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自己承包的活,工作的确没干好,有权要求工头支付全额工资吗?

与你同行359


农民工工资绝对要给,不管你质量有没有缺陷,能不能验收。有问题找负责人,合同签署人


搁浅心46789966


身边有这样一个事情,2019年9月,唐河县某工地外发两个无负压不锈钢水罐。304材质,1.8厚。

包工头承包下来后进行了转包,分包的属于南阳市卧龙区姚庄铺村人,号称干了十几年,有一支施工队伍。双方约定了施工要求,验收标准,工钱给付方式,完工日期。活儿不大,按道理两天完工。

过几天完工了,包工头一看欲哭无泪,装水的罐子到处漏气透光,别说装水,装沙子都漏,划重点来了,304不锈钢材质,他们居然用二保焊焊丝。 后来分包的说收拾一下,一拖一个月,人就是不露面。

包工头后来组织五个人返工,难度特大,工期也紧,最后没有如期交工。甲方说没达到验收标准,延误了工程进度,扣了包工头24000元。请问分包的能问包工头要工钱吗?

2019年8月,南阳市海关附近某工地楼盘验收完毕,需要安装一套供压设备,需要焊接几处不锈钢管道,找来一个大师傅,提前讲好了,要承受6公斤压力,,大师傅说没事,干了十几年了。焊接完毕,洗手查钱。半天给了300元。机器设备安装完毕,打压供水,发现到处漏水,打电话给大师傅耍啥也不接电话了。

这一行业还有很多故事。

其余的留给大家评论吧。


柿柿顺心如意


不是站在工人兄弟的立场说话,但实际上,工人仍然有权要求工头给付工资。

说下理由,题主说“工人自己承包的活,工作没干好”,意思好像是工人应该自己负责,谁犯错谁买单,天经地义,但建筑方面的事,不能这么简单,施工的事情,虽然由工人具体操作,但还有过程把控,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都是应该有专业人员监督并验收的。

专业人员,包括技术员,施工员,以及旁站监理等,他们有技术有方案有交底,对施工过程要进行质量把控,对完成工序要进行验收。

所以,工程出现了问题,并不能把错误都强加于工人头上,这不合理,如果是工人在施工中故意使坏,暗中作梗,那又当别论,定严查严惩。


七斗


按照合同流程走,包工头拿不到钱,还得赔钱,拿陕西化建来说,在江苏的一个工程,有一个设备接线错误,调试的时候,导致设备内部的一个零件烧毁,这个零件价值78000,要从德国空运回来,甲方罚陕西化建20万,陕西化建罚劳务公司280000。工程结束,劳务公司自己贴了四万多。


台湾祖国的怀抱在等你


工人一般只会承包工人工资这块,不包含材料这块。那么,如果真是施工上的问题,造成产品走样,涨模,变形之类的话,一般都会在施工现场被甲方监理指出改正,及时补救,达到规范设计要求!工人实在技术落后,无法胜任该项目推进,总承包头也会要求中途换人,不会让其一错再错,错到底,这样总承包头也无法同甲方结工程款,同时让自己名誉受损,总包头会及时止损。如果施工人员还算技术一般,活做得还过得去,只是会有瑕疵点,这在最后总结账时,也会同意扣留千分之五的工程款,双方都会接受无异议!


建国兴邦A


这里面学问大了去了,每只工程都能碰上一二个班组,交底也交了,过程控制就难了,人站在这里教就这里给做好。换个地换个楼层,做了就变个样,说说他比你还懂,做了就二码事。过程控制总不可能陪这做。做不好又说在做时怎么不说。人员不稳定,今天这个人做,明天换个人。做了就不怕你不给工资。国家可不管这些,做不好就管的事。施工单位总不能说他生活做不好不该钱,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脸。现在工人不是弱势,而是强势,不听他们就不做。骄横得很。一只工程总不可能没人给做自己会上去。工人不怕没地方干,当自己是牛了,不怕没田耕?管的管死,苦口婆心。做的笑死钱赚到了,糊弄过去了。


王建军66179621


我也是农民工,说实话,活干不好,浪费材料延误工期影响老板的声誉,别说要全额工资了,工资我都没脸要。正常情况下老板不要求你赔材料费已经不错了


龙驭深澜


谁签的承包合同谁来承担责任。工人工资照付。

1、法理角度:承包合同的签署人(包工头)在承包合同签订之前,应统筹考虑自己的人员素质、资金实力、管理能力能否顺利完成合同条款的规定目标。合同一旦签订,视为包工头基于对总包的信任认定自己具备该实力,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市场风险、安全质量管理风险、进度与资金匹配风险、环境风险等)工人只是出卖自己的劳动来换取相应的劳动报酬。所以因包工返工造成的损失,理应由包工头承担,包工头无权以此为理由克扣工人工资(禁止二次转包和现在的农民工打卡考勤制度就是对此的最好解释)。

