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中妈妈选择救儿子不救女儿,究竟做错了吗?

用户5547789917


救弟弟的原因。

1.丈夫死了,必须得给丈夫留个后。

2.那个年代重男轻女的现象比较普及。

3.当时姐弟都被埋着,姐姐没发声,弟弟一直在叫,那么理性而言,弟弟肯定是存活的,但姐姐不一定。


AIONCYX


元妮不管救儿子还是女儿,都会被大家说是偏心,或是错,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一双儿女,哪个都想救,可是没办法,一块石板压住了两个孩子,只能救一个,她犹豫了很久,一直重复着两个都得救,最后在别人快离开时,我感觉是情急随口喊出的,救弟弟,救了儿子她心痛吗,答案是肯定的,答应了女儿给她买西红柿,没给她吃,儿子不争气买考上大学时,她很气愤,她这么多年来待在原住处就是不肯走,就是因为心里有个痛处,儿子上学课本买两份,因为还有个女儿要用,给女儿老公烧纸时儿子不懂事的话,让她打了儿子,元妮救方达还有个原因,方达说他妈妈给了他三次命,出生时儿子医生都放弃了,元妮坚持救过来了,出生后儿子生病,她也坚持救过来了,加上地震中就她,元妮在儿子身上花了太多心思,所以关键时刻,她也没有放弃继续给儿子活下去的机会,另外大强已经死了,方家的种,也只有方达了,在那个时代,他不救方达,方大强的妈妈还不知道会怎么说她,对孩子奶奶,对方家也没个交代,不管怎么说,再怎么狠心,不能否认她对女儿的爱。


风华君


我是妈妈的女儿,在我娘家有弟弟,

同时,我也是一位母亲,两个孩子的妈妈。

所以我很能理解这位妈妈的做法,

她还能怎么做,在那个时刻。


她的丈夫已经不在了,

她必须留下一个丈夫的后代啊,

也就是所谓的男孩。她能怎么办,

她只能选择给老公留后,

在中国人的思想观念里,男孩才是为婆家传宗接代的那个人!!

她其实很痛苦的,一直觉得对不起女儿,

试问做父母的我们,但凡有别的选择,

谁又忍心舍弃自己的孩子呢,

很多事情,只有为人父母了才明白、懂得!!


不能说妈妈救弟弟有错,

如果是我我愿意理解这点,

但是妈妈的偏心不仅仅体现在这点,

我要是方登,真正伤我心的是那个西红柿给了弟弟,

为什么只给弟弟,一人一半不会吗?

不能说妈妈不爱女儿,她爱女儿肯定大于自己,但是对比儿子还是差点


其实,再看第二遍的时候,更多的是理解母亲,

这场地震毁了她的一生,带走了那么爱她的丈夫,

让她亲手选择了女儿的死亡,

这对一个妻子,一个母亲来说,没有比这更残忍的事,

她愧疚了一辈子,活着,是为了把儿子养大,

其实,她的世界已经坍塌


当时那种情景,只能选择一个。

救了其中的任何一个,都会被另外一个埋怨。这是事实。

如果可以选择,我想母亲一定会选择自己的死亡换来两个孩子的生存,

但生活就是生活,没有如果。

所以说,深深理解这位母亲的无奈和心疼。



老徐说事999


手心手背都是肉,怎么选都是错,活着的人最痛苦。

在生命面前,我们都没有权利去指责一个绝望的母亲。7.8级大地震,毁天灭地,丈夫瞬间死亡,同一块大石板下压着自己的儿子和女儿,撬了儿子这头,女儿会被压死,撬了女儿这头,儿子死。两个都是自己的骨肉,哪个都是元妮的命,她撕心裂肺地哭求身边的人:我求求你们,都救吧!

可是现实无法满足元妮的请求,在救援中耽搁一秒都可能会让一条生命流逝。元妮家的周围,还有很多很多埋在废墟里的生命等待救援,救援队的人也不能因为元妮的无法抉择而一直僵持在原地。

此时,儿子方达还可以发出声音,女儿已经没了声响。元妮知道,他们都还活着。但最后,她还是将活着的机会给了儿子。

不可否认,那一刻的元妮是有私心的。

可我们仍旧无法用道德的标准去指责这一个已经走投无路的可怜女人。因为她的私心,一是因为爱,二是输不起。

元妮爱丈夫,她得为他留后

元妮的丈夫原本可以不用死的,可是在最后的关头,他拉住了妻子,将生的机会留给了她。丈夫对妻子的爱,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活着的妻子,又怎能不为丈夫考虑。

在我们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女儿终究是要嫁人的,儿子却可以再续香火。在那个年代里,四处可见的大墙上写着“生儿生女都一样”,其实是对生女儿的一种讽刺,因为传统的思想根深蒂固,根本无法轻易改变。



影片一开始,元妮买了两个西红柿,弟弟方达之前已经吃了一个,剩下的一个他还想吃。姐姐方登告诉妈妈,弟弟已经吃过了。可妈妈告诉她:弟弟还小,你要让着他。你想吃,妈明儿给你买去。

一颗西红柿可以让,活着的机会也该让吗?

