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目前整體發病趨勢呈增長態勢,漏報、瞞報、謊報、將承擔法律責任並被列入個人失信黑名單

西安目前整體發病趨勢呈增長態勢,漏報、瞞報、謊報、將承擔法律責任並被列入個人失信黑名單

2月8日下午,西安市政府新聞辦召開“西安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新聞發佈會(第七場)。

第一新聞記者瞭解到,目前,西安整體發病趨勢呈增長態勢。隱性感染作為傳染源的比例增大,警惕社區傳播的可能。隨著返程人員日漸增多,防控壓力進一步增大。

西安目前整體發病趨勢呈增長態勢,漏報、瞞報、謊報、將承擔法律責任並被列入個人失信黑名單

西安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新聞中心主任鄭朝剛表示,近期發現個別來自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有的明知自己可能被感染,故意隱瞞病史或重點地區旅行史,或與確診及疑似患者接觸史等,逃避隔離和醫學觀察,進入公共場所,或與他人接觸;有的甚至明知自己被感染,害怕傳染家人,在外流動,結果造成疫情擴散,對西安疫情防控工作帶來嚴重風險和危害。指揮部再次重申,任何個人不得緩報、漏報、瞞報、謊報、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這些害人害己的行為,不僅將承擔法律責任,還將被列入個人失信黑名單受到懲處。

案例一:

隱瞞真實情況造成疫情擴散危險

西安市藍田縣三里鎮村民王某、藍關街辦居民李某在防疫調查時,隱瞞其二人於1月22日由武漢市返回藍田縣的真實情況, 直至2月5日才被核查發現, 造成疫情擴散的危險。2月7日,公安藍田分局對李某、王某以涉嫌過失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案例二:

不如實交代在武漢過夜行程 被立案偵查

2月5日,公安藍田分局在排查中,發現轄區王某、李某二人曾於1月16日駕駛貨運車到達湖北武漢,並在武漢過夜。返回藍田後,身為村民小組組長的王某一直參與該村各項摸排工作。在公安機關的排查時, 王某才如實陳述了其武漢行程, 期間一直未如實反映其武漢旅居史。隨後王某、李某被立案偵查。

案例三:

與防疫人員爭執 毆打民警

2月4日,犯罪嫌疑人楊某在長安區韋曲街辦某小區與防疫工作人員發生爭執,防疫工作人員報警後,韋曲派出所依法對其進行傳喚,楊某拒不配合,並毆打民警。2月4日,公安長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務案立案偵查,並對楊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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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隔離期間私自外出 毆打村幹部

1月29日,寶雞千陽縣武漢返鄉人員張某在居家隔離未滿14天情況下,多次私自外出,村幹部及時對其勸導並進行批評教育。但張某對居家隔離措施怨氣較大,遂來到村委會疫情檢查點遊蕩,並對村幹部和圍觀群眾進行謾罵、毆打。張某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行為被千陽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案例五:

無視指揮 高速衝擊疫情檢測點卡口

2月4日,麟遊縣公安局民警在南坊疫情檢測點執勤期間,一輛小轎車無視民警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指揮手勢與疫情檢測告示牌提示,高速逆行衝闖疫情檢測點卡口。麟遊縣公安局迅速對違法嫌疑人趙某某傳喚並詢問,趙某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麟遊縣公安局依法對趙某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案例六:

惡意篡改防控工作視頻

2月5日,周至縣終南鎮某村村民陳某在抖音上發佈某村疫情防控點工作視頻,並在視頻中標註“村霸收費放車”字樣,造成惡劣影響。經核實,該視頻系陳某將疫情防控工作內容篡改而成。2月5日,周至縣公安局依法對陳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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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

旅館擅自營業並留宿11人

2月5日,群眾舉報雁塔區健康東路有賓館仍在營業。經查,某賓館負責人連某違反疫情防控期間旅館一律停業的要求,擅自營業留宿11人。2月5日,公安雁塔分局依法對連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處罰。

