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买卖增值税票违法?买来的进项票和销项票,不也一直缴税吗?

黄河水天


我来说说这个事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中有以下规定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所以说呢,买发票就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是一种很严重的涉税违法行为。严重到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地步。

我国的刑法中有专门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义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六十一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 [虚开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在新的司法解释颁行前,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执行规定,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是很严重的涉税违法行为。请各位老板、尤其是民营企业老板千万不要“买票”,有“富余票”也别想着卖掉“变现”。税务部门自从2015年升级到金三系统之后,技术手段已经大幅度提高。可以很快发现虚开发票团伙和虚开线索。请大家不要往坑里跳,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终极体验


同一个人可以注册多个公司,假设A公司开给B公司1000万的发票,B公司开给C公司1000万,以此循环,这里的A.B.C...公司是同一个法人,然后A公司关门跑路,这样B公司凭空多出1000万进项,B公司把这1000万进项以8个点卖出,C公司把1000万也按税点卖出,以此循环,各个公司互开,看似上一环节缴税了,实际都是空壳公司,左手倒右手,空手套白狼,有的都是成亿的开,敢这样玩的基本上是不要命的,抓住了牢底坐穿,抓不住富贵荣华。还有一种情况是实实在在业务往来,是本身别人开给他很多发票,但是他的产品卖出的时候基本是散客不要发票,这样就造成了他手里有很多闲票,可以低价卖给缺票的人做抵扣,形成了发票买卖市场


麦田123321


首先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肯定是违法的(据题目提到“进项票和销项票”判断题目说的是专票)。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买卖专票的「行为」违法。

●买卖的专票「抵税」违法。

接下来我就来介绍一下这两个原因。

1、买卖专票的「行为」违法。

为什么我要强调“行为”二字呢?因为,这里所说的违法和你有没有欠税款或者缴清税款没有关系,只要你有买卖专票的这个行为,那就说明你涉及虚开专票了(因为正常业务活动发票何须买卖?),说到底还是由于虚开专票违法了。

因为买卖和虚开往往同生共死,所以,这里主要先聊一下虚开专票这件事。所谓虚开专票,其实就是四个字:票实不符。具体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

1)、没有任何货物销售或者服务提供而开专票的。

比如,甲乙两个公司,没有任何真实交易,只是伪造了合同,空转了流水,然后乙就向甲开具了专票。

2)、有货物销售或者服务提供,但开具专票的金额和所交易货物或或者服务的实际金额不符。

比如,乙公司销售给甲公司100万的货物,但给甲公司开具了200万的专票。

3)、有真实的经济活动,但是专票是从别处配的。

比如,乙公司销售给甲公司100万的货物,乙无法开具发票,于是介绍了可以开具专票的丙公司给甲开具了专票。

以上就是三种常见的虚开专票的行为。税法规定,即使虚开专票所涉及的税款交清,虚开专票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也应受到处罚。

并且纳税人取得的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作为合法的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2、买卖专票「抵税」违法。

就像题目中所说:“买来的进项票和销项票不也一直交税吗?”。买来的虚开专票肯定没有交清税款,否则的话,企业就不会铤而走险了。

原因如下:

首先,虚开专票的一方,因为虚开的专票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凭证,所以,要对其「虚开金额」补交增值税。

其次,接收虚开专票的一方,因为取得的专票也非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所以,也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无论善意接收还是非善意接收。如果已抵扣了的话,需要补缴此部分税额。

最后,在上述情况下,买卖虚开专票的双方有可能缴清全部应交的税款吗?绝对不可能。否则,何必呢?铤而走险就为做赔本买卖?不会吧。

所以,有未交清的税,而且是由虚开专票和用虚开专票地税造成的,那就涉及到了利用虚开的专票偷税、骗税,已经就构成了犯罪,税务机关不光可以追缴欠税,还可以送交法办。

总结一下,票实不符的专票,从头到尾都是非法无效的凭证。首先,买卖虚开专票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其次,你以为你一直交税了,但只要涉及虚开的专票,你就不可能缴清所涉及税款,当然一样是违法。

最后说一句:远离虚开专票,防止纳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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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宇龙会计


公司真实利润是2亿,你合法想抽1亿利润自己买房子交20%个人所得税,拿到8千万!我买6%增值税1亿发票抵成本,抵掉1亿利润了,中间再加点费用,到手9千万以上!

这还没完,你的利润不止1亿了……因为你买进来的又可以抵扣增值税税款!又可以有1千万上下……

这样一运作税务局少收20%-6%+10%=24%的税款!

