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报近期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详情及密切接触者排查情况

青海:通报近期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详情及密切接触者排查等情况

2月6日下午,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在西宁召开。目前,青海省确诊的18例病例中,3例为与输入性确诊病例的家庭和亲友接触而续发的本地二代感染病例。

青海:通报近期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详情及密切接触者排查情况

据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马永成介绍,当前青海虽然出现了本地感染的二代病例,但疫情仍然以武汉输入性病例为主,以家庭聚集性、集中式传染为特征,且疫情为点状分布,并未出现社区传染和传播的迹象。青海省本地二代病例的出现预示着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全省相关的防控措施策略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加强。在围堵外防输入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大社区和村镇的排查,加强对与确诊病例及与武汉返回人员有相关接触史的密切接触者的严格隔离管控和监测。

确诊病例情况:

<strong>病例14:

韩某某,31岁,女性,西宁市湟中区人,长期在武汉经营拉面餐馆。

2020年1月23日随同确诊病例10马某某一行人自武汉自驾车出发,1月25日抵达门源县,即被当地安排居家隔离观察。2月1日其同行者马某某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后,将其转运至海北州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隔离。2月3日韩某某CT显示右肺病灶符合病毒性肺炎改变,即采集标本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

<strong>病例15:

马某,10岁,女性,海北州门源县人,学生,现就读于武汉市,系病例14韩某某之女。

2020年1月23日随其母一行人自武汉出发,1月25日抵达门源县,即被当地安排居家隔离观察。2月1日其同行者马某某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后,将其转运至海北州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隔离。2月3日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

<strong>病例16:

马某某,30岁,女性,西宁市大通县人,系确诊病例7苟某密切接触者。

1月18日-19日与确诊病例7苟某、确诊病例9苟某某有接触史。2月2日,马某某出现咳嗽、头痛、结膜充血等症状,当日即被大通县第二人民医院留观;2月3日,采集患者标本送检,马某某随即转至大通县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2月4日,分别经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及复核呈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

<strong>病例17:

苟某,43岁,男性,出租车司机,西宁市湟中区李家山镇人,系确诊病例7苟某之弟。

1月18日-19日与确诊病例7苟某、确诊病例9苟某某有接触史。2月1日出现乏力、畏寒、咳嗽等症状;2月2日采集临床标本送检,经西宁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阴性。2月3日收住省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4日再次采集标本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

<strong>病例18:

胡某某,47岁,男性,无业人员,西宁市人。与其从武汉工作回青儿子胡某有家庭密切接触史。

儿子胡某于1月23日从武汉回宁,1月24日由社区监督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患者胡某某于其儿子同居一家。儿子某胡于1月24日出现发热,自测体温37.5℃,并伴有咽痛、干咳、乏力、气促等症状,自行服药治疗,症状缓解。 1月24日至2月5日除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外,无外出史。2月5日采集标本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阴性,目前继续在隔离监测和检测中。患者胡某某于1月29日出现咳嗽、乏力、咽痛等症状,期间在家自行服药治疗;2月4日,因病情加重,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送至省第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即被留观并隔离治疗;2月5日,患者标本分别经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及复核呈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

截至2月6日12时,青海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8例,其中西宁市15例,海北州3例。2月3日通报的1例重症病例已发展为危重症,经省卫健委组织省内多学科专家组五次会诊,调整优化治疗方案,继续无创呼吸机辅助呼吸支持治疗,目前病情相对平稳;3例已治愈出院,其他病例经再次优化治疗方案,病情稳定。

密切接触者加大排查管理

马永成介绍,目前已对全省累计报告的18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皆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发布紧急通告、动员基层社区(村)摸排等途径全力寻找。截至2月6日12时,共排查出密切接触者372人,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防控方案要求,均实施了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青海:通报近期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详情及密切接触者排查情况

从目前青海省病例的发病和流行病学史的调查情况来看,仍然存在因与有疫区旅居史或病例暴露史人员的活动和接触而导致的本地人员感染发病。马永成提示:凡是从武汉等疫区来青、返青人员要严格遵守隔离措施,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机会,一旦发现有任何不适,要尽早报告和就诊。

马永成表示,下一步,需做好不同部门领域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培训,规范开展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根据各相关医疗机构院长及专家团队的建议,青海省卫建委将继续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多层次,多方面的技术培训,培训涉及不同部门不同工作环节,防护装备的使用,防护服的标准穿脱程序,不同特定场所的消毒程序,消毒液配置的方法、浓度,密切接触者的管控等;特别强调各公共场所要做好场内的有效通风和定期的消毒工作。

近期,青海省的疫情防控进入了关键时期。2月2日,春节假期结束,各单位工作人员陆续返岗。建议大家在上下班途中:

1.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 一旦您乘坐过的公共交通工具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接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认为需要医学观察的通知时,请积极配合。

3. 若有条件请及时更换口罩,请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至指定的有盖垃圾桶内。

4. 更换口罩以及到达目的地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充分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

5. 上下班途中请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

6. 进入工作场所前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内工作,并及时洗手。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万玛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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