案例八:

瞞報前往湖北經歷 造成惡劣疫情傳播風險

在丹鳳縣疫情排查中,發現村民王某某、張某某夫婦隱瞞前往湖北經歷,編造虛假行程和社會活動。在王某某感到身體不適並在診所就診後,未自行在家隔離且在丹鳳縣商鎮一帶參加社會活動,對丹鳳縣公眾健康造成嚴重威脅。

目前王某某、張某某均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已被醫療機構隔離治療。案發後,丹鳳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與公安機關對接,及時掌握案情及進展,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嚴格排查干警是否與確診及疑似感染人員有過接觸,是否與其同行,並按照市、縣要求按時上報幹警情況。2月3日晚,丹鳳縣委政法委牽頭召開公檢法聯席會議通報、研究案情, 2月4日以二人涉嫌犯罪立案,目前正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案例九:

隱瞞赴武漢行程並拒絕調查

近日,寶雞鳳縣黃牛鋪鎮某村村民張某對於工作人員的調查,多次否認其到過武漢,拒不配合工作人員的調查。

經查實,張某2020年1月23日從武漢返回鳳縣家中,屬於長期居住武漢重點防疫人員。由於其多次拒絕調查並未採取任何隔離措施,給相關部門和防疫工作造成了阻礙,也對轄區群眾的生命安全構成了危害。

張某因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發布的決定,被處以警告處罰。

案例十:

酒後謊報疫情

2020年1月28日23時許,寶雞市隴縣溫水鎮王某因夫妻矛盾飲酒後導致體溫升高發熱,遂前往縣醫院發熱門診謊稱自己近期到過武漢市,已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經醫院檢查確診該男子系飲酒引起體溫升高未感染病毒。

時值全國抗擊新型冠狀病毒關鍵時期,王某虛構事實謊報疫情佔用浪費醫療資源,經城關派出所調查取證,1月30日隴縣公安局依法對該王處以行政拘留7日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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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一:

疫情期間既串門聚餐又賭博

2月1日晚,商洛市柞水縣乾佑街道辦某社區一男子王某電話邀約李某等十餘人到其租住的房屋內聚餐,李某、康某等4人在聚餐後進行賭博活動,王某同其他8人在一旁圍觀。王某明知在抗“疫”關鍵時期,明知縣政府《通告》的“十條措施”,仍然邀人串門、聚會、聚餐,並容留他人進行賭博違法活動。

乾佑派出所接報後,迅速出警,快速查案,對王某拒不執行緊急情況下政府命令依法行政拘留,對李某等4人賭博行為進行了依法處罰,對其餘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和勸離。

案例十二:

砸壞疫情防控檢查站並毆打防疫人員

2月6日晚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發佈信息,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波依法批准逮捕。據悉,這也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暴發以來,陝西檢察機關首例批捕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

經查,2020年1月30日7時許,犯罪嫌疑人蔡某波(男,36歲,灞橋區人)乘坐出租車來到西安市灞橋區新合街道水流村馬南莊北口,出租車被疫情防控檢查站攔在村外,蔡某波遂下車,此時村內駛來一輛車牌號為陝A11××3的黑色豐田凱美瑞轎車,蔡某波自稱被轎車燈光晃了眼睛,遂多次撿起地上的磚頭砸向轎車,致黑色轎車前擋風玻璃、側後視鏡和前引擎蓋等多處損壞,疫情防控檢查站工作人員見狀,對其進行阻攔,蔡某波遂將疫情防控檢查站桌椅砸壞,並將兩名工作人員毆打致傷(其中一名臉部受傷,另一名右臂受傷)。

2月6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橋分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犯罪嫌疑人蔡某波移送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檢察院於當日審查了全案證據並做出批准逮捕決定,同時督促公安機關對案件細節進行補充偵查,加快案件後續的辦理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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