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医疗资源,加强对发热门诊的管理,经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新调整发热门诊
我市决定保留的12家发热门诊为:
(一)连山区。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 电话:0429-2138292
连山区人民医院 电话:0429-2531604
葫芦岛宝石花医院 电话:0429-2177267
(二)龙港区。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 电话:0429-3107297
葫芦岛市第二人民医院 电话:0429-8010642
原解放军第313医院 电话:0429-3130465
(三)南票区。
南票矿区总医院 电话:0429-3940195
(四)兴城市。
兴城市人民医院 电话:0429-5134646
辽宁省核工业总医院 电话:0429-5110720
(五)绥中县。
绥中县人民医院 电话:13942991677
(六)建昌县。
建昌县人民医院 电话:0429-7223968
(七)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
葫芦岛市第六人民医院 电话:0429-4423100
二、规范发热门诊的就诊流程
第一,就诊患者进入医院后按照医院提示的标识,到预检分诊点并在医务人员引导下测量体温。
第二,向医务人员介绍本人病史,填写相关的登记表格,特别是流行病学史、身份证号码务必详细。
第三,患者到发热门诊诊室,由医务人员进行问诊和检查。
第四,做血常规、影像学检查等必要的检查。
第五,由医生根据流行病学史和检查的结果进行初步判断。
第六,如果符合疑似病例定义的患者,进行隔离观察。由县(市)区专家组进行会诊,确定为疑似病例的,统一转运到市传染病医院集中隔离观察。如果不是疑似病例,医护人员将按照其他疾病的诊断规范进行后续诊治。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应关未关、违规收治发热病人的医疗机构要严肃处理。同时,对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留观及隔离病房、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医疗废物暂存处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告。
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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