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已經離婚,將所有財產轉走了,怎麼辦?

大家好,我是杭州鄒祺明律師,歡迎收看這期節目,這期節目我們來說下,債務人借離婚逃避債務,債權人如何維權。

債權人追討貨款,發現債務人的錢“不翼而飛”,已無財產可供執行。債務人的財產去哪了呢?他的離婚協議是否隱藏著秘密?倘若債務人真的通過離婚轉讓了財產,債權人又該如何維權?

債務人已經離婚,將所有財產轉走了,怎麼辦?

有這樣一個案例:老王欠老孫貨款100萬元,之後老孫將老王告上了法庭,法院判決老王向老孫支付拖欠貨款100萬元。判決生效後老孫未拿到貨款,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然而老王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此次執行程序裁定終結。事後老孫想到了老王與他愛人的離婚事宜,二人的離婚一事會不會另有蹊蹺?老孫通過法院調查令調取了老王與老王愛人的離婚協議,知曉了二人具體的財產分割情況。原來,老王將夫妻二人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三套住房給了老王愛人或者老王愛人與兒子共有,老王名下已無住房。拿到離婚協議,老孫頓時明白了,原來真的另有蹊蹺。之後老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老王與老王愛人離婚協議書中有關雙方共有財產分割的條款內容。最後法院支持了老孫的訴訟請求,撤銷老王與老王愛人離婚協議書中有關雙方共有財產分割的條款內容。

債務人已經離婚,將所有財產轉走了,怎麼辦?

合同法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最終,老孫通過債權撤銷權維護了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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