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四類企業今年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至8年

針對因疫情陷入經營困境的餐飲等企業,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6日發佈的《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明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財政部副部長餘蔚平在7日召開的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介紹,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會對我國的經濟帶來一定的衝擊,但不會改變我國經濟穩中向好、長期向好的基本趨勢。針對這次疫情的影響,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陸續出臺了相關的減稅降費政策。

按照兩部門的解釋,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佔收入總額(剔除不徵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截至2月6日,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已經出臺十餘條財稅支持措施。為了落實國常會相關部署,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前期針對疫情防控已出臺各方面措施的基礎上,此次再推出一批支持保供的財稅政策。

在保供方面,加大金融貸款貼息支持力度。增加貼息資金規模,改按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確保企業實際融資成本低於1.6%。在收儲政策方面,鼓勵企業保質保量增加緊缺的重點醫療防控物資生產,對企業多生產的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全部由政府兜底採購收儲。

此外,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2020年1月1日後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防控產品,免收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對治療和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藥品,免收藥品註冊費。

同時,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以及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落實落細各項減稅降費政策,進一步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成效,按照‘三個確保’要求密切關注各行業稅負變化,特別是針對疫情的影響,及時研究解決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堅決把該減的稅減到位,把降的費降到位,持續發揮減稅降費的政策效應。”餘蔚平說。

財政部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月6日下午5點,各級財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資金667.4億元,實際支出284.8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共安排170.9億元。

餘蔚平表示,今年的赤字安排已經考慮了一些不確定的因素,從目前的情況來判斷,疫情防控的支出是有保障的,對財政預算的影響也較為有限,相關部門有信心完成今年的各項財政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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