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人為宜豐百姓而死,宜豐人怎能忘記他?

江西的天主教堂、耶穌教堂,始創於清代同治年間。到1894年(光緒二十年),法國天主堂在南昌建立,當時在老貢院、馬廠站二處各建一所,並在松柏巷設法文學堂一所。此外,英國教會則在本市羅家塘設救主會一所。自此以後,教會勢力漸漸深入江西。


這個人為宜豐百姓而死,宜豐人怎能忘記他?


1

埋下禍根


1904年,新昌(今宜豐)棠浦鎮的教民,在外國教會勢力的庇護下仗勢凌人,民憤很大。當時該地有個無賴叫羅檢,入教後更是為非作歹,欺凌鄉里。當地龔姓人家有100多家,其中一名叫龔棟的熱血青年,愛打抱不平,當時許多人都慫恿他去同教民較量一番。光緒三十年(1904年)五月八日,棠浦當墟。這個羅檢帶著一夥教徒捧著天主教牌匾過棠浦石橋時,有位鄉民避之不及,無意中碰歪了牌匾,羅檢從馬上跳下來,扭住這個鄉民毆打後,又抄刀將鄉民砍得頭破血流,然後騎馬揚長而去。此事被龔棟得知後,立即叫了幾十個青年,把羅檢揪下馬捆起來,打死丟入棠浦河,又抄了幾個為非作歹的教民的家,燒了他們的屋。這事被新昌天主教神甫法國人王安之知道後,便報縣衙門拿辦兇手,並電九江總主教郎守信,迫使江西巡撫派知府曹樹潘,統領廖名縉帶兵去查辦。

五月十二日,新昌縣派出四十幾名士兵,身穿便裝,以經商的名義來到棠浦。在教民的幫助下,找到龔棟,騙到煙館用酒灌醉後,將其逮捕。龔棟入獄後,許多教民告狀到省裡,要求還要多抓幾個人。龔姓人不服,以武舉龔耀庭為首,邀集棠浦各村龔姓人,聯絡高家、陳家各姓,聚集數千群眾,打著“官逼民反”的旗號,佈陣五里,安營紮寨在山上。新昌縣令束手無策,要求省裡處理,省裡先是派出一個候補知府會同知縣到棠浦調處,遭到龔姓拒絕。省裡接著又派一個統領帶著一哨人馬(約一百人)前去棠浦抓人,走到離龔村還有三里的高村時,隊伍就被鄉民衝散,有七個兵丁被抓,其餘的作鳥曽散。第二年六月,省裡傳下話來:“大兵將至,血洗棠浦”。龔姓族紳於是派出二人來省城,請求‘惠政赫赫,稟公辦案’的南昌縣令江紹棠出面調解。經江西巡撫同意,江紹棠1905年8月25日單騎下棠浦,經他百般曉喻,龔姓同意撒除營寨,拆局繳械,遣散民眾,並將龔耀庭、龔棟、龔祥三人交由江紹棠帶回省城公判。江紹棠根據實情,將三人各判了三年監禁,此案便了結了。但是法國神甫王安之卻對判決結果大為不滿,對江召棠十分懷恨,因此也埋下了禍根。


2

波瀾再起


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南昌天主教主教方遂志患病死了,九江總主教調王安之接任。按清庭上諭,天主堂主教的官階與府、廳、州、縣相當。此時王安之的級別,比江紹棠還要高。王安之見到江紹棠時,總是指責棠浦案件判得太輕,要江紹棠重判,江紹棠據理斥之。

當時,江紹棠接到江西巡撫的命令,要求將原已判刑現保外就醫的南昌茬港教民鄧貴和、葛洪太二犯重新歸案禁押。鄧貴和已歸案,葛洪太卻躲進天主堂,受到王安之的保護。江紹棠到教堂要人,方安之大耍無賴,不但不交葛洪太,反而要江交出已在押的鄧貴和。二人鬧得不歡而散。1906年2月18日,王安之以九江天主教總教主的名義給江紹棠寫信恫嚇,要江妥協,江置之不理。王安之更是懷恨在心。


3

縣令被刺



這個人為宜豐百姓而死,宜豐人怎能忘記他?

江召棠被刺後寫下的筆據,意為逼我自刎,我怕痛不致死,他有三 人,兩拉手腕,一在頸上割有兩下,痛兩下方知割兩次,欲我死無對證。


這個人為宜豐百姓而死,宜豐人怎能忘記他?

