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子女是外地户口,老家的土地该怎么办?

农夫老岳


在农村,不管你的户口迁往何处,只要你还承认自己是本村人,当然你要是男丁,女儿嫁出去了就没有你什么事了。那么父母不在了,你还是能继承父母在时所拥有的一切,包括房子和田地。


橘子


全国各地宅基地确权工作已经结束,这对农民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同时,农村宅基地也在间接“升值”。在很多农村,我们都面临这样的情况,即父母在农村登记,房子的主人是父母,孩子在城市登记。一百年后怎么处理房子?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但应遵循一户一房的原则。从本质上讲,城镇户籍子女对父母宅基地的继承与农村户籍子女对父母宅基地的继承是不同的,其继承方式也是不同的。

首先,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只有宅基地上盖的房子是农民所有的。宅基地的使用没有期限。但对于农村户籍,对于城市户籍,只有房屋使用权和居住权。这房子没有买卖和修理的权利。房屋倒塌前规定了使用期限,而对于农村户籍,没有期限的户口可以一直使用,可以重建,但也无权买卖房屋。说到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我们不得不提到土地继承。

【农村父母的土地怎么办】

城镇户籍子女也可以继承土地。农村土地属于承包制。有一段时间。租金能否续租,不取决于租金的多少,而取决于是否为农村户口。属于城镇户籍的,土地期满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如果是农村户籍继承,可以续租。

城镇户籍也可以回归农村。向村集体提出申请,经村集体同意后,由村民投票,一致通过后方可办理农村户口。


一般


不可以!

我就属于这种情况,特意咨询过村委会和土地管理部门。给你详细分享下,不谢[可爱][来看我]

我国的土地实行的都是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农民在承包的期间内,拥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农民能决定怎么种植这块土地,却不能随意支配土地,必须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不管人员增加,还是人员减少,土地的多少都不会变。

还有很关键的一点,农村的户口和土地的关联性是非常大的。虽然说农村土地和宅基地都可以继承,户主过世之后,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可以过户给其他的家庭成员,但是却要求该家庭成员一定要和户主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并且要求是农村户口。而非农村户口的子女,不仅不和户主在一个户口本上,而且又是城镇户口,自然是不能继承土地和宅基地的,到时候村集体有权利将这部分土地和宅基地收回。

虽然说非农户口的子女不能够继承宅基地,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这个房子是农民自己出钱建造的,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只不过继承了房屋之后,不能进行翻建,只能等待房子自然消亡。等到房子没办法住人了,村集体则可以将宅基地收回去。

如果说非农的子女想要继承宅基地和土地,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户主去世之前,想办法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农村,确保自己的户口和户主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这样即便是户主去世了自己也享有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



商机哥李龘da


您好!先明确,题主这里所指的“老家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农业用地。

这类土地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而承包权必须由村集体成员才有资格获得。如果父母承包的土地,但子女都已经不是本村户口了,父母去世后,子女无权继续承包土地。但对于承包收益,仍然可以依照继承法继承,不受户口限制。

对于土地的处理,下面将从“土地更名”和“收益继承”两方面来说。

第一,土地更名

1、如果父母去世后,户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18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第32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题主可以选择先将土地更名到七名下,这样家庭就可以继续承包土地。所有的承包收益进行平分,而其父母应的的承包收益,可以依照继承法继承。

2)如果父母去世后,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了:

也就是属于“整户消亡”的情况,村集体将收回该地的承包权;但已死亡的户内成员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承包收益。

第二,收益继承

承包人(也就是父母)应得的承包收益,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的分配可以依据《继承法》分配,这就与子女的户口在哪儿无关了。

继承方式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 如果父母留下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分配;

  •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就那么属于父母份额的土地收益将由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平分继承。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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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说的这种情况,按照法律是不可以继承的,但问题是我们谈的不是继承不继承的问题,而是怎么办。我觉得可以有这几种办法。希望能够帮到你。

一、对外承包。父母过世,子女外地户口,又不会种地,可以把土地承包权交到父母的兄弟名上,然后承包给本地的种地大户手里,每亩地承包价格是每年500块钱。这样每年多少还有点收入。像我们这里除非是没有子嗣也没有兄弟姐妹的田地才会被政府收走。具体能否行的通还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来。

二、交还给国家。这个就好说了,拿着父母的户口,办理销户,然后把承包合同解除,这块儿田就属于国家了。但这样的话在农村属于老人的宅基地也会一起被国家回收。

三、户口迁回、就是子女有一人把户口迁回农村,继承老人留下的田地。自己种植一些抗病毒抗虫害的农作物,比如中药材,不需要经常打理,到收的时候雇几个人收一下,也不需要播种,每年都能收,只是价格不稳定。或者承包给别人也行。但有一条,不能卖,因为即使是你继承了,也不是你得,而是国家承包给你的。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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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一段时间农民认为土地私有的,而农民的“私有”心理遇上农村最值钱、最看重的土地,村民之间经常闹出很多矛盾,产生很多疑惑。二坤带着“私心”分析下,您能不能继承。

首先搞清楚一个问题,儿女户口在当地派出所?是户口代管户?那就是户口跟父母不在一起。这种情况肯定是不能继承,虽然情感上难以接受,法律就是法律。如果父母死亡后,该户下没有了人口,就产生了户口的消亡。而农村承包地正是以户为单位分配的,户没了就没了承包的载体。

依小编个人的理解,根据国家的土地承包政策,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业户口只有承包权和经营权,对于子女对父母的继承权,父母因故去世,做为子女,只能继承父母其个人之财产,非父母之集体所有属权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则不可以继承。

一种情况如果在父母去世后,承包地上还有父母种植的庄家,这一部分是可以继承的。土地承包权不能继承,但是承包地上的属于私人财产,可以继承。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父母承包的是林地,林地想要收益,要等树木长成之后,可谓十年树木。投资收益期比较长,这个林地承包期儿女可以继续承包。

还有一种村里的荒山、荒沟、荒滩不易开发利用,谁都不愿意种不适宜家庭承包,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在父母死亡后,儿女可以在承包期内承包

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是已户为基本单位存在,子女的户口不挂靠在父母(户主),另独立存在于当地派出所,父母是一个户口,父母去世,那也可以说,这个自然户已消失,派出所则可以依法注销,那么,村集体组织也有权收回注销户所承包的土地,重新分配划归新的承包人,在外户口的子女想要回来继承父母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则很难,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的处置政策,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子女可以获得父母房屋的继承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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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 宅基地使用权 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如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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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合法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子女虽然是非农户口,但享有继承权。我国土地大都实施的是公有制,属于集体所有,如果你父亲生前把这块土地买下了,并登记在他本人名下的,这块土地就属于他的遗产了,就可以发生继承,当然,若这块地处在承包期间的,只能使用或做农活,但不能发生继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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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村庄的父母已经比较老了。孩子们都没有在村里面住,都搬到了城市里面。现在又不能返回农村户口去。农村农村的土地就都给了别人啦。

ZF就是这样一步步地去攫取农民的土地。对此,很多人是十分不满的。难道把人都赶到城市里居住就是好事了吗?


天行侃经


在农村土地确权后如果子女想要继承老人的土地,那么就要看看,这继承的土地属于那种类型。耕地、草地、林地、其他方式的承包地、宅基地等这些情况都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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