接下来是卖家:空头公司开虚票点虽低,查到玩完!还有二种:1、进项税额太多的……打个比方,买手机时不用发票的话给赠品、不到1个点,这样这些发票卖给需要的你!2、免征或减征的企业……

所以,增殖税虚开发票……就是偷税漏税!反正查到的罚死你、数额大刑事案件……


新晴辛静


首先我来回答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买卖发票是违法的?

首先我们想一想,我们为什么要开发票给对方公司。是因为我们为对方提供了商品或服务,发票是个凭证依据。销售方凭发票做收入,而购买方凭发票进成本和费用,这是一条经济链条,而增值税是按照这个链条中实现增值的部分交税。如果随意开发票,不仅仅会使国家的税源流失,还会扰乱了经济制序,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再来说一说第二个问题,买来的进项票和销项票不是也在交税吗?

看起来好像确实都在各自的环节里交税了,但是举几个例子你就知道并非是我们想当然的那样。

以下的例子是不法分子的手段:

第1个例子:小王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开了一家公司,随后就领了10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网络上发布小纸条进行售卖,(这种就是常见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通过向对方收取手续费的方式非法开具发票。发票开完就恶意走逃。

这种情况下:小王恶意走逃,一分税也没上交。而对方却抵扣了13%的增值税,并且如果进了成本和费用又白白抵了25%的所得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第2个例子,小王开了一家原材料是免税的公司(比如说农产品之类),那么他开的销售发票自然就有源源不断的农产品进项发票(当然这是虚的,非法行为),于是他向对方也开具了发票。公司正常运营。

这种情况下:小王虚开销售发票的同时又虚开了农产品发票,导致进项税额抵扣税款虚增,造成了税收的流失。

以上两个例子都是比较常见的非法分子虚开发票的行为。

但是日常中我们也会听到类似这样的案例:

A公司因客户是个人,而个人一般不会主动索要发票,这样会造成这些公司销售发票没开,于是就想利用这些发票卖给其他公司。这样子似乎A公司开了发票,但是链条错了。本身买卖行为到了个人后,个人取得发票,纳税义务就履行了。但是个人所要履行的纳税税款被这A公司因开具发票给其他公司,被恶意抵扣了。造成了税收的流失。

总结:买卖发票是违法的,恶意买卖发票行为造成的税收流失。愿天下无虚开。

我是致会计,一个有趣的会计人。





致会计


这个问题对于买卖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存在着一定的误区。众所周知,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一种高风险重处罚的违法行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企业,有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进行偷逃税,在很多情况下都会导致国家税收的损失,也可能引起经济秩序的混乱。所以,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要远离虚开的陷阱。

  1. 增值税的环环相扣原理

增值税是一个链条税。下游企业销售货物产生销项必须要取得上游企业的发票才能够进行进项抵扣。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没有取得相应的发票,那么不仅会引起增值税税负的上升,也会引起所得税的增加。所以下游企业需要盯着上游企业要发票,来降低自身的税负。

但是,一些不良商家为了偷逃税,就想出了种种手段,来”购进“发票,冲减成本,抵减进项,从而达到不交税或者少交税的目的。

2. 导致国家税款流失

很多的虚开发票企业,并不是像想象中的按章交税,而是有可能虚开之后走逃失联了。还有一些企业专门在税收优惠的地区进行注册,这样上游企业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下游企业却能够用以抵扣增值税和25%的所得税,这样从整个链条来讲,造成国家税收的损失。

此外,还有一些情况下,有些企业可能通过隐瞒收入来偷逃税款,这时候就不需要发票,那么上游企业把发票”卖“给其他的企业,从中进行牟利,而”买“票的企业,则用以抵减增值税和所得税,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

3. 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

有些企业因为没有相关资质,非法承接业务,再从有资质的企业那里获取相关的发票。这样的行为,会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

现在,大数据时代来临,对于非法购买发票的企业,会造成成本费用结构的不合理,进销项的不匹配等诸多问题;对于非法开具发票的企业,还会有注册、发票流向等诸多疑点。税务机关通过金三系统、爬虫技术等,很容易发现企业的问题。因此,企业和个人都要远离虚开,远离风险。


财会小童


买卖增值税票就是为了不交税,如果要交税的,为什么要买卖呢?