刊登在1906年2月《京華日報》上的南昌縣縣令江召棠被刺的圖片和報道


第二天,各地報紙紛紛報道了這一特大新聞。但各家報紙說法不一。中方報紙報道,江縣令赴宴,席間法教士逼令江縣令改判棠浦、茬港舊案,江不允,法教士持刀殺死江令。英國方報紙說,江紹棠不堪法教士逼迫,“取刀自割其喉”。法國方報紙則說,江紹棠要求王安之致函自己的上司,以便重判棠浦、茬港舊案。王不允,江紹棠取刀自殺。還說江的僕人窺見江用剪刀自將傷口擴大。一時間,江的死因說法不一,成了謎團。


4民眾爆發


當江召棠被誘刺消息傳出,全城頓時鼎沸,當晚就有許多民眾聚集老貢院天主教堂門首示威,要把王安之帶去自首。地方紳士梅子肇、李鄉恆即上書巡撫胡廷幹,請求拘捕王安之。南昌諸紳印發傳單,並定於第二天(初三)早上十點在百花洲沈公祠(前巡撫沈葆禎專祠,今百花洲電影院)內會議善後辦法。傳單發出後,貼滿了大街小巷。

江召棠恐發生意外,以至外交棘手,也貼出傳單勸阻:“諸紳暨農工商學各界諸公鑑:現在各大憲秉公辦理,諸公不必開會,恐有歹徒乘機煽惑,貽人口實,加贈鄙人罪狀,切禱切禱。召棠叩。”

1906年2月25日(光緒三十二年丙午二月初三),天剛亮街上就人頭攢動,到七八點鐘,三道橋一帶都站滿了人。時適大雨,人們都冒雨站著,時有一文姓志士(名籍不詳)起而演說,說江知縣被刺,罪責在洋人,但應該以公理力爭,不可有野蠻行動。話還沒說完,民眾就以地方官被外人所刺,此仇不共戴天,齊聲喊打,擊毀講臺。

當時群眾共分四處:一群民眾到老貢院法國天主堂,人數最多,時王安之正在老貢院法國天主堂吃飯,見民眾來勢兇猛,先以手槍恫嚇群眾並連續射擊,繼而至堂後自行縱火.以待將來訛詐,然後奪門而逃,躲進“金波宛在”教民鄒殿臣家。民眾隨後趕到,破門而入,並將鄒家器具物件盡毀一空,王又急忙從鄒家後門逃出,直奔三道橋附近,又遇到過來的民眾,前後夾攻。

這時有個染布廠踩布工人羅會典,是南昌蓮塘小藍村人。他聽到聲音趕出,拿起一木槓,朝王安之劈頭打去,王應聲倒地。然後追來的群眾用扁擔、石塊、傘柄痛打王安之,直到把他打死,並將屍體扔進東湖內。之後,羅會典立即逃往蓮塘,轉入西山某寺削髮為僧,民國後轉入南昌南海行宮為主持僧。問到這件事,他就雙手合十,不置可否,口唸“阿彌陀佛”。


5

事態擴大


這個人為宜豐百姓而死,宜豐人怎能忘記他?

鬧教圖


一些民眾趕到羅家塘英國救主教堂,這個教堂原與本案無關,但因群眾都惱恨洋人,見著洋人便打,結果,該教堂教士金傳安夫婦及其幼女也被打死。教堂被憤怒的民眾拆毀。獨有馬禹鼎教士由教堂逃出,剛好徐太守趕到,馬上命令士兵巡兵密藏保護,才免於一死。

一些民眾到進賢門馬廠老天主堂,堂內有好幾位男女教士,聽到消息十分慌亂,無處可逃。徐太守責令工藝廠委員保護,民眾結隊而來,趕散衛兵,焚燬教堂。

此外,尚有附近松柏巷內法文學堂的教習五名,看見滾滾黑煙立即出門逃命,結果逃至施家窯河邊,被船民用竹篙打倒,有的跑至馬廠三角塘邊,被群眾以木棍,竹篙及石塊打死。

還有一些民眾到德勝門外美以美會禮拜堂。因隔得很遠,去的人也較少,去的也慢,洋人知道消息後,就由一個筏夫趙老幹送到對岸躲避,又得水師營哨官吳攸季設法掩護,連夜送至瑞洪。民眾奔至不見洋人,也就沒有焚燬教堂,各自散了。這個船伕便是後來經營美孚煤油棧的趙幹臣和開設春記煤油站的章春庭,也算髮了一筆洋財。

這次教案中,法教士王安之,法文教習許以約、孟芳林,梁志恆、餘某(不知名)、陸某(西名馬利爾司)以及英教士金傳安夫婦及其幼女共九人死亡。老貢院法國天主堂、松柏巷法文學堂、羅家塘英國救主會、城外馬廠法國老天主堂被毀。


6

當眾驗屍


江召棠二月初七逝世,南昌知府徐性存暨代南昌縣孟慶雲,知新建縣趙峻帶同仵作,對眾驗屍,驗得召棠“咽喉有刀傷一處,兩端平,無輕重,長兩寸兩分,寬六分,深一寸四分,食嗓斷,氣管損傷,口內有尖刀戳傷,皮卷血汙,傷口下還有利刃劃傷,跡斜長一分,寬深不及分,委因受傷死”。由醫生胡炳輝錄供上報,奉巡撫命小殮。

