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留遺囑“財產歸照顧者”,法院為何判無效?

一切一切都沒了


雖然這位老人寫下的遺囑符合“自書遺囑”的形式,但是其內容表達模糊,不夠嚴謹,有多種解釋,因此這也是法院判決遺囑無效的原因。


老人的遺囑中是這樣寫的“誰是照顧我(夫妻)生命到最後的人,誰繼承我的遺產”,也就是所謂的“財產歸照顧者”。

但是這個又有2種解釋:

1,只是一個人照顧了老人到了生命盡頭

2,老人的所有子女都有過照顧,只是其中一方照顧的比較多而已

雖然老人的遺囑可能表達的意思是遺產歸照顧自己多人獲得。但是在法律上這個“照顧”由於有多種解釋,那就存在爭議,因此,這份遺囑無效。


其實,老人本可以直接寫明繼承者的姓名,但是老人可能心中有怨氣,想表達對其他不贍養自己子女的不滿,因此才有了這份不嚴謹的遺囑。

不過人都死了,解釋不清也就算了,只能說是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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