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十户一把菜刀,大家平时是怎么做饭的呢?

岳祥聘


元朝十户一把菜刀,大家平时是怎么做饭的呢?(关注葛大小姐,天天历史故事!)


在元朝,真的是十家才能合用一把菜刀,并且,这把菜刀的使用权由蒙古人掌握,汉人之间互相借刀,必须经过这个蒙古人的同意,所以,这个掌握菜刀使用权的蒙古人被称做是“老灶爷”。

不好意思,实在编不下去了,“元朝十户一把菜刀”的老梗就像下面这张图一样扯!

笑完之后,我们开始说点正经的。

元朝禁菜刀这件事儿到底是真是假

民间流传,元朝入主中原后,为了维护统治,采取了严格的等级制度,“民分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南人每十户合用一把菜刀,如有违反者将遭杀身之祸。

“民分四等”的说法来自于屠寄的《蒙兀儿史记》,他根据日本汉学界的研究成果,推出了元代社会民族界限分明,但是没有给出任何的史料来源。

而“汉人十人合用一把菜刀”的说法和上面那张吸铁石图都来自于《中国历史穿越指南》,小编搜遍网络、翻遍书籍,也找不到相关的历史渊源。说法有很多,但是没有一个是有历史依据的,就连几家合用一把菜刀都说法不一,有三家、四家、五家、十家、二十家的,能变化出这么多说法,可见它的真实性要大打折扣了。

真实情况是,禁兵器、甲胄,没说菜刀

元朝法律规定的非常明白,禁止擅造兵器,就是庙里的仪仗使用的兵器都要用土和纸糊,造弓箭的,打屁股77下,没收一半家产;汉人一律不准持有兵器,除了当兵的、搞兵器专卖的;民间收藏的铁尺子、铁骨朵都在被禁之列,私藏全套甲胄的处死,不是整套的,打屁股57下,刑拘1年,就是甲胄的零部件都要打37下,可见私藏甲胄比兵器严厉多了。私藏枪、刀、弩10件以上的处死;5件以上的,杖97下,拘3年;4件以上的,杖77下,拘2年,就算是坏兵器也要杖57下;私藏弓箭10套的处死、5套以上的,杖97下,拘3年;四套以下的,杖77下,拘2年;不成套的,杖57下;一张弓、30枝箭为一套。

由此可见,元朝对汉人老百姓持有武器的防范心理还是比较严重的,毕竟是外族占领中原,但是,这里面没有提菜刀的事儿。

除了禁止私藏兵器,元朝还禁止老百姓私自开采和贩卖铁器

但是对于农具,就不再禁止了。

凡私铁农器锅釜刀镰斧杖及破坏生熟铁器,不在禁限。

这类生活用具和生产用具,是不可能禁止的,朝廷毕竟还要要百姓养活。

《元史》里就有一个故事,可以说明菜刀、镰刀、斧头等朝廷是不禁止的。

漳州长泰人王初应,为了就自己的父亲王义士,在刘岭山遇到老虎,他抽出镰刀与虎搏斗,救下了自己的父亲;还有一个叫惠士玄的人和孩子一起死了,他老婆也不想活了,“屡引刀自杀。家人惊救,得免。”;有个叫施合德的人,为救耕作的父亲,用斧头和老虎搏斗,最终把老虎杀死,官府嘉奖他“并旌其门”。

从《元史》中的三个故事可以看出,不但菜刀不禁止,就是杀伤力更大的镰刀、斧头都不禁止。

元朝传五世十一帝,历时九十八年,算是短命王朝,他的灭亡和菜刀没多大关系。

元朝的灭亡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守旧的蒙古贵胄掌握者军权,皇室不稳,权臣辈出,内部分裂;然后是元朝政府仇视防范汉人,执政简单粗暴到胡来,每占领一个地方,不是强化管理,而是大肆掠夺,高压政策激化了民族矛盾;三是政治腐败,统治黑暗。

