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齊齊哈爾查處多起口罩等價格違法案件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黑龍江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從1月22日開始對口罩等相關疫情防控藥品、器械、用品價格進行“拉網式”監督檢查。

已檢查相關經營者35235家。對明碼標價不規範的102家藥店,當場責令改正,立案查處違法案件85起,維護了正常市場價格秩序。

案例一

1月28日,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富拉爾基區盛達勞保用品商店進行檢查。經查,該店N90口罩銷售價格為25元/個,調取進貨發票顯示N90口罩進貨價格為2.779元/個,銷售價格明顯高於平時價格。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市場監管局作出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罰沒共計2.20萬元。

案例二

1月28日,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市場監管局對富拉爾基區福勝堂藥店進行檢查。經查,該藥店按25元/個的價格銷售N90口罩70個。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決定作出作出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罰沒共計2100元。

案例三

1月28日,齊齊哈爾市訥河市市場監管局對訥河市天一藥店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於2019年11月20日以1.80元/包的價格購入 40包一次性口罩,在2020年1月27日前以3.00元/價格進行銷售。2020年1月27日以20.00元/包的價格銷售了7包一次性外用口罩,且未對該口罩進行明碼標價,構成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訥河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四

1月28日,齊齊哈爾市訥河市市場監管局對訥河市國八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大藥房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2019年11月、12月分兩批購入來蘇兒30瓶,電腦系統顯示售價2.00元/瓶,2020年1月25日開始以15元/瓶的價格進行銷售,共銷售了5瓶,且未對該來蘇兒進行明碼標價,構成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已立案,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五

1月28日,齊齊哈爾市龍沙區市場監管局對齊齊哈爾市一方新特藥醫藥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店銷售的3M9001V口罩進貨價格為8.00元/袋。2020年1月26日共計銷售了10袋,其中6袋銷售價格為29.60元/袋,4袋銷售價格為25.00元/袋。2020年1月27日銷售了5袋,銷售價格為25.00元/袋,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已立案,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六

1月28日,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市場監管局對齊齊哈爾市德仁康醫藥有限公司、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三陽藥店進行了檢查。發現部分藥品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市場監管局對上述兩家單位作出各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七

1月24日,大慶市大同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大慶市市場監管局12315投訴舉報平臺交辦的“消費者舉報大慶市大同區京都大藥房高於市場價4倍的銷售口罩”案件線索。經查,該藥房於1月23日將僅有的一包原售價為4元的醫用口罩以25元銷售給舉報人,涉嫌哄抬價格。已立案,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八

1月30日,綏化市蘭西縣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蘭西縣順康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從2020年1月26日開始,以每個18元的價格購進迪蒙牌3M9001口罩500只,以每隻30元的價格銷售進價18元的迪蒙牌3M9001口罩200只,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已立案,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九

1月29日,綏化市蘭西縣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蘭西縣順時堂醫藥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從2020年1月29日起,以每個16元的價格購進PM2.5口罩35只,以每隻口罩28元的價格進行銷售,案發時,上述口罩全部售完。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了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已立案,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十

1月28日,佳木斯市樺南縣市場監管局在檢查中發現樺南縣誠信藥械有限公司所銷售的商品不明碼標價。樺南縣市場監管局當場作出罰款8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一

1月28日,佳木斯市湯原縣市場監管局在檢查中發現佳木斯市大仁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文化店、佳木斯市大仁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湯原店、黑龍江省億達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湯原博愛店、黑龍江華偉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昌盛店所銷售藥品不明碼標價。佳木斯市湯原縣市場監管局對上述四家單位當場作出各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揮部第4號公告》精神,持續對口罩等相關疫情防控用品價格開展不間斷檢查巡查,加大處罰力度。希望廣大群眾積極監督,發現問題線索及時撥打12315舉報。

(看齊整理自東北網、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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