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物業公司因資金緊張,選擇撤離。是什麼原因造成物業費難收取?

梁雲興


物業主動撤離小區,說明這個小區問題大了,大因許多業主對物業有意見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物業費收不上無法經營,造成服務質量更加下降,業主意見更大,交費的更少,形成小區服務更差,衛生不好,基礎設施損壞不修,綠化無人管,治安混亂,小區更不和諧,從而形成惡性循環。走一個物業公司,又換一個物業公司因基礎設施欠帳無錢及時修復,業主意見大,小區更不和諧,很快會又撤離,以後可能無物業公司敢進駐,最後可能形成棄管小區。哎,最終受害的還是本小區長住戶的利益,樓價下降,環境太差,影響生活質量,那些整天帶頭鬧事的人避之遠運的,甚至早賣樓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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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根本的原因,一,是目前我們普通民眾非常缺乏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積極性,部分人看待問題只會從自身角度出發,而物業必須從整個小區角度考慮,所以造成小區矛盾幾乎不可調和。比如,小區嚴查門禁,對整個小區安全是有好處的,但小部分業主覺得妨礙自己日常生活,所以牴觸。再比如維修基金,某棟樓頂樓漏水需要使用,物業找所有小區業主簽字,極少能有2/3業主同意,因為事不關己,維修基金卻是自己交的,這直接導致了我國絕大部分小區維修基金躺在政府賬戶多年!

二,是人的基本社會屬性,微觀經濟學中的經濟人假設,人天然會做對自己有利的選擇!從博弈論方式闡述,如果一個小區大部分都交物業費,我不交,對居住品質並沒有多大影響,如果一個小區大部分人不交物業費,那我也不交,交了就成傻子了~~所以,那些素質特別差的業主,不管小區什麼情況,不交物業費,都是最有利於自己的選擇!但是,如果所有人都這麼選擇,小區沒有物業管理,必然造成居住品質下降,房價下跌,每個人做出最優的經濟選擇,卻導致結果成為所有業主最差的選擇,這就是著名的囚徒困境!試想,如果不交物業費,馬上垃圾遍地臭氣熏天,有幾個人會捨不得那點物業費?


賴賴咕


對於主動撤離小區的物業點贊,也許你們真是難以為繼了,如果收費率不高,只能說你們是人太好了。現在的物業是請神容易送神難,活只幹老三樣,對業主橫眉冷目,就是個好吃懶做的懶漢,整天還惦記地主家的糧倉的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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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自作自受的下場,一開始收房時物業費都強制交了一年,入住率也不高,而物業公司覺得這錢賺的容易還想利益最大化就偷偷摸摸的降低服務,反正業主沒幾個懂得《物業法》,但紙始終包不住火,當業主們發現承諾的服務在悄悄降低時而物業費還要一分不少的交肯定不願意,誰的錢考都不是大風颳來的,肯定要消費的明明白白,既然服務降低那物業費也要降,而物業公司自己心裡明白,但拿著國家制定保護他們的法律來強制找業主收費,這樣矛盾就產生了,所以說物業自身服務要做好,別總想著只收錢不做事,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別把老百姓當傻子,賺錢也是要有底線的。


My_Style


給這些主動撤出小區的物業公司點贊👍,你們比那些賴在小區不走的賴皮物業強多了!既然業主不滿意,就應該主動撤離!人家業主的小區,人家有更好的選擇,你賴在人家小區算什麼玩意兒?!


文字老窖


物業收費不合理是主要原因!可是我們小區的物業說不掙錢,可是合同早已過期了,而他卻賴著不走!真的不掙錢嗎?他們喝的是西北風,看起來他們還過的挺舒服的,真實的原因是小區的沿街門面房,每年他們賺幾十萬,你說他是傻子嗎?


我是203首長


三十六計走為上。

這是我國幾千年文化的經驗總結,一般三十六計走為上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方獲勝,走為上;

一方獲敗,走為上;

雙方不敗不勝走為上;

雙方都敗走為上。

我認為用"雙方都敗走為上"來形容業主不交費、逼物業公司撤離的荒唐做法再恰如其分不過了。為什麼?一般情況下雙方怎麼講,物業公司會說,讓我虧損還要繼續為業主服務,沒有免費的午歺;而業主會說服務不好,拒交物業費,走了不送。這種雙方不信任,鬥牛的做法,可以說兩敗俱傷,但傷的最很最慘最不值的是業主。為什麼呢,物業公司做為企業,都會計算企業虧損預警線的,很顯然大部分業主都不會計量夲小區的損失警示線,只是魯莽的用攆物業、換物業、不交費自私自利的做法傷害全體業主又害自己。而做為企業的物業公司,他會設置自已的警示點、虧損點,一旦這個虧損點到來,就會採取很多措施止損,若不能止損,公司會迅速撤離或倒閉。做為企業特別是做物業管理服務的企業,決不會虧損的一塌糊塗時才撤離小區,更重要的是在有組織地進行,決不會要鉅虧的結果。所以在物業公司準備撤離的前幾個月,物業管理層神不知鬼不覺的將該收回的資金想法收回,將往小區的投入投資千方百計壓縮,甚至為零。假如物業公司準備撤退的時間定為三個月,這三個月的設備設施維修維護,物業會精心做嗎?最多胡弄業主一下。而業主一盤散沙,只看自己少交了點物業費這點蠅頭小利,而失去公共利益損失的大利。有人做過評估分析,若物業公司撤離時虧損二至五萬元,小區整體會損失十萬元以上。如果小區再加上幾個月騁請新物業公司的時間,損失會更大。對於封閉小區無物業時間越長,損失越大,若超過三年以上無物業服務,小區設備設施基本報廢。如自家的私車一祥,長時間不換機油,不換易損件,不維保,汽車安全係數、使用壽命肯定降低。大家算算帳,到底誰吃虧。公平說都吃虧,但物業公司虧點錢吃小虧,全體業主的公共利益受損可是吃大虧的事。

物業公司與業主的矛盾,正象年輕小兩口過日子一樣,有事好商量,誰家的舌頭不磨牙,別看著人家的媳婦好,鬧到離婚地步,兩敗俱傷,再取一個不一定前任好。物業與業主也如此,別看人家的物業好、業主好。物業服務歸一句話:有錢論夲事,沒錢誰也做不好。物業服務不好業主不會敬著公司,但業主不交費會使享受的服務雪上加霜,雙方都別相互看成都是傻子。千萬別試試,好馬不吃回頭草,別聽少數不交費的業主瞎忽悠:什麼過去沒物業也過了,不行咱自治,又省錢效果又好。試問:過去房屋有那麼多公共共用部位嗎,有消防嗎,有車輛管理嗎,有安全管理嗎,有衛生管理嗎,有綠化帶嗎,有監控嗎,有智能系統嗎?別以為攆物業是好事,別幻想交幾毛錢的物業費享受幾塊錢的服務,別以為物業公司撤了吃大虧,物業公司吃明小虧,全小區綜合算帳吃大虧的是全體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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