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法院:以案促教育 守法明底線

湟源法院:以案促教育 守法明底線

2020年1月14日,湟源縣人民法院通過互聯網全程直播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了湟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副局長施某某涉嫌受賄罪一案,並當庭作出有罪判決。全縣一百餘名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分別在庭審現場和縣委黨校多功能廳旁聽了全部庭審活動。

經審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間,時任湟源縣質監站站長、住建局副局長的被告人施某某先後收受賄賂款共計86.5萬元,用於投資商鋪和個人開銷。被告人施某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湟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被告人施某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被告人施某某退繳的贓款人民幣86.5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被告人施某某以贓款300000元投資商鋪所產生的收益繼續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庭審中,在合議庭主持下,控辯雙方就被告人自首、立功、積極退贓、認罪認罰等方面展開辯論,被告人施某明當庭自願認罪,接受刑事處罰。

被告人施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卻在私利面前無視黨紀國法,把國家賦予的職權作為個人斂財的工具,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極大地損害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

通過庭審公開,湟源縣法院讓庭審現場變成警示教育課堂,從而達到以案促教育的目的,充分利用職務犯罪案件開展警示廉潔教育,用身邊人身邊案教育廣大黨員領導幹部,警鐘長鳴,拒腐防變,進一步築牢廉潔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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