说到这儿,大家也就明白了,所谓的“十户一刀”,你就当茶余饭后的谈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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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大小姐


这些事情从咱们汉人口中听过,从蒙古人口中也听过。我家在是蒙藏自治州,这里是和硕特蒙古,高中蒙古同学给我说元的时候按颜色分人,汉族红色,最低。藏族黑色第二,蒙古蓝色第一。还有保长问题,牧区蒙古老人给我说是真的,一个村由一个蒙古夫妇主持。菜刀在蒙古人家中,谁用去他那里拿,粮食收成要按时交税。初夜问题他没说但应该也差不多真的。还有八月十五本来是蒙古人的什么节,蒙古人摆好吃的喝的吃好喝好后睡着了,汉人在月饼里塞纸条商量好后晚上杀了保长,然后分散在各个村的亲人团聚,吃蒙古人留下的东西。还有手帕,蒙古老人很反对年轻人用一次性纸巾用完扔了,因为古代的时候蒙古王母手帕掉了,汉人捡起来后意思是让汉人种地。他是这个说法。还有其他的相爱相杀,比如以前是盟友一起打金国等等。过年偶然的机会去了牧区老人家,他还是很感谢现在的政策的,对我们也很热情,喝了点后给我们说的。不知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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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朝有四大谣言。

分别是:“女子结婚初夜权归蒙古人”、“摔头胎(将第一胎出生的小孩摔死)”、“杀绝王张李刘赵五姓汉人”,还有就是“十户共用一把菜刀”。

元朝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黑暗,朱元璋都说过“元以宽失天下”,要是做饭连菜刀都没有,算什么宽?

(元朝统治者)

如果元朝统治者认为菜刀算武器,那我想问一下,锄头算不算?钉耙算不算?收稻子的镰刀算不算?

这几样家伙打起架来,比菜刀威力大多了吧?

要是这些农具都收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谁来养统治者?

自古统治者怕老百姓造反,这不单单只有元朝。

秦始皇收天下之铁在咸阳铸了十几个金人,目的也是一样的。

历代都不允许老百姓家里有甲胄,但没听说菜刀都不许用的。


(元朝的百姓生活场景)

《元史·刑法志》记载:“诸郡县达鲁花赤及诸投下,擅造军器者,禁之。诸打捕及捕盗巡马弓手、巡盐弓手,许执弓箭,余悉禁之。

诸汉人持兵器者,禁之;汉人为军者不禁。诸民间有藏铁尺、铁骨朵,及含刀铁拄杖者,禁之。

诸私藏甲全副者,处死;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下堪穿系御敌者,笞三十七。枪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处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弓箭私有十副者,处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

大家看看上面的规定就知道,十户共用一把菜刀有多荒唐了。

元朝法律规定,不许老百姓私造兵器,除了猎户不许家里有弓箭,不许拥有铁尺、铁骨朵等长兵器,不许家里有甲胄、枪驽,但是根本没有说不许有菜刀、锄头。


(元朝菜刀)

《元史》也记载了民间一个叫王初应的人,他在山上遇到老虎,之后“抽镰刀刺虎鼻杀之,得生。”

你看,王初应上山,是随身携带镰刀的,如果朝廷禁止,他哪里来的镰刀?

还被记载到史书里,成为人人景仰的英雄?

(元代社会)

《元史·刑法志》上说:“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缓弛而不知检也”。

忽必烈也说过:“朕治天下,重惜人命,凡有罪者,必命对再三,果实而后罪之”。

元朝根本不是大家印象中的魔鬼王朝。

所以不可能制定不符合常理的政策,成吉思汗的子孙又不是傻瓜。

不管任何朝代,菜刀都不是兵器,而是生活用品。再愚蠢的统治者都明白这个道理。

要是逼着老百姓退回茹毛饮血的社会,统治者的统治地位肯定保不住,傻子都知道这个道理。

我不知道这种不靠谱的传闻始于何时,但历代史书都没有这种记载。

也许有人在网上会发布这种“伪历史”来博君一笑,大家笑笑就好。 谣言止于智者,到我们这里为止吧。

歪眼小史工作室


刚日读史


今天我们也应该严格实行一个小区五把菜刀,平时由专职保安保管,保管菜刀的保安应该是根红苗正之人,并且受到公安机关特别培训,持证上岗,要用的时候排队等待领取,签名做人脸识别,用过马上上交刀库,刀把上的指纹也应该存档


