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節,堅守崗位勞動者工資怎麼算?


今年春節,堅守崗位勞動者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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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控制疫情傳播,2020年1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春節假期延長至2020年2月2日。1月31日河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河南省省內黨政機關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河南省企業(除防疫物資生產和居民生活用品供應、物流企業外),復工期限推遲至2月9日。

嚴重疫情下,大量無畏、無私的勞動者仍然堅守在崗位上,在這期間的工資應當如何計算?

想搞清楚工資怎麼發,先得把自春節假期開始直至復工延期結束(自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期間,不同階段的法律性質搞清楚,性質不同工資發放的方式不同。

1、根據《勞動法》、《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原定春節七天假期中,有三天是法定節假日,即1月25日、26日、27日(大年初一至初三);另外四天假期:因初一、初二恰為週末,按照規定安排1月28/29日補休兩天,1月24日與1月19日調休,1月30日與2月1日調休,這四天屬於

休息日

2、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將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這段延長期間根據規定也屬於休息日。

3、河南等省市將根據疫情控制需要,在春節假期2月2日延長期滿後,在本應復工時,將企業復工期限推遲至2月9日,不是法定節假日,也並非是休息日,而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採取的停工措施實施期間

根據上述分析:在上述期間內,如果因疫情防控,仍然堅守崗位的,依據1月24日至2月9日各階段的法律性質和期間工作應得報酬標準,如下:

今年春節,堅守崗位勞動者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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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標準為企業勞動者,及其他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員工適用的標準,公務人員與事業單位人員並不是適用,而執行各自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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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所有人員,不論是企業員工,還是公務人員還是事業單位人員,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4號)的規定,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補助。當日工作時間累積超過4小時的,按照一天計算;在4小時以下的,按照半天計算。

我們要向春節期間仍戰鬥在疫情第一線的英雄致敬,正是有你們在,才有萬家平安,希望你們平安凱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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