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不實消息,罰

網上傳播虛構事實 孫某受到警方處罰

2020年2月2日,威海市民孫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環翠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

2月1日,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在工作中發現,一個註冊名為“Hello_**”的用戶,虛構疫情不實信息,在新浪微博上發佈,經網絡上廣泛傳播,造成不良影響。

傳播不實消息,罰

當日21時許,辦案民警依法將嫌疑人孫某(女,27歲)傳喚至環翠公安機關調查處理。經詢問,孫某承認自己編造不實信息,並在網上傳播的違法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孫某平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環翠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

虛構不實消息發佈 於某某受到警方處罰

2月2日10時許,於某某虛構疫情不實信息,通過手機微信發佈,因其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高區分局於2月3日依法對其做出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傳播不實消息,罰

編造、散佈不實言論 韓某受到警方處罰

2月1日21時許,韓某在微信群內中編造、散佈涉疫情不實言論,造成惡劣影響,擾亂社會秩序。

傳播不實消息,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韓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成立,高區分局決定給予韓某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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