江山48619


元朝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王朝:因为元朝作为一个大一统王朝,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极为陌生的朝代:最起码元朝的帝王,绝大多数人只知道忽必烈,甚至知道元顺帝的人都占少数。

关于元朝有这样的一个传说:元朝统治者为了防止民间有人造反,于是命十户人家共用一把菜刀,只是很多人想不通:十户人家共用一把菜刀,那应该如何做饭?

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先从兵器管制史说起。

兵器管制渊源

商朝历史给人印象最深之处,在于商朝统治者热衷铸造大鼎。有专家认为,商人铸鼎的目的之一,也起到“阅兵”作用:通知周围处于石器时代的方国,要记得向殷商进贡,因为殷商有着高明的冶炼技艺,这些可以转化成战争能量。

秦朝统一中国以后,秦始皇也曾收集民间的兵器。很多人为此感到费解:张良谋杀秦始皇的时候,制作暗器所需要的材料从何而来?事实上,从行政学角度来说,在秦始皇的年代,秦的行政到了地方,会出现很大折扣,因此,存在大量铁器遗留民间,也很正常。

宋朝建立以后,赵匡胤为遏制中唐以来藩镇弑君的传统,认为应该让天下人重文轻武。于是,赵宋一朝,对武人打压很大,对武器的管制,也较为严格。不过即便这样,宋朝依旧不断爆发民变,方腊起义军依旧能割据州县:这说明宋朝朝廷对兵器的管制,在基层依旧执行力度有限。

而根据兵器管制的渊源,可以知道:对民间持有兵器进行管制,是历朝历代所奉行的政策,并非元朝独有,并且从行政落实情况来看,在古代没有大数据统计、数字化管理的情况下,想杜绝民间有人私藏兵器是不现实的。

菜刀谣言的产生

元朝和其他王朝一样,出于稳定社会角度考虑,禁止民间私藏兵器的法度确实确立过。但是,查遍任何可信度较高的史料,都找不到关于元朝颁布禁止民间私藏菜刀的政策记录。并且,元朝也没必要禁止菜刀;在古代,农民起来造反,大多使用锄头等长兵器,用来应对官兵的长枪、长刀,在造反过程中,如果农民军使用菜刀当武器,很可能还没靠近前来镇压的官兵,先被官兵用长枪挑死了。因此只要农民不傻,就不会将菜刀作为造反兵器,因此元朝朝廷没必要禁菜刀。

一般认为,关于元朝禁止菜刀的说法起源,源自清末。当时革命党人为了“排满革命”的需要,创作了诸如元朝管制菜刀之类的谣言,目的是让汉族民众借此对清朝满蒙贵族产生不满心理,进而参加革命。


藤树先生


”元朝十户一把菜刀“,岂有此理,蒙古人入侵中原后长期对汉族进行压迫,对其进行限铁制和赡养制,要求每十户汉族家庭要养活一名蒙古族人,称作大家主,并将其菜刀进行没收,每十户分发一把菜刀归所赡养的大家主管,具野史记载,大家主通常长得都普遍高大,他将菜刀用铁链系起挂在脖子上,闲来没事就到酒馆溜达,平常百姓家庭需要做饭的时候便会前往酒馆将大家主接入家中,一番仪式后才将菜刀求来,才能开始做饭。



