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不是個“暴君”,他應是個殘酷的“明君”罷了

洪武元年(1368年),明太祖在南京登基稱帝,開創了大明王朝。“復漢之威儀”,

打破了元朝的等級制度,從此更是“華夷一家”,可謂功勞不小。

可是,在位不久,明太祖卻陸續製造了不少的大血案,胡惟庸案、藍玉案、空印案……誅殺人數眾多,牽連甚廣,人心惶惶,而明太祖也因此落下的“暴君”的罵名。

到現在,世人多是說明太祖過於殘酷無情,不顧及君臣情誼,大開殺戒。其實,這個評價是有所偏頗的,明太祖確實殘酷無情,但是在治國的角度來說,元末明初的社會矛盾尖銳,不這樣做,不足以安天下,也不能鞏固自身的統治地位。所以,對於明太祖的評價不能過於偏心,他沒有那麼壞。

朱元璋不是個“暴君”,他應是個殘酷的“明君”罷了

明太祖就是一個“暴君”?

關於明太祖的評價,在許多人心中就是一個“暴君”,看圖片聽和藹可親的,為什麼說他是“暴君”呢?說明太祖是“暴君”,無非就是其殘酷無情,誅殺人數過多,做事情從來不了留情面。

據史書所言,胡惟庸案“詞所連及坐誅者三萬餘人”,不但除掉了權傾朝野的胡惟庸、李善長等人,還牽連許多無辜之人。而藍玉作為開國功臣除盡後,最為出色的武將,卻也因“謀反”罪而被誅殺,而且牽連人數超過一萬五千人,這也就是歷史上的“藍玉案”,二者合稱為“胡藍之獄”。

再有空印案,由於上交賦稅文書的路途遙遠,就有官員事先在空白公文紙上蓋好公章,以防不備之需。可是,明太祖知道後 ,大怒,這不是搞貪汙腐敗嗎?於是,下令追查貪汙官吏,所以府裡的一把手都被誅殺,前後誅殺數百位官員。

朱元璋不是個“暴君”,他應是個殘酷的“明君”罷了

就單單這幾個大的案件,還沒加上其他瑣碎案件,明太祖就誅殺了近五萬人數百位官員。要知道,明初的朝廷內外是極缺官員和人才的,可明太祖還是毫不留情,完全不顧此舉會破壞國家的正常運行,直接誅殺。

從此看來,明太祖是採取“法家”的思想,加強刑法的力度,以猛治國,重典治吏,可誅殺人數過多,背上“暴君”這個罵名也是自找的。

但是,我們不能僅僅因為“誅殺人數過多”,就只認定明太祖是個“暴君”,他也是有理由的。因為此時的社會問題尖銳,明太祖要想安天下,穩皇位,就必須以猛治國。

元末明初的社會問題

朱元璋不是個“暴君”,他應是個殘酷的“明君”罷了

元朝是個由遊牧民族所建立起來的政權,也是中華民族的一部分。但是,在元朝時期,由於等級制度的出現,把人分為了“蒙古人”、“色目人”、“南人”和“漢人”,就如同一個金字塔,蒙古人在頂端,而漢人則是在最底層,深受壓迫。

這樣一來,社會矛盾必定更加激烈,漢人無法通過正常的途徑獲得官職,就算一時得到一官半職,但也是“虛官”,無實權。所以,有些人註定活在社會的最底層,就算再怎麼努力也無法到頂端去,矛盾更是導致了元末時期的農民大規模起義,紅巾軍遍佈天下,推倒了元朝。

而到了明初,這樣的情況還是依舊存在,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提高”老百姓的手中的權利,打擊那些貴族的權力,所以必須要加強法制的管理。

朱元璋不是個“暴君”,他應是個殘酷的“明君”罷了

其次,明太祖雖然統一的全國,但是蘇杭地區的人心向背難以捉摸。要知道,明太祖在進兵張士誠之時,蘇杭地區有很多富商和文人都是支持張士誠的,在錢財、人力上給予支持。

而在張士誠被打敗之後,這些人心裡所想的是什麼?會忠心於明朝嗎?

打個比方,明太祖曾下令廣濟天下賢人,共同來為大明效力。可是,很多人寧願自斷手腳,都不願意入朝為官。普通秀才尚且如此,那些當官的又是怎麼樣?明初還有很多舊朝的臣子。由此可見,明初的人心還不齊,還有很多質疑明太祖的位置。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明太祖時期,至少存在兩個大問題,一是等級制度還未消除,貴地主勢力還在;二則是民心不齊

這樣一來,要解決了這些社會問題,就必須採取一系列的措施。在歷史上,治國之道無非就是儒家和法家,二者選一,或者相輔相成。但是,此時實行仁政,合適嗎?

法家思想:以猛治國,重典治吏

在社會問題尖銳,民心不齊的情況下,實行仁政,儒家治國,無疑是自尋死路,只會越來越壞,火上澆油。所以,明太祖是深知其中利弊,才會實行以猛治國,重典治吏的決策。

朱元璋不是個“暴君”,他應是個殘酷的“明君”罷了

明太祖如此治國,可以有效地打擊和震懾朝廷內猴鼠兩端的官員和底下的民眾,保證民心;加強法制的打擊力度,健全法律制度,既可以保住民眾的利益,又可以震懾某些貴族的違法行為,穩定人心,安天下。

但是,這也是一時權宜之策,旨在解決社會問題,並不是說要一直奉行“法家”政策。為什麼說明太祖這只是權宜之策呢?

正如史書所言,“始,太祖懲元縱弛之後,刑用重典,然特取決一時,非以為則。後屢詔釐正,至三十年,始申畫一之制,所以斟酌損益之者,至纖至悉,令子孫守之”。

由此可見,“以猛治國,重典治吏”乃是明太祖的治國分針,在其角度,這是是合乎時宜的良策,所以明太祖算是個明君因為通過此舉,既恢復社會的經濟生產,百姓安居樂業,後來還出現了“洪武之治”。同時,也打擊了官員們的貪汙腐敗行為,使得官場的風氣得到改善。

朱元璋不是個“暴君”,他應是個殘酷的“明君”罷了

結束語

其實,在胡惟庸案、藍玉案中誅殺的人數是很多的,但這事情不僅僅是因為明太祖的殘酷無情,還有個原因是胡惟庸、藍玉等人平時為人桀驁不馴,結黨營私,權力更是危及了皇權。

所以,明太祖才會痛下殺手,清洗了整個淮西勳貴集團,鞏固皇權,這兩個案件可以說是淮西勳貴集團和皇權之間的一場較量,權力面前沒有對錯,只有角度問題。

因此,對於明太祖的評價,我們不能直接給個“差評”。在人情方面,明太祖殘酷無情,誅殺人數眾多,可以說是個“暴君”

但是,要是在治國方面上,“以猛治國,重典治吏”的方針無疑是合乎時宜的,是正確的,使得明朝出現了“民人安樂,吏治澄清者百餘年”之景,後邊的“永樂盛世”、“仁宣之治”,都是建立在明太祖所奠定的基礎上的。

明太祖可謂功勞不小,應算是個明君,一個殘酷無情的“明君”。


【小皮】

參考資料:《明史》、《明史紀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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