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防控,沈阳两级法院没有停下办案的脚步,而是通过“线上”审案,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月3日以来,仅市法院就通过网络视频、微信视频等智能化方式办理案件29件。
市法院有关人员表示,沈阳两级法院将充分运用网上办案系统,引导当事人尽量使用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企业服务热线等信息化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执行、网上开展诉讼服务活动。
巧化探望权纠纷
“上诉人,信号正常吗?”“被上诉人,能听清吗?”“好,一切正常,我们现在开始……”
2月7日上午,市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办公室内,法官孙硕对着手机屏幕开始了一场特殊的“庭审”。她通过手机微信的方式,审理了一起探望权纠纷上诉案。经半个多小时的三方视频通话,当事双方就子女探望方式、时间、频次等问题达成调解意见,并线上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为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我们在开庭前进行了充分准备,提前对各方当事人进行操作指导,以保证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我们庭的办案人将在手案件进行梳理,分别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可以视频调解,力求在疫情防控期间,促进更多案件达成和解。”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郭晓娟说。
巧用移动“微法院”
2月6日上午,市法院民一庭法官范猛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对一起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开展调解撤诉工作。
该案原定于2月3日开庭,鉴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不宜聚集、会面等特殊情况,主审法官事先理清该案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当事人其他关联案件情况,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关联案件最新进展,耐心细致做好释法工作,积极促成纠纷化解。最终,该案原告表示,待关联纠纷案件一审判决生效后,即对本案申请撤诉。
线上召开庭前会议
2月10日上午,法库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林就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主持召开庭前会议,原被告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没有到达庭审现场,采取互联网和智慧庭审平台远程视频通话方式进行。
电脑显示屏和手机屏幕可以清晰看到承办法官、书记员和原被告及代理人的画面,且同步录音录像。当事人还在线进行笔录确认和远程签字,全程无接触。庭前会议期间,陈林通过特定诉讼标的,围绕原告诉讼请求及请求原因事实出发,引导被告针对原因事实逐一作出具体陈述、明确,以此限缩、归纳双方的争议焦点,释明双方围绕争点提供相应证据,30分钟不到庭审前会议顺利结束。原告律师对网上开庭形式给予点赞:“非常好,效果不错,法院考虑运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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