A企业应缴增值税是100万,在外面买500万的票,抵扣增值税65万,就只需要交30万的增值税了。

对于卖家而言,当月实现收入1000万,其中有100万开了发票,剩下的900万不需要开发票,他将发票500万元卖给其他需要发票的公司,他直接申报的税也是按1000万申报的,并没有因为开了500万元的发票就多交增值税。

更有甚者,向绍兴公安局曝光了4800亿的虚开发票案,犯罪分子把发票一开后,直接关门跑路走人,税务局想收税都找不到人。

所以买来的双方不一定都交了税。

买卖发票有风险,税务合规更重要,保护自己很重要。


老杨会计


这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又区分普票和专票,前者按张计算,后者按税计算,严重者可以判死刑,现在多判无期徒刑。发票要体现正常的经济活动,没有经营行为而发生开票行为,不能真实的体现经济活动,当然要受法律的制裁。更为严重的是,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税,虚开及买卖增值税发票,相当于从国库内拿钱,岂能不被法律严惩?!所以,不要以为买卖的是真发票,而且又交了税,就认为不违法。记住:买卖增值税发票,逃税金额在50万以上,就要被判10年以上、无期徒刑。



菅峰律师


为什么买卖增值税票违法?

增值税发票是基于真实发生的业务和交易,由销售方开具给购买方的收款凭证,也是双方的记账报税的凭证,有的不法企业为了能少交税、不交税,就会从一些不法分子手中购买增值税发票,从而在记账报税时,掩盖自己企业的真实收入,从而达到少叫税甚至是不交税的目的。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损失,所以肯定是违法的。

买来的进项票和销项票要交税吗?

对于买票的企业,买来的票是进项票,进项的票是可以抵扣自己的销项的,还能增加企业的成本,降低企业的利润,从而达到少交税的目的。

对于虚开发票的不法分子,开出去的票就是他的销项,如果是正常的业务往来,开出去的销项票肯定是要交税的,但是不法分子往往会用各种手段不叫税,甚至是虚开了很多的发票后直接跑路,给国家造成严重的损失。

甚至有些不法分子会从一些不法渠道买卖公民的个人信息,用买来的信息注册公司虚开发票,而自己逍遥法外。

所以买卖发票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姜海州


我国对于税款最严厉管控的就是增值税和出口退税。这两项需开直接列入刑责 。增值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占国家税收的比重非常高。相当于国家的钱袋子。增值税是价外税,每一个商品正常都含增值税,价税分开一般是看发票就应该能看出来税额是多大。每一个人消费商品其实都缴了增值税,只不过不是你直接交,是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在出售商品时代消费者向国家缴税。

既然有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那么这里就一定有利可图,没有利益的事是不会有人冒着违法的风险去干,那么区开增值税发票怎么赚钱呢?从表面来看,只要你开发票,就要向国家税务局缴纳增值税款,你看再多的进项,进来一个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已经交税,对于国家来说,并没有减少税收,这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既然有人虚开,那么就一定会有办法获利。就本人所了解的虚开获利的方法,简单的说一下。

第一种,我们国家有免税政策,像农副产品生产者,也就是农民或者是渔民或者是牧民直接出售自家生产的产品,小玉米,大豆,牛羊羊毛等等国家有免税政策,收购者到国税局领取抵税票据就可以直接免税。简单的例子,比如说一个农副产品加工厂,从一个牧民手中收购了100万元的羊毛。然后加工成羊毛衫,卖了110万。在收购羊毛的时候,因为是农副产品,是免税的,不用交税,他从税务局领取免税票据,直接开具100万,进项额,销售额是110万,也就是110万,减1000000=100000,他只要上十万元的销售额的增值税就可以了。一些不法商人,就利用国家的这种免税政策,虚开进项没有实际收购额,然后,然后再开肖像给下游生产者收取税点,比如一般行业的增值税率为13,他就可以以低于13%的税率收取税点,下游企业,以低税率购进进项按正常税率抵扣,逃脱税款。

第二种,是有一些各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在销售商品时,有些客户不要发票,这些企业就隐瞒,销售流向。将这些不要发票的销售额,有需要发票的企业收取增值税税点,而对于有需求的企业来说,也是以低税点购进税票正常税前抵扣减少增值税,缴纳。

第三,我国根据具体情况,对有一些地区或有一些城市进行增值税占减免,比如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的增值税是减半的,这是为了照顾老少边穷地区,但是他们开出来的销项税是正常税率,一般是先缴后返,有一些人,利用国家这一政策到减免税地区注册公司向正常税率的地区需改增值税发票,赚取国家退税 。

第四种营改增以后,有一些个服务行业虚拟商品行业等一些非实质性商品交易的行业,也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一行业,有些地区对一些企业做了最低缴纳税额的限制,而且他的服务对象又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也就隐瞒销售流向,将限额内的税票以虚假流向卖给有进项税需求的企业,购买企业也是以低税的买进正常推理偷逃税款。

本人不是专业税务人员,知道的不是很全面,在平时的经营中,能够接触到的基本就这四种情况。现在国家对税务的管控越来越严格,增值税和出口退税是税务体制的两条高压线,绝对不能触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都是列入,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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