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结婚半年,未领证,因矛盾冲突,男的打人,现在女生想分开,男的不愿意,因为有给彩礼,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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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结婚半年,未领证,因矛盾冲突,男的打人,现在女生想分开,男的不愿意,因为有给彩礼,现在怎么办?

首先必须纠正,未领证在一起生活,只能叫同居,并不叫结婚。题主所提及的男女是未婚状态,即使可能因为有些地方的风俗是办完婚宴就是结婚,民俗不管领没领证都认可结婚,但民俗认可,法不认可。

新婚姻法只有条件认可事实婚姻,即当事人说已经结婚了,好吧,马上去办结婚登记,登记完就认可。婚姻法只约束婚内人行为,分割婚内人财产,婚姻法不对未婚男女进行保障。所以没有领结婚证的男女不可能依据婚姻法来解决分手问题。

依法,很遗憾,如果分手,女方需全额退回男方彩礼。彩礼是以婚姻为基础的男方对女方父母的赠与,如果女方终止履行婚约,依法应退还男方彩礼。未领证的未婚男女分手,不会有婚内财产可用于分割。婚姻法尚且不会对婚内女人的付出和青春计价赔付,更不会去操心未婚女人的青春损失。

因此,鉴于题主所提问题中提及的情况,可以有这么两种办法来解决:

一、重新审视所谓的婚姻,看还有没有继续的可能。

自己认可的事实婚姻才半年,尚在磨合期,有矛盾冲突实属正常。如果男人打女人不是惯性,而是气极到根本停不下来而引发的偶然事件,男人品行各方面女人尚可接受,就给男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给婚姻一个机会,和好如初,去领证让婚姻成为能获得法律认可的合法婚姻。

如果在法定婚姻存续期内男人再犯,则完全适用于婚姻法了,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婚内财产分割,彩礼只返还其中一部分,让男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这样做有代价:拿过一次结婚证,拿过一次离婚证,搭上一定时间去等待男人再犯,女人变成法定意义上的二婚女。如果不拿证分手,重新找对象成婚,还是法定意义上的头婚,不过,如果当地习俗只认婚礼,即使不拿证女人也已是人尽皆知的二婚女,花点时间给婚姻一次机会又何妨?

二、按当地习俗,与男方协商解决离婚和赔偿事宜。

当地习俗既然认可不用登记,只要进行了被认可的仪式就算正式结婚,自然也有习俗对应离婚,一定有男方过错时离婚如何赔偿的传统可以借鉴。如果矛盾已激化到真的过不下去,如果真的不能容忍男人的暴力,铁心要离婚,就按当地习俗来,与男方协商退回多少彩礼和要求赔偿。

男人使用暴力时的人证、物证,伤情鉴定证明、有明显伤痕的照片等可作为要求补偿的证据,保留到如果男方对赔偿不服提起诉讼时使用

这样分手,一定要有全额退回彩礼的心理准备,因为没有合法婚姻,法律不会主张彩礼,也不主张赔款。男人对女人使用暴力未致残,客观来讲,也就批评教育,隔靴搔痒。

未领证的男女因矛盾冲突,男人对女人使用了暴力,女人想分开,男人不愿分,可能是不舍得,也可能是想要求返还彩礼。如果是男人舍不得,就再给婚姻一个机会,如果是要女人退彩礼,且女人也想分手,就退回彩礼,早些离开。

冰心翠美人


拖着他,反正没领证,分开,不在一起,时间长了,男方肯定还得找对象,自然就不会来纠缠,要是实在想脱离关系,找个中间人,适当退点钱,当被狗咬了,没办法,谁叫你摊上这样的人了?感觉跟我的婚姻差不多,我们是领证的,但是我没拿他一分钱,他比我大5岁成熟,我小不懂事,不知道挨过他多少打,都是忍着,我的观念是好女不嫁二夫,实在是打得手都脱臼了,嫂嫂们看不下去,找他算账,打了他,我拦着也拳头什么的也打到了我身上,他扭着我送他去医院,在他后来狠狠的报复我,在医院当着众人拖着我头发拖了很远的最后一次,选择了放弃。这样的婚姻我不能要,嫂嫂们打了他这会是个仇恨,以后嫁过去我没好日子过,我离了,18岁恋爱,20岁打结婚证22岁没办酒席,他姻缘内出轨,不该我管他,你找个比我漂亮的我也无话可说,偷人居然搞个丑鬼,又黑又丑,没素质没教养,土掉渣,也没住他家,离婚以后,几个月,他骑摩托车载个美女,载个帅哥一起去浪,撞车,车损人亡。一起的帅哥成了傻子,美女断了脚。我现在生活挺好,女儿都18岁了。


幺妹223


未领结婚证,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女方可以来去自由,男方无权干涉!但是,牵扯到彩礼,男方坚持要求退还,女方必须退还!提到彩礼,看似婚前女方得到了一笔钱,实则,为婚后把女方捆绑住了!也让女方,处于进退两难地步:不退彩礼,男方不同意,退彩礼,女方白白跟男方“结婚”、同居了这么久!!虽然没登记,名声上已经是二婚!彩礼,婚前害苦男方,婚后害苦女方!甚至,成为悲剧祸根!


