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23年,因家里原因申请离职,但公司只原赔偿18个月,是否合理?

心若永善


主动辞职,公司还给赔钱,你走了,估计一堆人抢着要进来吧。

这么好的公司还真是不多见,因为于情于理,个人的原因主动申请离职,公司是不用承担任何补偿费用的。主动提出的离职申请,有且只有在公司错误在先的情况,否则你任何申诉经济补偿金的行为公司都无需理会。

你工作了23年,公司愿意给你18个月的赔偿金,你却说只愿意赔偿18个月,还在这里问大家是否合理?我想告诉你,这太合理了,合理到我有点难以置信,你确定不是来搞笑的吗?如果不是,我认为你真的不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不懂感恩,你可能会失去很多的。

我告诉你,如果你不满意,公司可以分分钟收回这个决定,当你还在纠结是否合理的时候,很可能自己一分钱都拿不到了。这不是吓你,你如果还在用是否合理这样的逻辑和公司交流,到时候真的就是煮熟的鸭子飞跑了,剩下自己一个人暗自神伤了。

好好地收下这笔钱,然后感谢公司的付出,这样对一个老员工的公司真的不多,离开了是你的损失,好多人被公司主动辞退,一分钱都拿不到的,你想想你,主动辞职还能有18个月,这公司一定是念及你长期的付出,这也是你长期努力的结果。

好好收下这笔钱,如果可以的话请相关的领导和同事吃一顿饭,毕竟都是有情有义的人,能有18个月的钱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点付出也是必须要的。毕竟不是每个老员工都能拿到赔偿的,你很幸运,好好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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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HR


你好,你在公司干了23年,现在因为家庭原因申请辞职,也就是你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公司能够给你补偿18个月的工资,太不合理了,简直超出了我的认知和想象。

你自己申请离职,公司还愿意补偿你,而且这一补偿就是18个月的工资,我断定公司应该还有其他的因素支持这样补偿,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离职补偿规定,员工因家庭原因主动离职的,公司完全可以不给补偿,不管你在公司里面干了多少年,都是没有的。所以,公司给你18个月的工资补偿,一定另有原因。至于具体什么原因和情况,你没有说,我也不好过多揣测。

如果公司真的是因为其他的原因补偿你18个月工资,相对于你在公司干了23年,这个补偿数额也是很可以了。如果没有其他的原因,就是你在公司干的长,主动辞职了公司还这么慷慨大方的补偿你,那么没得说,18个月的补偿真的是“天上掉的大馅饼儿”。你要知道,很多很多其他公司的老员工被辞退都拿不到一分钱的补偿,很多很多企业都在想方设法的让员工主动离职而避免补偿。所以你主动离职能拿18个月的工资补偿,我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太不正常了,超出了我的常识。

总之,你干23年,主动离职能获得公司18个月的工资补偿,要么是你跟公司还有其他的事需要用钱解决,要么是你在公司的贡献非常非常的大。但总的来说,不管哪种情况,补偿你都是合理的。

最后,我想知道公司为什么要补偿你18个月工资,能说出具体原因吗?


Sir聊HR


不合理,按照劳动法规定,如果是员工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赔偿的。


你在公司即使做了23年,自己主动申请离职,公司根本就不需要给你支付赔偿金。而且看你这口气,似乎对单位很人情化地主动给你18个月的额外工资还很不满意。真是有点太贪心了。


还是赶快拿钱走人吧,别让这天上掉的馅饼突然消失了。


红尘笑笑生


合不合理这个事情真是仁者见仁了,你家里有事情,自己主张离职,能给你补偿,这个单位真不错了。很多的单位是做不到的,即便你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公司给了你18个月的“补偿”啊,要你自己纳税税钱都不少拿,帮你省了吗?


合法,是一定合法的。

(虽然你没有说明这个“赔偿”包括的内容,是否含有赔偿金、保密和竞业禁止,以及你的待遇,但你公司能给你18个月相信已经把法律放在首位了)


没错,每满一年按一个月补偿,众所众知的,可有一点,还需要你分清楚,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但是劳动合同法是在2008年执行的啊,放在现在不过才10年,此外,在赔偿金上限上也有约定:月工资高于所在市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再结合相关法律对照下,看看自己真的吃亏了吗?或者你把更为详细的信息拿出来,咱们聊一聊。


雷填填


10多年前,我在一家港资企业打工,老板人对人很好。后来我辞职了,临走的时候,老板给我多算了一个月工资。

但也仅仅是一个月,这还是在老板大发善心、对我非常认可的情况下给的!他还特意交代发工资的人不能说出去,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享有的,也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攀比。

所以针对题主所说的情况,我认为这就是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你能在一家公司混23年,没被扫地出门已经是洪福齐天了,临走时竟然还能拿18个月的补偿,可以说简直是前世修来的福,我真怀疑这公司是你家开的,或者你家小舅子开的。

如果题主是寻开心的话,我认为你应该去找公司一把手,请求再多补偿一些,如果你们公司钱多到烧得心发慌,或者老板是活菩萨,估计肯定会考虑。

道理大家已经给你说很多遍了:你自己提出辞职,无论什么原因,包括家里原因,按道理可以一分钱不补偿,更别谈什么赔偿了(赔偿是指公司有错,跟补偿不是一回事)。

只能说,你能拿多少补偿,那都是你的本事,你当然没错,但拿出来炫耀就是你的错了!

真要问合不合理,这肯定是极其不合理,你让其他员工怎么想,是不是每个人只要一辞职就可以如法炮制?

