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请的一些法律援助律师一点意见都不能给?

历史本真


1.要律师和对方达成和解,你就必须先给律师一个底线,表明最低多少金额可以和解。2.也许你给的报价律师觉得对方根本不可能和你谈,所以只能拒绝。3.即使律师花了很多时间和对方协商,按照你那个底线和对方达成和解了,很多当事人在签字前会反悔,不肯签字,律师做了无用功。4.看看头条上有多少人在说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律师为不被怀疑,通常会通过法官组织调解。5.胜诉率是扯淡,我告诉你78%会赢,你相信我给你的这个数字么?一般律师只会告诉当事人赢得几率大还是输的几率大。告诉当事人100%赢,那个违反执业规范的。6.我告诉你80%几率赢,结果输了,那我有判断错误么?


张沈南律师


因为律师做久了亏吃的多了,你说的这种事没有律师会去做,都是容易出事的情况。

我见过一个离婚案子,当事人委托律师时签的代理协议,其中有一条:是否同意代理律师代为约见对方当事人(妻子一方)进行调解? 这个当事人写的“是“ 但是开庭的时候,中间双方摆事实和证据,感觉自己理亏难以得到想要的结果时,这个当事人突然开始指责自己律师,说他背着自己给他的妻子打电话约见面了,他妻子拒绝了见面如何如何,言下之意说他委托的这个律师背着他联系他妻子耍花招!

他的律师当庭出示了他写的委托事项及相关内容,是他要求律师联系对方进行调解的,这个律师很不留情的斥责他背信弃义,并当庭退了他的律师费表示不会再担任他的律师。

之后这个律师即火大又后怕不已,说幸亏当初没有嫌麻烦,要求这个当事人填写了律所要求的案件登记信息。否则以这个当事人的人品,自己理亏不愿意认账,反而拿着律师联系对方当事人的事情跑到相关部门去闹的话,律师就是真的黄泥巴掉裤裆了!

其实,有一定经验的律师都会听过类似这样的例子,当事人理亏感觉案子难以取胜的时候,就调转枪口给自己律师栽赃,希望找别的人替自己背锅!有一些律师甚至因此被坑进监狱的!最著名的就是北京一位女律师曾经代理的一个案子,这里就不再详述。

也因此,律师圈子里有了个俗话,“当事人、当事人,当面是人!”

题主的另一个问题,问律师有百分之多少把握,要律师给一个案件结果的承诺,这确实违反了律师法!这是律师法明令禁止的行为。


鱼北游132


经历过,太恶心啦,后悔找法律援助,

工伤辞退,证据充分,问她,我有什嘛权益可以主张,不说,

立案,等等都是自己去,给我打电话,元旦前三天,说元旦后,见面, 等一周,见面,让我去取申请表,等一天,写申请书,让他看看有什莫错误,自己去立案时三个错误没看出来,

劝我给对方律师面子,

赔偿金很明显少一个月,根本不给你交流,

仲裁调解时,劝我给对方律师面子,

都不想说啦,

建议,出现标底大,实在困难,就去找法律援助,不是就不用去,

仲裁调节,不要听那些调解员忽悠,去法院多咨询,司法局,直接仲裁,


鹰王6666


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既然愿意承担这项工作,就应当像对待那些非法律援助的事项一样,尽心尽力地完成工作。这是一名律师应有的素质。

就提问者提出的法律援助律师对这几个具体问题的态度,我的看法如下:

1、本人在执业过程当中也常常会遇到代表委托人与对方律师谈和解方案的情况。为什么由自己律师与对方律师谈和解方案呢?简单说,就是大家都是法律人,对有关法律规定都很清楚,谁也无需在法律上忽悠对方,而且各自都知道自己当事人一方在这件事上的弱势和优势,可以比较理性地考虑问题。当然也会有那种蛮不讲理的律师。

英文世界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射杀信使(shoot the messenger)”,意思就是当我们听说一个坏消息的时候,我们会因为不喜欢这个消息,而连带地想要把带来消息的人给干掉。这就是为什么常常当事人对自己的律师与对方谈的和解方案不满意的原因。

既然是和解、是协商,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都要有必要的让步,大家都不让步,就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总希望对方让步,也不可能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一旦达成了,当事人往往又有失落感,认为自己让步太多了。于是就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律师能力不强?自己律师与对方串通损害自己的利益。

而且与对方谈和解方案往往费时费力,再加上前面说的不讨好,整个就是受累不讨好。因此,有些律师拒绝做这项工作也是情有可原。

2、律师不对案件的胜诉做百分比预测是符合律师执业规定的。但是,律师完全可以分析己方证据被法官采纳的可能性,可以分析己方证据的证明力的大小。

3、提问者遇到的这位律师的做法并没有错。担任法律援助的律师往往都是些职业经验并不丰富的律师,因此,他们可能怕出执业过程中出现纰漏,所以都比较谨慎。

再说个小事:五一节放假的最后一天,我到所里,听到有人在接待区大喊大叫,我过去一看,是一名五十岁左右的女当事人,她喊“我都等了四个月了”。我只听清这一句,其余的喊声就是西斯底里的狂喊。直到后来是110的警察到了,情况才缓和了。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律师是什么?就是要谨慎地对待当事人,谨慎地对待当事人提出的一切问题。


