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上的風與美屬群島的陽光


太平洋上的風與美屬群島的陽光

討論風與陽光的天氣之前,我們先來翻開美國的地理課本。

美國地理課

美國的行政地理區域劃分用數字表示就是50+1+5+1。

First,50。是美國的五十個州。

Second,1。 哥倫比亞華盛頓特區。

Third,5。美國比較大的五個海外屬地:

(1)波多黎各(Puerto Rico),字母代碼PR。

(2)美屬維爾京群島(Virgin Islands of the United States),字母代碼VI。

(3)關島(Guam),字母代碼GU。

(4)北馬里亞那群島(Northern Mariana Islands of the United States),字母代碼MP。

(5)美屬薩摩亞(American Samoa),字母代碼AS。

Fourth,1。 這個1是總稱那些在海外的無永久居住人口的美國領土,代碼UM,United States Minor Outlying Island。

這些小島大部分分佈在太平洋的波利尼西亞地區,也有一兩個分佈在加勒比海或者是密克羅尼西亞。

行政區學完之後看地圖,太平洋上的美國領土有:

American Samoa

Baker Island

Guam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

Howland Island

Jarvis Island

Johnston Island

Kingman Reef

Midway Atoll

Palmyra Atoll

Wake Island

揭曉答案:

“太平洋的風”,刮不到的有以波多黎各(Puerto Rico)和美屬維爾京群島(Virgin Islands of the United States)為首的美屬群島。

離岸金融課

離岸金融歷史悠久,從70年代以來獲得迅猛發展,從倫敦、巴黎、法蘭克福、蘇黎世 、盧森堡等歐洲地區擴展到新加坡、巴拿馬、巴哈馬等地。80年代以來,又在紐約、東京等地出現新的離岸金融中心 ,到90年代,離岸金融市場已遍佈世界各地。目前,比較著名的離岸金融中心有英屬維爾京群島 、開曼群島、馬恩島 、巴哈馬群島 、百慕大群島 、西薩摩亞、安圭拉群島等等。


離岸金融中心的好處

有健全的金融法律制度

金融管制和外匯管制寬鬆

有良好的金融法律服務機構

高度保密性

保護股東利益

稅款低或免稅

舉一個生動的蘋果例子

蘋果公司利用離岸公司避稅技巧

以美國的蘋果公司為例,該公司的控股公司和子公司結構之間的複雜關係讓人云裡霧裡、眼花繚亂。

蘋果電腦有限公司(apple computer ltd)是一家總部在愛爾蘭的製造商;蘋果股份有限公司(apple computer inc,ltd)也是一家設在愛爾蘭的公司,擁有蘋果電腦有限公司。蘋果荷蘭私營有限公司(apple netherlands BV)是一家離岸投資公司;而蘋果電腦銷售公司(apple computer sales corp)是一家設在美屬維爾京群島的公司,主要負責海外市場的銷售,另外還有蘋果開曼財務有限公司(apple computer cayman financial ltd).

蘋果電腦是在新加坡生產,開曼財務有限公司將每臺電腦以200美元的賬面價格支付給新加坡子公司,開曼財務公司再將新加坡生產的電腦以每臺900美元的價格賣給蘋果美國公司,然後,蘋果美國公司又以每臺1000美元價格賣給經銷商。儘管表面上每臺電腦似乎在蘋果不同的子公司之間轉了一大圈,而事實是,所有這些只不過是賬面上的處理,而經銷商提貨地點依舊是電腦的生產地新加坡。

但一圈轉下來,通過轉移價格方式,價格發生了重大變化,美國每臺電腦成本被抬高,這樣一來,蘋果公司在美國每賣出去一臺電腦只有100美元的利潤須上稅,另外700美元的利潤在開曼群島規避了稅收,由於在新加坡的外國公司可以享受免稅,這給蘋果公司帶來了極大的稅務節省。

(此案例轉自知乎某大神)

目前國際稅務透明政策和離岸地現狀

目前隨著全球稅務信息系統CRS逐步透明化,越來越多傳統“離岸天堂”加入CRS之列,包括百慕大、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盧森堡等。

曾經離岸公司蜂擁註冊和開戶的離岸天堂,都在陸續調整政策,全面收緊,包括香港也經歷了關戶潮。

但“這陣風”,也沒刮到以波多黎各(Puerto Rico)和美屬維爾京群島(Virgin Islands of the United States)為首的美屬群島。原因如下:

1.美屬領地的金融機構不受CRS法案管轄

美國並沒有簽署加入CRS,而且基本上因為美國已經有了自己全球徵稅和稅務透明架構(FATCA法案,全稱是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或“外國賬戶稅收合規法案”),所以美國也不可能加入CRS。

美屬領地,因此也沒有加入CRS,位於美屬領地的銀行也沒有CRS相關的申報義務。

2.美屬領地的金融機構不受FATCA法案管轄

在美國與其他國家簽署的FATCA雙邊協定中,一般定義“美國”指的是美國的州,而並不包括美屬領地。

位於美屬領地的銀行在美國稅法下被分類為屬地金融機構,或“Territory Financial Institutions”,非美國人的銀行賬戶信息在此不受到FATCA法案的管轄,只需要銀行在開戶過程中填寫完整非美國人的申報表格存檔即可。


3.美屬領地目前也從未單獨與國外政府簽署任何雙邊賬戶信息交換協議

美屬領地目前並未與任何政府和地區單獨簽署政府間涉稅或信息交換協定,或Inter-governmental Agreements (IGAs),因此其管轄範圍內的金融機構沒有義務向任何其他國家或者國家的稅務機關提交任何的賬戶信息。

所以,目前美屬領地在2020年的預測是:風和日麗,陽光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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