一开始因为做饭时间的冲突,导致其它九户人家只能在屋外排队等候,而大家主也要不停的吃三十顿饭,吃到最后往往会吃的上吐下泻,为了解决这一麻烦,大家主提出了”时辰制“,大家分不同的时辰做饭,这样就不用辛苦的排队了,大家主也有时间消化前面所吃的食物了,由于一天吃了三十顿饭,大家主体型慢慢变的巨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巨人,抬手便捅破了天,有一次大家主睡着了,他的身体变成了高山、血液变成了河流...这便是所谓的'先有小编后又天'故事。



其实这种事情是完全禁不住推敲的,说十户一把菜刀,那么锄头呢?镰刀呢?耙子呢?这几样那个没有菜刀的杀伤力大,随便改一下就变成了”戈“,菜刀充其量只能算个小匕首,所以这个是彻彻底底的谣言。


那么元朝真的对汉族没有一点限制吗?其实不是的,在元朝的《刑法志》中明确禁止民间私自持有武器、甲胄的,同时也禁止民间私自开采和贩卖铁,而菜刀以及其它农具则不在其中之列,关于民间使用菜刀在《元史》中也有很多记载,所以说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历史伶俜者


元朝有一个“十户一菜刀”的说法:在蒙古人建立元朝以后,由于汉人太多,为了防止他们发生动乱,元朝统治者给各地的官府下令,要求收缴汉人家中的菜刀,每十户人家只能留下一把来做饭使用,并且严禁私人铸造铁器,朝廷会定期抽查。这个说法其实在情理之中,而且在很多历史书籍中,都有作者把这个说法写成历史冷知识,还有一些作者在自己的书中认可了这个说法,甚至还替元朝官员们发明了一个“收菜刀”的机器。


“十户一菜刀”这个说法最开始盛行是在民国初期,一些历史学者提出了蒙古禁菜刀的说法,但最开始是五户一把菜刀,后来变成八户,最终变成了“十户”一把。在《元史》中其实是找不到官方的收菜刀的记载,但《刑法志》中有这样一句话:诸汉人持兵器者,禁之;汉人为军者不禁。翻译过来意思就是汉人不允许拥有任何兵器,但对于参军的汉人,这个禁令无效。

从这里可以看出元朝统治者对于汉人的戒备很严谨,但这也是可以得理解的,毕竟一个普通百姓即使是一辈子不摸兵器,也完全不妨碍过日子,如果每到饭点都得去官府领取菜刀来做饭,那就太荒谬了。在古代,农民起来造反,大多使用锄头等长兵器,用来应对官兵的长枪、长刀,在造反过程中,如果农民军使用菜刀当武器,很可能还没靠近前来镇压的官兵,先被官兵用长枪挑死了。因此只要农民不傻,就不会将菜刀作为造反兵器,因此元朝朝廷没必要禁菜刀。不管任何朝代,菜刀都不是兵器,而是生活用品。再愚蠢的统治者都明白这个道理。要是逼着老百姓退回茹毛饮血的社会,统治者的统治地位肯定保不住,傻子都知道这个道理。


元朝对汉人老百姓持有武器的防范心理还是比较严重的,毕竟是外族占领中原,但是,这里面没有提菜刀的事儿。除了禁止私藏兵器,元朝还禁止老百姓私自开采和贩卖铁器但是对于农具,就不再禁止了。凡私铁农器锅釜刀镰斧杖及破坏生熟铁器,不在禁限。这类生活用具和生产用具,是不可能禁止的,朝廷毕竟还要要百姓养活。《元史》里就有一个故事,可以说明菜刀、镰刀、斧头等朝廷是不禁止的。
漳州长泰人王初应,为了就自己的父亲王义士,在刘岭山遇到老虎,他抽出镰刀与虎搏斗,救下了自己的父亲;还有一个叫惠士玄的人和孩子一起死了,他老婆也不想活了,“屡引刀自杀。家人惊救,得免。”;有个叫施合德的人,为救耕作的父亲,用斧头和老虎搏斗,最终把老虎杀死,官府嘉奖他“并旌其门”。从《元史》中的三个故事可以看出,不但菜刀不禁止,就是杀伤力更大的镰刀、斧头都不禁止。元朝传五世十一帝,历时九十八年,算是短命王朝,他的灭亡和菜刀没多大关系。元朝的灭亡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守旧的蒙古贵胄掌握者军权,皇室不稳,权臣辈出,内部分裂;然后是元朝政府仇视防范汉人,执政简单粗暴到胡来,每占领一个地方,不是强化管理,而是大肆掠夺,高压政策激化了民族矛盾;三是政治腐败,统治黑暗。说到这儿,大家也就明白了,所谓的“十户一刀”,你就当茶余饭后的谈资好了。


