,我們開玩笑的讓他們復婚,這樣下去,也不太好。但是我嫂子有點不想復婚。
她說:“目前這樣,我覺得挺好的。沒有過去的哪種婆媳矛盾了,自己也不用再去糾結很多事情了。離婚之後,你哥的有些不良行為,也有所好轉。如果復婚之後,我想,他一定又會想過去那樣。並且,你大姑脾氣也不太好,現在是因為顧忌著我們已經離婚的事實,對我稍微客氣一點。如果復婚了,沒了那層客氣在裡面,又會想過去那樣。我真是過夠了過去的生活了!”
我老公的一個同事,也是這種情況。
但是,他們辦理離婚手續,純粹是“假離婚”,為了買房而離婚的。
辦理完離婚手續之後,他們該幹嘛照樣幹嘛。一切照舊,完全就不受手中的“離婚證”而影響。
他們的女兒,壓根就不知道爸爸媽媽都已經離婚了。更別說家中的雙方父母了。
現在,房子已經順利拿到手了,他們的工作室也乾的風生水起的了。
夫妻倆完全沒有因為離婚而離心。
我想,很多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是有原因的。有的人,最初的目的,應該就是“假離婚”,為了買房而已。這個,在一二線城市,應該算是很普遍了。
離婚不離家,這種現象,太正常了!
但是,魚兒想說的是,如果目的已經達到了,如果有機會,還是儘量早點把去復婚手續辦了吧,尤其是女人,更應該要重視這方面的問題。畢竟,法律,可不承認什麼“假離婚”之類的。沒出什麼事,一切都好說,一旦出事了,哭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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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過我就是,和老公離婚九年了,離婚之後就回了孃家了,但是瘋狂的想念孩子,沒辦法又大包小包的回去了,還是早晨六點起床給孩子做早飯伺候父子倆上班的上班上學的上學,週而復始每年都回去住幾個月,我們反而比沒離婚時過的更祥和了當你想要張嘴吵架時,唉我們已經離婚了沒必要吵架所有的戰爭瞬間粉碎了一笑而過,該去喝酒的去喝酒該熬夜的繼續熬夜早晨起來做個好爸爸好媽媽依然是我們不變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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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著呢,我對門的1106住戶就是離兩年了,還在一起住一起生活,不過自離婚後男的去廣州總公司去了,原來倆人在同一公司上班,杭州是分公司。男人一個月基本上要來二次,沒離婚的時候還沒聽到到他倆晚上的動靜。自從離婚以後每次男人回來的晚上那個女的叫聲旁邊的住戶都能聽見,有一次1104號主還來拍他的門,叫她小聲點。除正在性愛的人以外,聽到那叫聲估計絕大多數人都在想入菲菲。
喬司朝陽
見過,我的孃家附近就有一對夫妻,四十多歲的時候,因為男人一天到晚懶懶散散,不幹活,到處晃盪。也不掙錢,女人為了嚇唬一下男人,就離婚了。目的是希望男人能夠反省一下自己,改過自新,去找活幹。
可是好像也沒有奏效。
氣的女人差點生病。
不過,就一個房子,怎麼生活?
還是得在一起過。
男人又不會做飯,女人一做好飯了,男人就去蹭吃蹭喝。女人雖然生氣也沒辦法。因為畢竟還有兩個孩子。
每次男人不去找活幹,女人就拿笤帚趕他。後來也勉勉強強一年幹個半年活。比不動強。
女人想再找一個人,可男人又不讓。雖說是離婚了,到底還是沒完全斷了。
最後,還是又生活在一起了。
只是離婚證還是各自拿著,也沒復婚。
現在倒是好了,領了退休金,有了點錢了,兩個人也不吵架了,懶惰的男人反而當家做主了。
真是個笑話。
兩性感情世界
你見過離婚後還在一起生活的夫妻嗎?
以前認識一個老闆,公司做的還不錯,因此身邊圍著許多女人。本來在老婆眼裡屬於完美的老公還是出軌了,老婆無法原諒他,最終還是離婚。當時孩子正在讀初三,準備中考,因此兩口子就沒把離婚事告訴孩子。在孩子面前是正常夫妻,只要孩子不在,妻子一句話都不跟他說。孩子上了高中後開始住校,孩子平時上學時他們兩人各忙各的,都經常不回家。但一到週末孩子回來時,兩人繼續扮演著夫妻。直到孩子高考完才告訴孩子,兩人正式分開。
現實中離婚後還住在一起的夫妻還不少,多數是因為以下幾方面原因:
第一,不想讓孩子知道,擔心影響孩子學習。這種情況是最多。
第二,只有一套房子,離婚後另一方無住處,暫時同房但不同床。
第三,離婚後一方後悔了,因此不分開尋求復婚機會。
第四,由於特殊原因,涉及公司利益或個人形象,不想讓外界知道,這種情況上市企業股東和明星比較多。
結婚離婚本來就是兩個人的事,每個家庭情況不同,不明真相作為旁觀者都不應該妄自評論。
陽光背後是月光
離婚後還在一起生活的夫妻,我見過一對,而且目前他們還住在一起。
這一對是我閨蜜和她老公,他們離婚是因為兩個人性格的都好強,結婚四年吵架的時間比安靜過日子的時間還要長。
奇怪的是,兩人離婚後住在一起反而不吵了。用她的話說就是:“他不是我老公了,老給人家臉色看有點說不過去。”兩個人從吵架到客套,關係變得很平淡了。只是因為孩子每到晚上就找媽媽,她回來陪孩子。後來,她前夫說,要不你就住這吧,等孩子大點再說。
