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停工需要补班吗?

呆呆贼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新冠肺炎停工阶段,属于延迟复工,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解决,延迟复工期间及后续时间即2020年2月3日至实际复工日,企业是否应该支付工资、如何支付的问题?

应按照时间阶段分别计算处理。(1)2020年2月3日至2月7日:假期属于延迟复工假,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可复工企业),无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不可复工企业)。(2)2020年2月8日至2月9日:假期属于正常休息日,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支付2倍工资或安排补休(可复工企业),无安排员工工作的无需支付工资。

(3)2020年2月10日至1个工资支付周期:假期属于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的休息日,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无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4)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至复工日或解除劳动关系日:假期属于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的休息日,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无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生活费。

此外,由于禁止提前复工导致企业错过工资发放日的,企业不具有主观恶意,原则上不属于无故拖欠劳动报酬。

希望能够帮助你。[祈祷]



职场大耳朵


关于企业停工期间的休假和工资问题。

一、1 月 31日-2 月 2 日延长春节假期期间是否可安排职工休年假?

答:不可以。

二、 2 月 3 日至2 月 9 日延迟复工期间可否用于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或换休?

答:不可以。上海人社局于1 月 28日明确指出:“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这几天属于休日。”因此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用年休假冲抵。

三、员工在春节前提前请休了“春节延长期”、“延迟复工期”期间的病假、事假、产假、赔偿假、探亲假、婚丧假、带薪年休假,上述假期时长是否需要“退还”公司?

答:“春节延长期”、“延迟复工期”期间,员工已请休的带薪年休假、事假时长,可以退还。病假、产假、陪产假、探亲假、婚丧假可以计入上述期间连续计算,一般不需退还。

[灵光一闪]以下是工资问题

一、 延长春节假期期间提供劳动,工资如何支付?

答:延长假期期间:1 月 31日-2 月 2 日,不能安排补休的,发双倍工资。

二、2 月 3 日至2 月 9 日延迟复工期间提供劳动的,工资如何支付?

答: 若当地政府认定为休息日,则该五天内员工正常上班的,应安排补休或支付 200%的工资。若当地认定为停工停产期,则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及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等,正常支付该期间的工资。若当地政府认定为工作日,则该五天内员工正常上班的,正常支付工资;未上班的,不支付工资。上海口径是暂认定为休息日。

三、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因被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

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四: 根据政府部门的通知,职工自行隔离的14天,企业是否应当支付工资?

答:应当支付。很多地方政府都要求从外地返岗工作的人员先自行隔离 14 天。在 14 天里,企业应

当落实隔离的要求,安排员工在家远程办公、或安排员工休带薪年假、或采取调休方式,并依法支

付工资。

五、 若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该如何应对?

答: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采取下述应对措施:1、申请综合计算工时,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方式缓解疫情休息休假压力;2、与员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维持正常运营;3、延迟复工或停工停产或安排员工待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仍需发放原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上海规定应按照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部分地方按照生活费标准支付工资(低工资的 70%或 80%),具体以各地规定为准;4、申请稳岗补贴或失业保险费返还、社会保险费延缓缴纳等,详询政府规定。

六、 因疫情停工停产的超过一个计算周期的,企业如何计发工资?

答: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及本市人社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一般都是一个月,但不一定是自然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果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上海低工资标准。






你好安妮杨


你好,我是劳务兵哥,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估计是大家都担心的,此次疫情的发生,是大家始料未及的,基本上大多数省份要求企业的开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甚至有的地区是2月17日。

✅对于企业停工停产的这个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如何发放,人社部也早已经出台相应的规定,根据人社部规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而目前全民安胎隔离疫情,仍然有大量的企业,还是未开工,处于在家办公模式,就等于是正常上班了。

✅但是但是,实际上很多公司还是会用补班的方式将这个假期冲抵掉一些安胎的时间,毕竟我们不能活在幻想里,我们还得要面对现实吧[捂脸]

✅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劳务兵哥


不需要补班,一方面国家根据新冠肺炎影响下发了假期延迟的文件,各企事业皆按文件执行,另一方面如果说员工因为新冠肺炎在隔离期或者医疗期,企业是不能要求员工上班的,并且还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向这些人员发放工资,除了这些员工外,其他被隔离在家中不能外出的员工,现在企业普遍是采取的在家办公的方式,在家办公也是属于正常办公,企业需要按正常出勤给员工计算工资,不存在要求事后补班的情况,如果有企业因为新冠肺炎影响要求员工补班,员工有权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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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琦的生活日记


不需补班可以加班!也不是因为个人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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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美味


这个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灾害,在合同期内,员工没有上的班,也不能叫员工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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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哥在成都


针对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不会愿意吧,要么公司提出一个方案,补班加点加班费还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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