大老二爷



一个不顾实际看不起别人、贬低别人的民族,往往会被欺负。

元朝作为少数民族入驻中原的朝代,对中国统治近百年,之后我们反思了什么?

一个几千万人口的民族被几十万人口的少数民族征服,难道仅仅是输在缺乏战马?




明朝推翻元朝的统治后,并没有对这个问题好好总结。明太祖朱元璋还算头脑清醒,为元朝说了不少公道话,肯定元朝的正统地位,承认元朝初年的治理成效。其他人呢?多是对元朝不削一顾,还是把他们成为虏寇、鞑贼,而不分析他们当年是怎么样以少胜多的。

民间更是盛传蒙古人把中国人分为四等,蒙古人第一等,南方的汉人第四等;汉人结婚要让蒙古人除夜;十户一把菜刀;等等。他要是这么low,还能建立这么大帝国并维持百年统治?反正说什么都有人信。




朱元璋在总结元朝失败的经验时说:元朝失之于宽。意思是说元朝管理太宽松了,毕竟是放牛羊出身的,管理方式当然也是放牧式的宽松粗放。有鉴于此,朱元璋建立明朝才实行严刑峻法。

元朝曾经创造了中国封建社会的辉煌,一度实现了经济发达,对外交流频繁,文化繁荣,宗教兴盛,社会面宽松,让来华参观学习的意大利人马可波罗惊叹不已。




蒙古人是信仰长生天的,一个对宗教虔诚的民族,大体不会干出违反人性的事情。不是为蒙古人喊冤,实在是汉人自己需要不断检讨。元朝灭亡的时候,不少汉人追随元顺帝退到草原,不肯效忠明朝。

明朝建立后,一些浮躁的文人开始恶意贬低蒙古人,把少数民族的包容开放、不拘一格、任人唯贤、效率至上没有好好学习,明朝末年更是党争不止,使得大汉民族的政权再次亡于少数民族,以清代明不仅仅是偶然,满族人的团结和协商精神,明末的君臣学不会。


坐看东南了


题主若是怀疑“元朝十户一把菜刀”这一说法,说明还是懂得思考的人。这种谣言应该十几年前比较流行才对,没想到到了今天还是有人在传,也不知抱的是什么心态,我不得不吐槽这些的用心和智商。

我是内蒙古人,妥妥的蒙古族,我所出生和长大的地方是科尔沁右翼中旗,这里是一个总人口25.39万人的县级行政区,其中,我们蒙古族人口占总人口的85%,是全区乃至全国蒙古族人口比例最高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我还是小娃娃的时候,有关民族之间的历史仇恨的老话还是存在,我也在妈妈怀里听过类似的故事。

但实际生活呢,民族仇恨真的是没有多大的市场,民族通婚可以说在我们这一地区由来已久,我媳妇的姥爷和姥姥就是蒙汉结合。在我刚记事的时候,四大爷家大哥相亲,我大娘还在提醒我大哥注意民族问题,结果转身我大哥就找个汉族嫂子,我大娘还屁颠屁颠给张罗婚事,根本没民族成分啥事。长期的杂居早已经使人们淡化了民族界限,越来越多的生活交集也早让处于其中的人们也基本感受不到那不可化解的民族矛盾。

