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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上午11时,
3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达到出院标准,
康复出院。
患者张某某,男,45岁,2月2日,经追溯性核酸检测,确诊为新冠肺炎。
夏某某,男,33岁,因“发热、咳嗽、胸闷”收住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2月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
陈某,女,31岁,与夏某某系夫妻关系,因“发热、咳嗽”收住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2月2日,确诊为新冠肺炎。
张某芳何许人也?
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某某花园小区居民张某芳,于2020年1月17日至20日离开山东潍坊外出赴安徽省蚌埠市,返回途中曾聚餐。1月21日,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某某附属医院。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在返回山东潍坊后,拒不配合当地社区调查,就医时面对大夫的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多人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
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有关部门严密排查,已对与其接触和相关的某某附属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实行隔离观察。其中,最小的被传染人仅一岁四个月大。
2月3日,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依法对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张某芳立案侦查。
下图为张某芳接触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
出院后的张某芳
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移交公安机关
目前已被采取相关措施
对此,中国交通频道·潍坊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
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明辩”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 于晓昆
采访内容如下:
第一:出院的张某芳可能会被警方采取的相关措施?
第二:张某芳案会多长时间走完诉讼程序,出具审判结果?
第三:张某芳最终会受到法律怎样的制裁?
警 方 提 醒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要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110”举报。对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处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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