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多地蔓延。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医保经办事项通知如下:

【广灵】广灵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致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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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征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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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开通网上业务经办,实行业务申报承诺制,您可通过业务窗口电话、微信工作群、QQ群或邮寄等方式咨询办理业务,资料可后补,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逾期办理有关业务的,疫情结束后可申请补办,我们会及时受理,帮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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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1、手工报销无申报时限的限制

参保患者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手工报销业务(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办理,无申报时限的限制。对于着急办理手工报销业务的参保患者,可以采取“邮寄办”或“投递办”的方式,即:按照网上公布的手工报销一次性告知书准备材料,材料齐全后通过邮寄方式寄到县医保中心,或投递到医保中心大门口专门设立的医保报销专用投递信箱,待遇审核办理完结后将费用划入参保患者本人的银行卡中;职工生育保险科办理完结后将费用划入参保患者单位帐户中。

2、门诊大额疾病和门诊特殊药品实行“长处方”报销政策

(1)经定点医疗机构鉴定,已纳入我县门诊大额疾病管理的参保患者,在门诊就医购药时,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医生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可以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购药时,直接刷社会保障卡报销结算。

(2)72种国家谈判药品,山西省已纳入门诊特殊药品管理,参保患者使用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可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并向医保信息系统上传电子处方,参保患者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直接刷社会保障卡报销结算。

(3)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组解除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后,门诊大额疾病和门诊特殊药品管理仍按照原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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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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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开通网上业务经办,您可通过业务窗口电话等方式咨询办理业务,我们会及时受理,帮您办结。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352-8855121 0352-8822566

17735225847 1503423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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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我们坚信,在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尽快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广灵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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