我要是你公司的一把手,看到你还敢在网上发出这样的疑问,我立马一分钱不补给你,这些钱发给其他员工当福利不好吗?省得你在这里聒噪!我看白眼狼确实都是养的,你太过分了。

于情于理,给你补偿18个月工资都很扯(这个公司的HR应该下课)。如果你的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哪怕合法的辞退你,最高也不过补偿12个月,不管你在公司干了多长时间。

所以只有一种可能,你根本不是什么家庭原因自己提出离职,而是被公司辞退了。被辞退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别不好意思承认,编出这么低级和漏洞百出的理由,真当网友是傻瓜吗?

如果题主你真的是被公司辞退了,已经跟公司协商好,那你当然可以主张按照23+1的补偿标准给与补偿,这是合理的,也不会被人吐槽,觉得你这个人太无理取闹了,该知足了。但前提是你得说实话,不要藏着掖着,那样对解决问题没有丝毫帮助。

当然了,如果你一口咬定确实是自己辞职的,那只能说明你这家公司真的对离职员工很不错,一般私企不太可能这样做。或者给你18个月的所谓“赔偿”,要么是竞业限制一次性的补偿,或者其他不可告人的“封口费”,只有你自己心理明白就行了,没必要拿出来说。

总之,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你占得了便宜就不要作声,出来嘚瑟就更不对了,赶紧拿钱走人,想想以后怎么办吧,别再这个事情上折腾纠结了!

作者:喻派职言,今日头条签约作者,15年人力管理经验的职业导师,关注我了解更多。(出版有《绩效管理顶层设计》、《互联网+人力资源管理新模式》等专著)。

喻派职言


简直不合理,你也太幸运了。因为个人原因而选择离职,公司还给你赔偿18个月工资,这样的用人单位哪里找,反正我是没有见过。

我有一朋友,在一家公司做了将近三十年,最终因为个人原因而选择离职,公司也不过只请他吃了一顿散伙饭。

劳动法里面其实并没有这项规定,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按照正当流程走,给你办理离职就行,出于仁义,最多给你一点奖金。

从此举动可以看出,你们公司非常的仁义,是一个值得追随且有情怀的公司,从另一方面来讲,你在这家公司干了二十三年离职,最大的原因是出于感恩,可能你在这家公司做出来一些贡献。因此,一定要学会知足,学会感恩。


肖军说职场


得了便宜还卖乖?

员工主动申请离职,不管是什么原因,公司都不会给与你赔偿金。

题主在一家公司工作了23年,想必最少也是基层的管理层,或者在公司的财务、技术部门担任要职,不然公司是不会给你18个月的补贴的。

我朋友的父亲就是某大型企业的高管,今年体检的时候查出身体出了问题,于是就直接辞职在家里准备好好修养,辞职没多久公司的老板就拿着2年的工资来了,说这是公司给与老员工的慰问,实际上是希望他最少2年内不要上班,因为他爸在公司是技术主管,公司是靠技术赚钱的,害怕他跳槽到新的公司,会对公司的利益产生影响。

再加上老板和他爸的关系非常好,离职的时候放人也很痛快,就像是在企业里办理了内退,公司先养你几年。所以题主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啊,好好珍惜这18个的工资把,大多数人离职的时候一毛钱都没有。


共享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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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你既然提出来了,说明你觉得公司现在的赔偿不是很合理,心存疑虑。但是一般来说,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公司不予赔偿也无可厚非,当然也有例外,下面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种情况是我觉得可能是因为你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比较长,公司觉得你贡献比较大,对公司付出的比较多,所以可能给了你一部分赔偿,这是公司处于情义的补偿。按照劳动法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按照你这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解除的,最多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没有什么过错或违法行为,18个月工资的补偿是合理的。

第二种情况是你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你需要保守公司的一些商业秘密,这种情况下离职公司是需要支付一些费用的,但是这个费用看公司当时签订这些协议的时候怎么和你约定的,如果约定的金额公司的赔偿已经达到了,那就是合理的,如果没有达到,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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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GOGOGO


跨越2008年的经济补偿分两段计算,2008年前用的是1995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在经济补偿方面有所不同。

按时间算,你应该是1995年加入公司的,那么2008年国家劳动法做过一次调整,2008年前的合同约定,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离职,都会有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一个月待通知金,即所谓N+1,没有封顶的说法。2008年之后按现有的法规及合同要求,一般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被动离职的N+1,N是2008后算起,不超12个月,基数为社平工资3倍内,+1为待通知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则可以不+1。以上为一新劳动法规要求,按此计算的话,你应该是2008-1995=13个月的经济补偿,不封顶。被动离职的话是2018-2008=10个月,有封顶,再加上之前13个月,即23个月。

特别说明的是,每个用人单位或每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有所不同,在劳动法范围之内即可,也就是说,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签的。


云开日出1689


在公司干了23年,因家里原因申请离职,公司赔偿18个月工资。这是自己申请离职,按理来说,公司不用赔偿,自己离职的情况下,公司还能补偿18个月工资,这样的公司真是太好了。

一般,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才会有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题主是自己离职,不涉及《劳动合同法》的辞退补偿。

自己离职公司能给出补偿,并且给18个月补偿,公司会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

1、公司念旧情给出赔偿。

毕竟在公司干了23年,论专业和忠诚度,都没有问题。公司看在你贡献比较大,走的时候给出一笔丰厚的补偿,这样的公司真是百里挑一。

一般的公司辞退员工都不会给补偿,为了不给补偿,还会采取挤兑员工、降薪调岗等方式让员工自己离职。

2、离职员工掌握公司核心技术、客户或与有什么协议,公司给出补偿。

这种补偿就要看具体协议以及合同内容了,要是员工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离职时,为了不泄露公司核心技术,采取措施,对离职员工补偿,也是完全有可能。

因此,自己离职,公司能给18个月的补偿,是非常人性化的公司,不存在不合理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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