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规定10日复工,之后要用周末补班,合理吗?

蒙D大伟in北京


是否合理取,决于违反劳动法与否。

今年因为疫情的问题确实带来了突发事件,国家要求各地方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迟开工。随机也有相应的机构对此做出一些解释和规定,这些都是可以成为潜在的法律依据来参考的。

①或许涉嫌违法

从最近出台的一系列的规定来讲,等同于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说国家规定延迟到什么时候上班,这本身就是一种假期制度,也就是有薪假期。这个时候就不可以让员工再去补。

②寻找相关规定

在国家出台了相应规定之后,一些部门如人力资源保障部就有一些对应的规定,这些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应,企业也应该遵守。

③看清公司要求

如果公司的要求没有违背上述一些内容,那么基本上可以理解是合理的,毕竟企业都希望大家多上班。但是如果明显了劳动法的规定或上述新出台的相应规定的话,就不应该去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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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疫情造成的延长假期和延后复工,让很多人都一头雾水。

于是各种言论的都有,有说要全额给工资的,有说可以补班的,有说可以用年休假代替的。但究竟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一定要区分两次通知。

第一次通知是延长春节假期,怎么算?

第一次通知我们知道,春节假期延长了3天,也就是1月31、2月1、2月2日,到2月3日才上班。这是对春节假期的延长,对于这三天假期,优先安排年休假或调休,如果上班的要安排补休,如果上班又未安排补休的,则按照双倍工资支付加班费。

第二次各地通知延长复工,怎么算?

第二次各地通知要求,除了必须要开工的企业外,各单位不得早于2月9日24:00开工。也就是说2月3日-2月9日属于因疫情造成无法开工,这是非员工原因造成的,当然也非公司原因造成,所以对于这种公司的算法,各地也给出了说法,按照非员工原因造成的停工来执行,也就是说这期间(停工一个月内),公司要支付全额工资。

综上所述,哪些时间可以周末补班,哪些不可以,基本上就一清二楚了。但实际上,很多公司还是会用补班的方式将这个假期冲抵掉,毕竟我们不能活在幻想里,我们还得要面对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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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规定是初七上班,由于疫情,国家出于各方面考虑延长的休假时间要求各企业十日前不允许开工,好了问题来了,延长休假属不属于公休的范围属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其实在我看来国家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疫情的控制才延长休息时间的,这些天由于企业也是停产的,所以国家不太会要求企业也照样付给员工工资,也就是说国家不会出文件要求企业必须给付员工全额的工资,但是作为企业,是可以给予员工全额工资的,这样显得非常人性化,但是如果企业不给,也没有办法,就当请假了。上面你说的企业要求周末补班,这个不应该是强制的,应该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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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规定10日复工,之后要用周末补班,合理吗?

国务院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这是法定假期,作为员工还是享受相应的劳动待遇,即薪资待遇不能减少。

针对疫情的严重性,很多省份要求企业的开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对于企业停工停产的这个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如何发放,人社部也专门出台相应的规定。根据人社部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从实际来看,多数企业是按月发放工资。从人社部的规定来看,那企业至少在一个月内是需要案劳动合同的白哦准支付工资。一个月后若有影响,这个扣押按照最低工资的待遇进行发放工资。

另外便是补班的问题。因为此次延迟复工不属于能够归责用人单位即劳动者的情形,要求劳动者的周末补班,这个还是必须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否则应当属于加班,并按要求支付加班费。


叶律师


合理的 已经是推迟上班了


乐享AllenSu


当然不合理


有梦想的闲亍


1.31~2.3是国务院规定放假(本人理解是带薪假期) 2.3~2.7是省政府发出的延迟上班通知,非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停工,我觉得应该支付基本工资(如果公司要部班应该也是合法) 12333的答复


童话168586


一样的10号复工通知,接到在家办公的通知,算仁慈了


胡茬哈儿态


不合理又怎样?平时没疫情的时候不都是这样弄得么?节假日轮到周一到周五之间。周六周末不都补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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