2、情理角度:工人没有故意把工程质量搞烂的主观意愿!工人的想法最朴实,他们只想好好把活干完,结账拿钱回家!造成施工质量差的主要原因无外乎盲目抢工期压缩成本,主动的偷工减料,因人材机法环的衔接协调问题造成的工期和质量管理的滞后,所以主要问题出在总包方和承包方。

3、市场环境角度:我国建筑市场较长时期的承包制度将本属于总包单位的管理权限下放到班组(唯资质论,施工企业无核心竞争力,证书挂靠、层层转包等乱象从生),同时也把这部分管理成本和风险摊派到各分包班组。再者因为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农民工劳力市场的过剩,农民工在建筑市场的利益博弈空间一再被挤占,才养成了今天这种不管出了什么问题,总包和包工头首先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加思索、毫不犹豫的追究班组工人责任、动不动罚款、拖欠工资的习惯!这是时代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应该在社会进步、追求公平正义的呼声下解决!

你所说的工人自己承包无非就是包工头与工人口头约定或书面协议草签的工程量乘单价的劳动报酬确定规则。这个规则是包工头根据人工费市场行情和工人达成共识后以自身信誉为保证确定自己盈利空间的方法,属于自身实力范畴(实力越强,配备优质劳动力资源的概率越大,利润越大)。当然基于此造成的返工损失理应有合同签订者(包工头)来承担,不应由劳动力本身来承担。至于惩罚性的扣钱和罚款,也不过是体现承包者实力的一种经济手段。这种手段如果过度使用,触及了劳动力市场自由选择的底线,市场和环境会惩罚你,会进一步挤占你的生存空间,直至你退出市场。包工头需要做的只能是开工资辞退那些相对劣质的劳动力,寻找拥有合格技术,过硬素质的劳动力,这个辞退和寻找的过程本身也是你实力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其他原因,确是由于工人自己粗心大意,或是技术不合格造成的重大损失,该损失也应该大部分由承包管理者负责。先不说监管不利、失查的职责,最起码的领导责任,你是肯定要负的!对该工人要付的工资就是对承包管理者最好的惩罚!

最后补充一句:把更多的技术过硬、勤劳的优质工人组织在你的名下为你创造财富,是你实力的体现,也是你包工头市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体现!随着建筑市场的国际化,人口老龄化,劳动力红利的消退,这种实力将会更加宝贵。


llgjflth


当然有,现在这个政策,可以说无条件倾向于农民工!我公司因为类似事(班组自己的小工都承认质量不过关)较真,法院直接无条件驳回上诉,企业被拉黑贷不了建行税贷


詹姆斯东方不败


题主的这个话题,在施工的过程中,应该是比较普遍存在现象,
这个事情,应该是一个转包的问题,可以有几种情况的形式出现。
第一,工人自己承包的活,是他自己直接去业主那里承包的,还是在现场施工师傅那里承包的,如果是业主那里承包的,我估计业主也只能打落牙往肚子里吞,自认倒霉,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你的确是叫工人这样做或者那样做,但是业主自己未必是专业的,也未必有时间长期的陪在现场时时刻刻的监督管理,结果发生这样那样的情况,到最后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扯皮都扯不清,你除了自认倒霉,赶紧把这个钱付了,让他们走人之外,你会毫无办法的。在这个过程中,和包工头没什么关系的。


第二,业主把那个工程直接承包给公司,公司里面有现场施工人员,就是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会把这个项目,拆分开,分为各个工种,转包给各个工种的师傅,也就是题主说的工头。
在长期的施工过程中,工头一般的也是到处都是工地,每个工程承包下来,会把项目经理的要求和细节,告诉下面的工人,让他们自己选择是做点工还是要承包,一般的工人都是比较愿意承包的,因为这样的话,施工比较自由,也比较灵活。发生这样的事情,也是不可避免的,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情况发生,这里说工人的工作的确没有做好,是包刮材料还是只是人工费,既然发生了这样的情况,工作没有做好,那么没有做好的责任属于誰,这个责任不分清,就会产生纠纷,工人怎么会有权去要求工头全额的付清工资,你事情没有做好,工头也不能在项目经理那里不能交差。但是,能够在一起做事情,一般的都是熟悉的人,他们会一起想办法,先返工,直到工头认可的情况下,再稍微补偿一点工人的工资,这样的话,可以有一个两全其美,皆大欢喜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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