二月初九、十一、十六等日,九江英領事倭納、醫官達威、兵輪主來藏、法兵輪主葛蘭蒂、醫官根培、美教士孔始潛、醫士賈爾士、等先後會同江西藩司周浩、按察使餘肇康以及兩縣的各界人士複驗,傷痕無異,並由孔教士、賈醫生簽字,確係利刃所傷,並非自殺。不料江西巡撫胡廷幹竟瞞報真相,電奏清庭及九江法國領事館,謂江令刎死教堂。自刎他刎,詞甚閃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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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有中西驗屍記錄數份並存


7

洋人施壓


北京清政府和英法公使接到江西巡撫關於南昌教案事件的急電之後,極為震驚。法使呂班立即向外交部言辭質詢,會商結果,有法使派駐京參贊端貴會同外交部左承梁敦彥一同來贛調查始末,就近處理。英使也派漢口領事來贛調查,兩湖總督張之洞派武昌知府梁丹芬陪同前來。

3月1日,駐京英使以保護教堂為名,派大兵艦“笛我號”,從長江路口泊於鄱陽湖內。3月3日,英駐九江領事親率兵艦“乃音號”開抵南昌。3月10日,法國九江郎主教守信派送兵艦一膄開抵南昌。

3月16日,由京來贛查辦教案的梁敦彥視察及法參戰端貴等三十餘人19日到達南昌。江西巡撫胡廷幹率官兵迎於滕王閣河畔,並大擺酒席,邀南昌名妓月枝作陪,21日查看教堂開議。

法參戰提出江召棠為自殺,懲罰紳士八人,賠款五十三萬兩,每年津貼教堂經費一萬兩,參革保護不力各官和為被難法人建議一牌坊等六條意見。旅京、旅滬贛民及江西各縣民眾,聞此消息,極為憤恨,紛紛上奏清廷,駁斥江召棠自刎教堂之說,江西官吏這才指示承審員務須勘查實情,依法嚴辦。


8

屈辱結果


當教案發生後,胡廷幹立即通令南新兩縣及各警署、城防營逮捕群眾達1600餘人,系南昌縣監700人新建縣監600人,另借新巷子錢業公所拘押200人,其中大多教民挾仇誣告希圖報復者。人捕來者,官又不問情由,無不樁據,施以種種酷刑,坐架子、跪火練,反覆逼打,慘不忍睹。

胡廷幹又因上諭有英法兩國人口傷害多名,著即妥為撫卹之語,除一面派員分別保護外國教堂、醫院及學校外,並命代理南昌知縣孟慶雲迅速備辦朝珠,禮服、亮藍頂七付,以殮洋人男屍七具,再另備辦命婦服禮服一付,以殮洋人女屍一具,殮畢,胡復率司道以下各官,親往叩頭,跪拜如儀。九江道並命令各輪船下半旗三日,以致哀悼。

之後即將因新昌案被捕龔棟一名正法,龔耀庭一名革去武舉交地方官管束。江西南昌教案所有正凶劉苟子、吳紅眼鏡(及吳鳳年)、周之秀、任廷發、關金生五名,就地正法,以昭炯戒。其餘情節較重之楊大勝,羅中秋、吳老五等三名,均永遠監禁。周正大、盧高材均監禁十年,楊起棠、魏大水二名均監禁五年。戴阿水、胡才生、衷萬官、謝陽連、塗宜洲、胡中元六名各監禁三年。謝袁州、周德勝、彭炳生、吳友鵬四名,均罰做苦工二年。劉平林子一名,罰做苦工一年,胡明應、吳聲孜、吳老三、熊荷子、郭毛頭、萬葉林、胡廷學七名,均罰作苦工半年。其餘如劉麻子、二草包、朱永源等三人,繼續追捕,俟獲後嚴刑審訊,按律懲辦(清季外交部致法吏照會)。又據清季江西交涉要案載:直認不諱者,唯有任光頭(新昌人)、任廷發(南昌人)、譚金剛(南昌人)、魏德勝(南昌人)、謝玉龍(萬載人)、周老二(即周貴聽又名之秀臨川人)、周春早(湖口人)、羅德彪(又名中秋新建人)、蔡老四(上高人)、楊炳林(又名大盛湖口人)、劉狗子(吉安人)、吳鳳年(南昌人)等十二人,同時正法。互有出入、錄備參證。

3月27日(三月初三),江召棠遺體大殮。而該案因刎死教堂一語,議不能決。至4月3日本案移京辦理。

4月15日清庭撤胡巡府廷幹職,委吳承熹署理。察辦布政使周浩,按察使餘肇康,交外務部議處(周浩撤職,餘肇康降二級調用。)

北京議結:

1、江令情急自盡。

2、所有焚燬教堂三處應賠銀二十三萬兩。

3、另從前未結之教案,賠銀兩萬兩。

4、被殺教士五人,每人賠銀一萬兩,唯王安之不賠。


6月20日,由清朝外務部出面,與法國公使簽訂了《南昌教案善後合同》賠款白銀四十五萬兩,息事寧人。賠償英國四千七百英鎊,四千為金教士全家撫卹金,七百為房屋被毀英國教堂屋價。


此南昌教案之紀事本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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