当然,即便是蒙古族最集中的区域也不能逆转民族融合,少数民族汉化的大趋势。我从小学起就是汉文,小学毕业前,我们家就基本已经没有了蒙语对话,尽管我妈的汉化水平一般,但也都是汉语交流,我也因此成为了一个假蒙古,不会说本民族的语言了。但少数民族有自己的特点,在大的生活区域与其他民族交往没有问题,都是黄皮肤黑眼睛,自己不说谁也不知道你是少数民族。但是在不排斥汉化的同时,并不妨碍蒙古族彼此之间的亲近,比如在坐火车时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坐对座的两人聊着聊着突然发现都是蒙族人,于是两人开始用蒙语交谈,从一开始的应景聊天,逐渐变成了热火朝天,下车甚至还要喝一杯才行。

其实不光是内蒙古,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是差不多的情形,一代一代逐渐都是在接受时代的洗礼,当今社会 民族融合已经成为了一种大趋势,民族的文化在年青一代中已经渐渐退掉了许多色彩。在这种背景下有人再把有关渲染民族矛盾的谣言拿出来戏耍,就有些别有用心了,如果是站在客观的角度评判历史,我不会枉然给人扣帽子,但要是这等低智商的谣言,还能盛行的话,我就要怀疑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在看待历史上少数民族政权这件事,我们应该抱着客观公正的态度来进行,那些动不动就喷着发酵液的喷子们应该来多查查资料,静下心思考思考,然后再说出观点,有关元朝的几大谣言早已经有人辟谣,但人们的猎奇心理还是驱使人们相信那些令人匪夷所思的无稽之谈,但我希望那些人里没有你。

纵观中国历史,2000多年的封建皇权时期,历朝历代对于民间武器的管控都是比较严格的,但要说“元朝十户一把菜刀”,那就不是夸张了,而是智商出现了问题

第一,历朝历代对民间武器的管控都是比较严格

秦有“收天下之兵,铸十二金人,以弱天下之民”;

汉有周亚夫因私藏甲胄问题身死;

即便尚武之风强烈的大唐爷也有禁民间武器的律法,《唐律疏议》中明确记载:私藏铠甲达三领,处以绞刑, 私藏弩机达五张,处以绞刑, 私藏枪,槊,陌刀达十件,处以绞刑。

对民间管控相对宽松的宋代也是对民间禁武器三令五申,具体公告称:“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

到了元朝,对民间武器的管控只是相较于前面几个朝代更为严格而已,但也没到管控生产生活工具上。

《元史·刑法志》记载:“诸郡县达鲁花赤及诸投下,擅造军器者,禁之。诸打捕及捕盗巡马弓手、巡盐弓手,许执弓箭,余悉禁之。诸汉人持兵器者,禁之;汉人为军者不禁。诸民间有藏铁尺、铁骨朵,及含刀铁拄杖者,禁之。诸私藏甲全副者,处死;不成副者,笞五十七,徒一年;零散甲片下堪穿系御敌者,笞三十七。枪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处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弓箭私有十副者,处死;五副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

到了明清对于,对于民间的火器管控也是比较严的。

第二,渲染元朝统治残暴,用菜刀来说法是很可笑的

我们不说史料记载,就说常识。菜刀对于我们日常生活来说,那是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具,但要说到菜刀作为武器的攻击性,你认为会比斧、叉好用吗?说出这话的人,为何不说十户一把斧子呢?我觉得这个说法都比菜刀靠谱些。想要描述元朝统治残暴,也不必用这么弱智的例子。实际上,古代统治能力真的不怎么样,不能用现代的眼光看古代,古代即便有禁令,但到广大区域能够执行到几成,历来的民间武器禁令也都是官方的东西,没有那么传说中那么严格。元朝也不是某些人嘴里的那样残暴。

《元史·刑法志》上说:“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缓弛而不知检也”。要知道,《元史》可是明朝汉人修订,他们没必要美化仇家去吧。

