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69人被隔离!抚州一医生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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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某某感染新型肺炎的通报

颜某某系乐安县人民医院五官科医生,因受其在上海工作的大侄子1月22日回乡过年接触后感染,于2020年1月26日开始发热(37.6—39℃),乏力、畏寒,无咳嗽;2月1日20时经乐安县人民医院专家组会诊为疑似病例,并立即对颜某某采取隔离治疗,县疾控中心对其密切接触人员开展调查。2月4日晚,颜某某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同时,颜某某二侄子、二侄媳也因与颜某某大侄子接触,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截至2月7日,经调查核实与颜某某密切接触者共169人,包括家人4人,医院医护人员37人,就诊的病人73人及其他接触者55人。县防控办第一时间将与其密切接触者94人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中65人安排在刚刚建成尚未开业的龙源医院,25人安排在刚刚建成尚未启用的民政局福利院,4人安排在县委党校宾馆,其余75人隔离时间已满14天,解除隔离实行居家观察。龙源医院,其地处县城北面郊区,附近居民及流动人员很少,现建成房间82间,已改做可用病房78间,可容纳集中留观人员78人。2月2日开始对其有密切接触的所有人员每天进行体温检测,目前颜某某的所有接触者的身体状况良好,没有人出现异常反应。

与颜某某二侄子、二侄媳密切接触者另有16人,其中13人安排在龙源医院隔离医学观察,3人安排在民政局福利院隔离医学观察。所有集中留观者身体状况良好,没有人出现异常反应。

目前,县防控办对颜某某所居住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人员出入,对小区进行了全面消毒处理。县卫健委对颜某某作出了吊销医师执业证处理,有关部门正在对颜某某开展进一步调查。

乐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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