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把房子卖给别人了,得知要拆迁了,昧着良心要掠夺走,怎么办?

舒鑫53927829212


亲,根据以上您所提出的问题,那就牵扯到房屋所有权的问题。既然把房子卖给别人,那就房产证肯定到房管所已经做了变更手续,假如没有做了变更手续的话。那房屋还是归属于房产证名字的拥有者。


像你这种情况,应该是私下交易的,并未通过合法的手续进行办理,这种情况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建议您这样做。假如发生纠纷都您很不利的。
当然,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进的vlog


解决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房买卖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1. 若农房买卖行为本身不合法,各打五十大板,就买方而言在要求卖方退还购房款的基础上,可适当争取房屋因拆迁升值的一部分收益。

  2. 若农房买卖行为本身合法,已完成产权过户,买方完全可以不理卖方。未完成过户的,协商不成,买方只能通过司法解决。

作为三农工作者,作为曾经的农村房屋拆迁工作者,作为拆迁中曾经碰见过同类问题的笔者,特作上述答复。

第一,关于房屋买卖行为是否合法的判别问题

这是处理这类问题的基础,必须搞清楚,搞实在。

(一)就卖方而言:产权清楚,无纠纷。

(二)就买方而言:本村农业户口,符合“一户一宅”条件。

当然,这是最基本的条件,同时还涉及报村委会同意等问题。

第二,因即将拆迁而导致的纠纷处置建议

(一)买卖行为本身不合法:

买方不能过户,也直接影响买方在拆迁中的补偿(不能过户,法定产权人还是卖方,拆迁的补偿将直接拨付给产权人),因而买方购买后在拆迁时无实际意义,要求退回购房款是最好的选择,若能因房屋拆迁升值及争取到一部分升值的收益,那是最好不过。

(二)合法买卖行为:

  1. 已完成过户的,卖方再胡闹也无实际意义、法律也不会支持,拆迁的所有补偿将兑现给交易过户后的产权人。

  2. 未完成过户的,首先是协商,在一定程度下买方可适当增加购房款,以尽快完成产权过户。若协商无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应是唯一选择。笔者这里就有一起,最终是通过当地的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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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办理过户,就不要理会,法律上只保护合法的产权人,如果未过户,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只能看你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了,只能算合同纠纷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徐涛


没有昧着良心,如果用不到他,你自己签名字领钱了,他怎么向你要钱???如果非要他签名字不可,他要求挺正常的,他当初卖给你多少钱?你现在赔了多少钱?应该你摸看良心想想去,不服,可以上法院的,法院会有个中肯的判法,谁也不用说谁没良心了!


遇事先换位思考


关键是看你有没有卖买的手续,证据。要是君子协议,那就不好说了,只有拼命了。


江湖骗子21591095


那你是法律迷

因為他這個房子應該是屬於宅基地

屬於不可以出讓的呃

也就是說【陷阱】

人生到處都是陷阱

這就有點像是趟雷手一樣

趟雷的人都死了

剩下的才是英雄

【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


太素老道


买卖之间有合同,应该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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