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用防护服灭菌周期由两周缩至一天


国务院:医用防护服灭菌周期由两周缩至一天

2月8日,记者从工信部获悉,2月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印发《关于疫情期间执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医用防护服采用辐照灭菌新技术,灭菌时间可从7—14天缩至1天以内。

《通知》称,采用辐照(钴60或电子加速器)方式对医用防护服进行灭菌,达到相应条件的可判定为合格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在限定的1个月有效期内可进入重症隔离防护病区(房)使用。

据悉,目前国标医用防护服生产大多采用环氧乙烷灭菌,需要7——14天时间,而采用辐照灭菌新技术的话,灭菌时间可控制在1天以内,其灭菌效果与传统环氧乙烷灭菌效果相当。

《应急规范》是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工信部、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进行了研究,经组织专家审议,全国消毒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生物防护产品标准化归口单位全票通过的。

《通知》指出,上述措施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紧急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供给,确保质量安全可控,属于此次疫情防控的临时应急措施,疫情结束后自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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