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速看!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機動車停駛減免記分處理規定

一、限制性規定

1、必須是湘J籍牌證非營運小型汽車車主;

2、必須是車主本人要提出申請;

3、必須是在1月30日17時至2月8日24時公告期間,在常德市範圍內,有連續3日沒有上道路行駛軌跡的,減免2分;有連續6日或者連續兩個3日未上路道路行駛軌跡的,減免4分;整個公告期間都沒有上道路行駛軌跡的,減免6分。中途有間斷的,不能用停駛天數累計相加來計算。

4、必須是常德市地方道路範圍內的非現場違法行為才可減免記分,且違反信號燈指示的違法行為不適用。

5、此減免記分規定截止至3月31日。

二、操作流程:

1、車主本人提出申請後,在違處窗口領取並填寫《車輛停駛減免記分申請表》(各違處窗口自行印製),當場交工作人員進行車輛運行軌跡查詢。

2、違處窗口後臺工作人員通過《交通集成指揮平臺系統》“本地查詢”菜單,查詢所申請車輛的運行軌跡,不符合減免條件的,直接告知不能減免的原因,並出示證據。符合減免條件的,採用拍照或截圖的方式固定軌跡證據、並審核填寫《車輛停駛減免記分申請表》後,一併交辦理處罰業務工作人員。

3、辦理處罰業務工作人員按照辦理“學習獎分”流程,先將除減免記分外的違法處理完畢後,然後將拍照或截圖軌跡的證據、《車輛停駛減免記分申請表》、駕駛人圖像信息一併採集,再在網上申報減免記分的違法(儘量選擇從高分的違法記分減免,控制減免條數和記分率),通過微信群通知支隊法制大隊或指揮中心審核。

4、支隊審核通過後,立即進行減免記分處理。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視。支隊及各大隊既要堅決兌現《公告》的承諾,又要積極領會《公告》的意圖,要起到疫情防控期間機動車停駛的獎勵作用,杜絕弄虛作假。

2、要積極作為。支隊及各大隊要適量增加違處窗口疏導和宣傳工作人員、車輛軌跡查詢人員及查詢電腦,提高工作效率,確保辦理業務的當事人不扎堆,不排長隊,不往返多次跑路。

3、要建立臺賬。支隊及各大隊違處窗口每天要對辦理減免記分的停駛車輛建立統計表(只需車號,停駛時間段及免分分值,區縣市大隊於當日下班前上報至支隊法制大隊曾華郵箱、支隊及直屬各大隊上報至支隊指揮中心沈敏郵箱),同時連同《車輛停駛減免記分申請表》一併裝訂成冊留存備查。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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