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購房稅費之增值稅、增值附加稅、個人所得稅!你瞭解嗎?

增值稅及增值稅附加稅

1、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稅率為5%

2、增值稅附加稅:等於增值稅×稅率,城六區(東城、西城、朝陽、海淀、石景山、豐臺)稅率為12%(城建稅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2%),城六區之外稅率為10%(不含2%的地方教育費附加),當前政策減半收取,稅率為6%和5%

3、實際操作中,習慣將兩個稅種合併計算,稅率為計稅價格的5.3%或5.25%

4、納稅人:產權轉出方,即賣方。(在北京的實際操作中大多數都是買方拿)

5、減免規定: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個人所得稅

1、稅率:財產轉讓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2、納稅人:產權轉出方,即賣方。

3、減免規定:

對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並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的所得(即滿五唯一),免徵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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