律师张晨阳


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虽然我不是律师。做人首先要学会以己及人!比如说你自己是一个援助律师你会怎么做?一次两次无所谓,就当做善事,长年累月呢?律师大多没有固定收入,他们也要养家糊口,而且,做援助律师的大多没什么案件,或者刚考取律师照的律师,大家都很忙的,谁有心情老是做一些连电话费,路费都要自己出的无偿援助?我也是一个农民,学历不高。但是我知道人总是要靠自己,现在的时代网络发达,什么资料找不到,诉状不会写,不会上网抄一份?再不会去法院看看范本,要什么证据自己收集,收集不到写申请请求法院去查,自己的案件和什么法律相关就看什么法律,边打官司边学,遇到什么问题上网搜一下看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刚开始我打官司花了一万多请了一个律师,开完庭出来说这场官司输了九成,我不信邪,王炸在手会输?在我和妹妹的努力下,历时三年才最终打赢官司。目前独立完成五次诉讼,而且是完全胜诉。我不是在炫耀自己多么厉害,而是告诉大家我也是从零开始,一步一步走过来,打官司也不是一件什么高大上的事,我能做到的你也可以,人最终还是靠自己!


健少56107766


个人认为,律师的合理化建议比法律条文更能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会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但为什么法援律师不给或不经常建议,这需要从很多方面理解。

一般来说,注意,仅是一般而言,法援律师多为刚执业、案源少、经验少的律师,一方面通过法援案件积累经验,一方面也要生存,这时因为执业时间较短经验尚浅,也给不了多少建议。另一方面,执业风险越来越大,以前很多律师都可能从良心角度给出专业建议,但好多得不到理解,最后好心没好报,使得好多人不敢随便给建议,犹如医生建议患者吃仿制药…的后果…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法援律师都是执业经验少的律师,仍然还有为数不……怎么多的、不沽名钓誉的、执业多年仍然相信公平正义终会实现的律师,但,少。

最后,法援律师的劳务费确实不多,而且法援的指派具有一定强制性,古话说重奖之下必有勇夫,其实聘请律师就是购买服务,还有句话说,一分钱一分服务(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法援律师不会在法援案件上耗费全部精力,毕竟谁都要为生计奔波。当然,律师行业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好像顺到其他地方了),但凡事光想着自己只会累己怨人,我觉得这话对律师和委托人都适用。

最最后,又有多少人会真心愿意相信自己的律师,无论是法援还是自聘?!又有多少当事人在面对律师时会坦诚相待据实描述,我相信,开庭时作为代理人所了解的案件事实有时甚至不如对方知道的真相多,我更相信,其实每一个法律人在学习法律时、律师初执业时,都曾抱有一腔热血,但因各种原因这腔热血在慢慢冷却。


風無相


并不是所有的都是这样,一棍子打死所有的法律援助律师,只能说明看问题还不成熟。我做法律援助的时候,一直尽心尽力,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当事人也会无所谓,并且还极度不信任,但是我依然站在当事人角度维护他,最后达到了他想要的结果,一句感谢都没有,还唯恐避之不及,搞得我出力还不讨好,这些情况出现的时候,我也不会说法律援助的当事人都没有感恩之心,因为,任何事情都要特殊问题特殊考虑,不能武断结论。

希望每一个人在法律面前,都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达成律所褚文君


法律援助,本是面对有困难,有需要的群体实施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的,受司法部门委派,如果是一位有良知,有责任心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应该尽心尽力为服务对象献计献言,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争取获得更大的利益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因为“免费”而走走过场,应付了事,真的对不起自已的职业,也有失于民众对法律工作者(律师)的信任,从而涉及影响到整个司法战线的信任危机,而不是个人行为的问题了,所以,建立建全司法援助,不是挂个牌子,摆个面子,吸引案子,然后是无钱不为,为而不专,专而不负的拖沓态度,更不要一切向“钱”看,法律工作者(律师)办案需要钱,但法律不是市场买卖,有的诚信、名誉比金钱更重要,为什么英雄、见义勇为者不留名,面对金钱不动心成为人民心中高、大、上的人物,而敛财贪钱者则成为渺小可耻之人就是这个道理。愿每一位法律工作者都要坦开胸怀,为需要求助的人民群众服务。


军唠壹言


援助律师真正负责任的不多,但有,真正看卷的不多,但也有,多数是应付,援助制度基本失败,一个案件不到两千,有些律所承包了,但不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一分价钱一分货,也就是这么个意思吧,可能不太对!


河南律师胡献刚


我一直都认为作为一名代理人而言,委托人的利益永远都要放在首位。从接受别人委托的那一刻起,就要对身上的使命报有敬畏之心,而不管是否有代理费用,不管费用的多少。

法律援助的律师确实一般都是刚入行不久的小白律师,根据您问题中所述,我认为是援助律师没有跟你沟通清楚,但他所说的确实没有什么问题,刚入行的律师可能在与人沟通的技巧上还需要多加学习,所以才让您产生了些许误解。

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帮助自己办案,肯定就是希望可以在纠纷中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也喜欢问律师官司能不能赢,有多少成把握之类的问题。作为代理人的我们也要表示理解,但我们绝对不能在委托人面前画大饼,因为这是有违职业精神的。我们能做的只是根据事实合法有效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具体到案件中我们需要站在委托人的角度安抚委托人的情绪,要和委托人共同协作,共同作战。

委托人如果有通过和解解决纠纷的意思,身为代理人的我们也应该尽力的去促成和解,因为和解是最好的解决问题方式。但和解也就意味着双方都要做出让步。在具体的案件中,身为代理人的我们应该首先与委托人沟通,确定我方能做出让步的最大限度,然后和对方律师一起努力促成和解,以明确透明的方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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