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紅山區:人人必須守法律,顧全大局

《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公民必須按照法律規定,自覺承擔責任,自覺履行義務,自覺服從命令。

赤峰市紅山區:人人必須守法律,顧全大局


山東一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故意隱瞞旅行史和接觸史,致使68名醫務工作者和其他49名人員隔離;長春一名確診病例故意隱瞞在重點防控地區工作生活經歷,且多次主動與他人密切接觸、就餐,導致5人直接感染,多人被隔離觀察;我市一對夫妻拒不配合防疫登記還衝撞路障-----這些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給疫情擴散傳播留下隱患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這場人民戰“疫”,我們每個人都是主角,沒有配角,更沒有看客。人人守法律、顧大局,我們相信,沒有一個冬天不可逾越,春暖花開的日子必會到來。

赤峰臺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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