蒙毅榛果


男女尚未领证同居一起半年,男人竟然动手打人,你们沒有走法律顺序,仅仅只是以旧风俗习惯结婚,属非法同居行为。

女方完全可以离开他,有关彩礼建议你们双方,心平气和协商,可以适当退还他部份。

你可以向他提出有关,青春损失费的赔偿要求,可以在彩礼中扣除。

此类婚姻男人不要和他办证,坚决彻底离开他,家暴有一次就会有无数次,你会吃苦变累一辈子的。





靠山4


结婚半年,未领结婚证,这不叫结婚叫同居。

花钱买来的不打你打谁?谁叫你不领证就同居?你这不是爱情玩玩而己,他玩够了又心疼他的钱,开始打你,你挨打的日子在后头呢?

敢紧走吧,不然你会遍体鳞伤的,他不让走你可以协商解决,钱你必须退回一部分,不是全退。因为同居半年了。

可走法律解决……

一句话越快越好离开他……



平安92200


把彩礼还给人家啊?这么简单的事还有什么问的?真的不要轻易结婚,结婚的婚字来看,都是女的昏了才选择嫁人!在中国结婚,这一结形成了双方的霸道,意识上都认为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恨不得拴在自己的裤腰带上,打上标签签上自己的名贴在对方的额头上,警示外人不可动自己的物品。要知道结婚是以感情为基础才结婚,也可以没感情了离婚,却有的男人女人不给对方好过,又拖着不让对方离开。这样自己就好过了?不懂尊重两个字的人是绝大多数的存在。


浦璿


怎么办?退钱分手吧,总不能为了几个钱连命也搭给他呀。天涯何处无芳草,不能为彩礼而折腰。你嫁给谁他不给彩礼呀?再说了他打你也可能就是为了那彩礼钱,他让你开口退婚,你不开口他就一直打,打到你无条件退婚为止。依我看还是退钱分手好,真要是万一他不达目的绝不罢休,一失手,把你打死了,后悔不的。


益友748


哈哈😄孩子,就此打住吧!一个“没忍住”不足以解释你男友的“暴行”。发脾气就动手动脚的人,在任何时候都是“忍不住”的。这种人自制能力极差,而且脾气暴躁,有过第一次,绝对会有第二次。所以立即分手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如果你还相信他能“痛改前非,那只能算作你“天真”的愿望了。在现实生活中,好多夫妻即使是婚姻走到了尽头,从来没有动过手,为什么?就是双方天生就“不会”动手。而有人从恋爱那天就开始挨打,知道孩子多大了,仍然时常被打的遍体鳞伤,就是因为女方总是怀着美好的愿望,相信自己的男人会改好。所以,一个人打人的恶习几乎无法改变。你也没有必要用自己的青春赌明天。因此,立即分手,是解决问题的最好


陈律12


其实简单,把彩礼退了,两人分开就好了。

在很多人看来,办了酒席,就认为是结婚了。但不是这样,现在只有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才是法律上的婚姻,才被认可。而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彩礼,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至于打人的问题,构成侵犯健康权,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实在不想一起生活,退了彩礼,两人分开过。


文语予


那就勇敢分开,就是最好的结局!第一,没领证,这就更好办,不用去办离婚,简简单单,多好!第二,有矛盾了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的商量商量,就是找到对的方法解决,武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能动一次手肯定还会有第二次,我想你一定不会想再受伤了吧!第三,男的不愿意,是因为你拿了人家的彩礼,好,那你就问爸妈把彩礼要回来,给他不就好了,即使没有这些钱,就是借,就是去银行贷款,都要给还上,你有手有脚,可以慢慢挣的还!最后,不要因为钱,葬送了你一生的幸福!感情需要你情我愿,既然感觉不合适,就不要牵强了,一味地忍让和懦弱,会带来无尽的悲伤!重要的事,你还年青,不要因为钱害你后半辈子要用钱弥补不了的东西,所以,干脆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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