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江干“五項禁令”為黨員幹部劃出言行禁區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區委區政府出臺了“十項從嚴”措施,全區黨員幹部必須擔當作為,帶頭遵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主動配合人員排查、健康申報、道路交通管控、流行病學調查、體溫檢測和身份核查等各項防控措施,自覺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各級黨組織要加強對黨員幹部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教育管理。

2月4日,中共杭州市江乾區紀委、杭州市江乾區監委、中共杭州市江乾區委組織部聯合出臺《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嚴肅有關紀律的通知》:


一、嚴格聽從指揮,嚴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得在疫情防控中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


二、嚴格值班值守,嚴禁擅離職守,不得在工作或志願服務崗位擅自脫崗、離崗、換崗。


三、嚴格物資管理,嚴禁貪汙、挪用、浪費防疫款物,不得擠佔、剋扣防控物資挪作私用。


四、嚴格信息披露,嚴禁擅自發布、洩露疫情管控信息,不得瞞報、漏報、緩報疫情信息。


五、嚴格自身言行,嚴禁組織和參與各類聚集性活動,不得干擾影響或故意阻擾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區紀委區監委、區委組織部在疫情防控期間將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工作中表現突出、敢於擔當的優秀幹部大膽提拔使用;對違反紀律的幹部及時調整或依規依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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