元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朝代,存世98年,并不能算是短命王朝。中国历史真正的大一统时期当属,秦、汉、西晋、隋、唐,元、明、清,其中明朝的疆域与其他朝代相比还是差了些的,宋朝那就不用提了,北方还存在几大政权呢,连燕云十六州都割让了,就别提大一统了。其中秦朝存世14年,整个晋朝也才37年,隋朝39年,与这些朝代相比,元朝还不算是短命王朝。

有关元朝的四大谣言可能与"满蒙非中国论"有关,目的是制造民族矛盾,鼓吹大汉族主义,以达到不可告人目的,是一种及其恶毒的谬论。

近代日本为侵略我国,制造了所谓的"满蒙非中国论",这纯粹是旨在肢解中国的一种谬论,即认为满族和蒙古族及其发祥地中国东北地区和蒙古高原不属于中国,中国少数民族蒙古族和满族在中国自主建立的政权元朝和清朝不是中国的朝代,乃至于否认中国古代少数民族政权不属于中国政权。否认元朝、清朝对于西藏以及其他边疆地区的统治是中国行使主权的标志。从而达到否定中国传统史观,侵略或者分裂中国的目的。

日本近代以此"理论"为依据侵略中国东北和内蒙古地区,期间搜罗一大批毫无节操的史学败类,大肆编造有关满蒙两族的黑料,并伪造明清朝代野史资料,导致很多荒谬的谣言四传,后为这些连野史都算不上伪历史论调被民族分裂分子和民族极端分子所利用。本来这些论调已经销声匿迹,但是前几年又开始甚嚣尘上,一些史学爱好者在各大论坛开展了激烈的论战,有时间题主可以看看。

其实“民分四等”的说法来自于清末民初史学家屠寄的《蒙兀儿史记》,但他却是根据日本汉学界的研究成果推出的元代社会民族界限分明,书中并没有给出任何的史料来源。查遍史料,也没有元朝明确的法律条文或政策性规定四等人的制度,仅仅推断和臆测而已。


文史探客


看到这个题目,守仁君想起了刀削面的来源。

相传元蒙入主中原后为防止汉人作乱,规定十家人用一把菜刀,一天一家人和好面后去取刀,结果刀已经被别人拿走了,无奈只能返回,半路上看见一块薄铁皮,他就把这铁皮揣回去了,回到家里没有刀,但是一家人等着吃饭,那人遂将铁皮掏出来开始削面,这就是刀削面的来源。

实际上纯粹是以讹传讹,元朝确实有很严格的禁令,但是只限于兵器铠甲。“诸郡县达鲁花赤及诸投下,擅造军器者,禁之。诸神庙仪仗,止以土木彩纸代之,用真兵器者禁。诸都城小民,造弹弓及执者,杖七十七,没其家财之半,在外郡县不在禁限。诸打捕及捕盗巡马弓手、巡盐弓手,许执弓箭,余悉禁之。诸汉人持兵器者,禁之;汉人为军者不禁。诸卖军器者,卖与应执把之人者不禁。诸民间有藏铁尺、铁骨朵,及含刀铁拄杖者,禁之。”

规定不让造弹弓,但是只限于在城里,你出了城哪怕天天拿弹弓射人家玻璃也没人管你。弓箭私藏十套以上处死,刀枪剑戟私藏十把以上者处死,私藏一副全套铠甲处死,在这些限定之下,只是有所惩戒。

而且像正常从军的汉人或者是公安机关的,是不禁武器的。

上述才是元朝禁武器的真相,其中并没有规定说不能用菜刀。这些规定比以前汉人王朝严是严了点,但是也差不到哪去。周亚夫曾经因为私藏铠甲被汉景帝下狱。《宋史》里也有记载:“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藏兵器”。


在元朝,曾经有人上奏说禁止民间使用两股的铁禾叉,但是立刻就有人反驳说铁禾叉是农具,是必备品,禁了农民还怎么生产,遂作罢,铁禾叉都是必备品,就别说菜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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