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防疫期间“无接触”办案,检察机关这样做

  疫情防控期间,河北全省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司法办案新模式,充分利用远程庭审以及电话、网络视频等“无接触”办案方式,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努力实现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两不误”。

河北:防疫期间“无接触”办案,检察机关这样做

  文安县检察院:运用“互联网+”远程提审效果好

  为减少病毒传播的潜在风险,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防控办案“两不误”的要求,文安县检察院运用“互联网+”远程提审办案系统,实现了疫情防控与依法办案的有效衔接。

  2月7日上午,文安县检察院干警对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犯罪的赵某某通过远程视频进行了提审。检察干警在远程多媒体室与文安县看守所联网,由看守所干警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带入经过消毒处理的审讯室接受讯问。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主动配合,认罪认罚。30分钟的讯问过程十分顺利,现场画面清晰。讯问笔录通过网络向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宣读确认无误,将视频资料封存附卷。

  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两地携手视频办案不起诉如期宣布

  “小章,希望你能牢记教训,改过自新……”2月6日,疫情防控期间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布会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如期进行,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受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委托对未成年人章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双方全程参与并联合开展训诫教育。

  “小章,希望你能牢记这次的教训,珍惜司法机关鉴于你是未成年人而对你所作的从宽处理。在今后,有意识地增强法治观念,遇事三思而后行。你还很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你应当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内为人行事,勤学习、慎交友。你热爱滑板运动,检察官们表示支持,相信通过你的努力,会实现参加奥运会的梦想的。”检察官叮嘱小章:“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不要随意外出走动,按规定按时汇报行程,如果有身体不适,应该立即告知父母,并向帮教老师及检察官汇报。”

  2019年10月,只有16岁的小章到沪游玩,案发当天,他和同案犯王某(成年人,另案处理)在外玩到凌晨,只因两人打不到车,临时起意偷走了被害人停放在地铁口一辆价值3000余元的电动自行车。小章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在母亲的帮助下对被害人进行退赔,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考虑到小章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系初犯、偶犯,在批捕阶段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并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取保候审。经司法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小章在年前回到了原籍河北保定市过年。2020年2月5日,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小章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决定开展帮教考察3个月。

  然而,此时正值全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关键时期,综合考虑当前举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办案中应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扩散,这时候小章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宜到上海参加不起诉宣布会。

  根据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要求,不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为保证司法化宣告的严肃性,确保疫情期间相关人员的安全,鉴于小章户籍所在地为保定市莲池区,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与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商请,双方共同决定开展不起诉决定异地宣布会并共同开展训诫教育。经过紧锣密鼓的沟通协商以及前期的准备工作,不起诉宣布于2月6日下午如期开展,上海市虹口区和保定市莲池区检察官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对小章宣布不起诉决定并进行训诫。

  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是检察人员应有的使命担当。检察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抓紧做好各项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黄骅市检察院:网络庭审解决防疫期间“开庭难”

  2月6日,黄骅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创新联动,利用互联网庭审的方式对四起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月7日,该院又与黄骅市法院、黄骅市看守所利用三方庭审系统对两起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两种庭审方式双管齐下,解决开庭难的实际问题,既避免了疫情交叉感染的风险,又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全面打好防疫阻击战的同时,严格依法办案,有效保障了刑事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

  此外,对于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黄骅市检察院通过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以书面听取意见的方式代替当面讯问。确有讯问必要的,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对看守所在押人员进行讯问。对于取保候审的公诉案件,采用电话和视频的方式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

  唐山市丰南区检察院: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告仪式

  日前,一场特殊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的不起诉宣告仪式在唐山市丰南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区宣告室举行。

  宣告室内只有主办检察官和被不起诉人小军及其法定代理人,但手机上的“小军不起诉宣告群”却同时联线了侦查人员、辩护人和社工组织代表,唯一缺席的被害人系因涉嫌犯罪被羁押而不能联线。

  宣布纪律时主办检察官特别强调了不许录音、录像或摄影。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书,侦查人员、社工组织代表、辩护人和小军的法定代理人依次对小军进行教育......随着宣布仪式的有序进行,妥妥的仪式感通过手机屏幕在宣告室浓浓地传递着,严肃、庄严而不失温馨。

  海兴县检察院:将开庭审理“搬”到手机上

  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检察干警和案件当事人自身防护,确保案件如期审理,海兴县检察院依托“跨域庭审”软件数据平台,将庭审“搬”到手机上。

  2月7日上午,检察官、法官、被告人三方身处不同地点,依法对褚某危险驾驶案件远程开庭审理。此次庭审,既保证了被告人合法权益,也消除了出庭人员交叉感染风险,节约了司法资源。

  邯郸市肥乡区检察院:视频连线,一场“暖心”的宣告

  这是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告,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轻微犯罪,邯郸市肥乡区检察院本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本打算作出不起诉决定集中公开宣告。但疫情当前,疫情防控就是命令,生命安全才是底线,检察官灵活机动办案,采取电话告知、视频连线方式进行宣告,在与涉案人员“零”接触情况下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017年11月5日零时许,韩某某等10人在某歌舞厅无故将付某某等3人打伤,付某某等3人伤情均为轻微伤。其中有部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人为未成年在校生。肥乡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负责人、检察官李红波在办理该案时,考虑到赵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而且其中4人为在校大学生,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李红波决定对6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按照不起诉公告宣告程序,应当将6名未成年人、被害人、侦查机关等集中进行宣告。但当前正逢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经研究,决定采用视频方式向赵某某等6人宣告不起诉。2月7日上午9:00,李红波分别拨通了赵某某等6人的视频电话,将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通过微信视频传递给了他们。

  “你们是在校大学生,前途美好,未来广阔。却因为酒后冲动犯了错,差一点就把自己的人生给毁了。父母辛苦培养你十几年不容易,希望你通过此事,真正反省,认识到打架斗殴既对他人造成了伤害,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检察官的一番话,让电话那端的赵某某泣不成声,他当场表示:一定听从检察官的教导,珍惜机会,认真反思,好好做人,遇事多沟通、不冲动,不再做害人害己的事;同时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遵守法纪的好青年。

  “现在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也希望你能够加强防护,和父母家人安心居家,不要随便外出,平安度过疫情防控期。等到春暖花开时,认真完成学业,将来报效祖国、回报社会。”通话最后,检察官几句温馨的提醒和叮嘱,让赵某某和他的家人心里暖暖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