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商品房现场销售及交房活动不得早于2月23日

2月12日,贵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贵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有序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结合贵阳实际,明确商品房现场销售及交房活动不得早于2月23日24时。

贵阳市住建局提出,按照分批有序错峰返程返岗和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要求,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早于2月23日24时开展商品房现场销售活动和组织商品房交付活动,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此期间的,应推迟交付并及时告知购房人。

从2月13日起,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复产计划,安排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产准备,并通过“贵阳市企业复工复产申报备案登记平台”提出复工复产申请。

对返岗前14天没有省外旅行史和发热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的,可优先返岗复工。对有发热发烧、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要按照贵阳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及时进行就诊排查,根据诊断结果确定是否返岗。

对有流行病学史(返岗前14天内有外出疫情高发地区旅行史或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但无症状的高风险人群,要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满后可返岗复工;经检测筛查排除感染的,可适当缩短隔离时间,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提前返岗。

目前仍在疫情高发地区和非紧迫性岗位的企业人员可延期返程返岗。企业返程返岗人员要提前向所在企业和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旅程信息,由所在企业、社区(村、居委会)分别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重点关注是否有发热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和流行病学史;集中安排住宿的员工可由企业统一收集后报送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在复工复产时,同等条件下尽可能优先使用本省员工并通知本省员工尽快返岗上班。

企业要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严格执行上班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有条件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要按照所在区(市、县、开发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售楼部)、交付现场严格落实来往人员佩戴口罩和体温检测筛查等要求,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知识和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提示,对现场进行严格进、出场管理,对来往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

企业根据办公场所、商品房销售现场(售楼部)及交付现场所在地范围,以项目或网格管理区域为管理单元,在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前提下,通过“贵阳市企业复工复产申报备案登记平台” 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期间通过“贵阳市企业员工健康状况监测平台”及时上传员工个人健康动态信息。各区(市、市、县、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申请复工复产的项目进行审核。

落实属地属事原则,各区(市、县、开发区)住建部门要把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抓紧,履行好引导、支持、协调和服务职责,指导、帮助、督促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为企业复工复产复市提供保障。

贵阳市住建局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或不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加强运行调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的具体困难,督促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撑。

都市新闻记者 兰荣江

校对 章虹

编审 罗玮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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