閨蜜沒房子,剛離婚在外租過兩個月的房子,後來還是搬了回去住,一直住到現在。像她這種情況,住在一起是為了孩子,如果她和前夫不重新結婚,那麼這種情況也維持不了多久,萬一哪天其中一方找到了另一半,分開也是必然的。
離婚後夫妻還住在一起的原因基本上都跟孩子有關。我閨蜜這個還算好,因為基本上雙方從吵架過度到了不吵架,如果兩人復婚,經過這一輪磨合,說不定以後還會變得幸福起來。
但實際上,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少的,夫妻倆不管是因為感情不和離婚,或是出軌等諸多外在因素離婚,離婚後對對方的怨氣沒那麼容易消散,如果為了孩子在一起生活,家庭氛圍要麼是冷漠,要麼是延續之前的爭吵,不管怎樣,如果實在合不來,離婚後還勉強在一起生活並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所以,如果還考慮離婚後要不要一起生活,倒不如先不要離婚,好好克服一下需要面對的夫妻問題,因為婚一旦離了,很多東西想挽回就沒那麼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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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青馳
我表哥和表嫂,當初因為要買房子,
第二套房子的稅比較高,為了鑽法律的空子,
就假離婚了,當然這件事除了他們倆,我們都不知情
甚至連小姨都不知道他們去領了離婚證的,
雙方還正常的生活在一起。
這之後,不知道是嫌麻煩還是怎麼了,一直也沒有再復婚
一年多之後,表嫂忽然的就對錶哥失望透頂的樣子,
雙方矛盾越來越多,最終爆發。
鬧到了派出所,搞得表哥也心灰意冷。
於是,原本有感情,可以說是很恩愛的兩個人對我們宣佈他們離婚了,
還說是早就離了。
也就是這個時候,我們才知道原來他們都領了離婚證一年多時間了,
這之後,就算是徹底分開了。
各自也都有了新生活,表哥又找了對象,都準備結婚的時候,
表嫂有後悔了,回來找他。
但一切都已經回不去了,所以也只能作罷。
其實,對他們倆之間的事情我們都覺得比較惋惜的。
因為倆人是自由戀愛,從白手起家到後來的有房有車,
是一路相互扶持走過來的。
都是該死的假離婚,搞得倆人假戲真做。
人心啊,有時候真的太貪。自己給自己預設了一個不好的結局,
怪誰呢。
老徐說事999
見過我還體驗過,倆屋一廳,分的清楚,一大廳共用,電視分單雙號,單號她,我雙,廚房早八點歸她用,個自的用品分著用,二,家裡不能會客,電費水費平均分配,孩子愛住那屋都可以,跟那個吃都優先,
這協議定了和沒定差不多,她不執行啊,我做好飯她強行吃依然霸道,離婚了還命令我給她洗衣服……我和那個來往她還是管……她說為我好……這叫那國的離婚,我要搬家她要根著,反正賴上了愛咋咋的
公證25324572混蛋
你見過離婚後還在一起生活的夫妻嗎?
朋友們好,我是曉晴說愛。
見過呀,我的鄰居張姐,十年前就和她老公離婚了,我的印象中,自離婚後,就一直住在一起,直到今天。
每個人的情況都是不同的,有的人的婚離的就很決絕,而有的人的婚離的就很猶豫。張姐就屬於後者。
選擇離婚,大多情況都是不得已而為。十年前的那一天,張姐選擇和她老公離婚,是因為發現了老公的婚外情。
張姐屬於那種大大咧咧的女人,但認起真來還是很可怕的。在她老公“東窗事發”的第二天,他們就去民政局扯了離婚證。
張姐和她老公一直是很恩愛的,在外人的眼裡對他們的婚姻基本上都是嫉妒羨慕恨。她老公也是那種實在人,出這種事也都在大家的意料之外。
那一夜,老公是跪在地上和張姐哭著道事情的原委的。離婚,也是她老公提出來的。為了彌補對張姐的傷害,她老公執意請求要做兩件事。第一件事,就是必須離婚,並且淨身出戶,以示懲罰。第二件事,就是在家閉門反思一個月,以示悔改。
那天晚上,張姐倒是挺冷靜的,並沒有大發雷霆或者破口大罵。耐心的聽老公把他所想說的話全部說完,最後同意了她老公的請求。
她老公婚外情的故事,再沒有了故事。在外人的眼中,兩個人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似的,人是成雙成對,出出進進。給我的感覺,是他們比以前顯得更恩愛了。
在我看來,張姐和她老公都是很智慧的。能把婚外情這樣的事,處理得平靜如水, 也令我為他們豎大拇哥。
我是一個好事之人,就前些天和張姐在一起,我還問了她一個很私密的問題。
“這都十年過去了,你和老公復婚了嗎?”
“沒有。因為當初離婚的時候,我就給他定下了考察期,餘生。”
這更令我仰慕張姐的智慧了。雖然離婚了,雖然老公是淨身出戶,可那些真的是紙面上的東西,實際上,他們一天都沒有失去恩愛,一天都沒少了對愛情的呵護。
我和張姐的老公來往甚少,但通過張姐的這句話,在我的心裡,給張姐的這位老公樹立了高大形象。主動提出離婚,停止對對方的傷害。願意淨身出戶,以示對自己錯誤的懲罰。願意用餘生當做考察期,以示自己悔改的勇氣和決心。這樣的男人,即便犯了些錯,在我的心裡形象也是高大的。
我不知道張姐和她老公這輩子還能不能再復婚,不知道張姐是否會提前結束對她老公的考察期,實際上,這些東西,在他們自離婚就沒有分開過這樣的事實面前,已經變得毫無意義。
用張姐的故事,回答您這樣的問題,我覺得是貼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