如果可以,元妮也不愿意让女儿让出生命,她第一反应是都救。

可元妮最后还是舍弃了女儿,为什么?其实不是元妮不爱女儿,她爱,很爱很爱,可惜女儿终究不是儿子。女儿不能代替儿子延续香火,救了女儿,她觉得愧对死去的丈夫。

换句话说,如果丈夫还活着,元妮也许救的会是女儿。

害怕失去

元妮救儿子,还有一个考量就是儿子的生存几率比女儿大。

儿子在石头底下哭喊着:“妈妈,救救我。”

女儿已经没了声音,只靠一点仅剩的力气敲打着石头证明自己还活着。


救援的大哥暗示元妮,方达活着的几率大一些。

元妮前脚送走了丈夫,后脚再次面临可能要失去子女,她输不起了。石板这一边儿子的哭喊让元妮心痛,另一边还在努力敲打石头的女儿让她揪心。在这种时候,换作是别人,也只能救生存几率大一点的那个,而不是冒险去救生存几率小的,放弃明明更有希望的那个。

选了儿子,儿子能活。选了女儿,说不定两个孩子都活不了。

做母亲的,如果可以,她会愿意拿性命去换两个孩子。可是,回到现实,她能怎么办?


很多人指责元妮偏心,可她真的太难了。这是一个世纪难题,没有后路也没有余地可以让她有更多的选择。

如果可以,谁不愿意岁月静好,谁都不辜负?

我只知道,做出选择的那一刻,元妮的心就死了。

时光流逝,元妮带着失去左手的方达穿梭在人来人往的人群中,她眼神空洞,身体疲惫羸弱。这么多年了,她没有再嫁,始终都活在思念、痛苦和愧疚中。

有时候,活下来,负重前行,才是面对痛苦的开始。对元妮来说,没有两全的办法,不管怎么做,她的心都已经死了。


瑾湉mm


母亲救谁都有错,但是现实情况没得选择。

最艰难的选择

当一双儿女都被压在同一个石板下,地震救援人员告诉她,只能救一个时,作为母亲的她一直哭着说两个都救,但是残酷的现实情况,只能选择救一个。



母亲痛哭着小声说“救弟弟”,这一句话儿子女儿都听到了,女儿铭记在心,后来女儿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但是那句母亲的话却深深烙印在心里,从未被遗忘。

母亲在选择救弟弟除了丈夫不在了,给丈夫家留个种,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救援现场,救弟弟生还的可能性要大些,所以母亲做了一个最艰难的选择,没有救姐姐。

母爱的伟大从来不用怀疑

电影的结尾,母亲带着姐弟俩,3个人一起去给父亲扫墓,女儿发现了自己的墓碑,弟弟在那次地震中失去了一条胳膊,用一只手打开姐姐墓碑前的石板。

下面有一个书包还有从小学到高中的书,弟弟说姐,从小学到高中,妈都会买两份课本,有我的一份就有你的一份。


姐姐紧紧握住妈的手,哭着说:“妈,对不起……”姐姐也做了母亲,看到这一切,终于能理解母亲的难处和始终不变的对自己和弟弟一样的爱。


生活没有如果,都很不易

剧情中有一个小插曲,母亲知道姐姐爱吃西红柿,当时家里就剩下一个西红柿,母亲给姐姐说,就剩下一个了给弟弟吃,妈明天给你买,但是没有等到明天就发生了大地震。



这件事姐姐也一直记在心里,后来回到家里时,母亲因为当初选择救弟弟,给女儿下跪,还专门买了好多西红柿给女儿,因为答应女儿明天给她买的西红柿只能在等到女儿回来的那一刻买给她。



当女儿的心结打开时,母亲也已经老了,这世界上,最不用怀疑的就是母亲对我们的爱,母亲的选择怎么选都是错,但是她对姐弟俩的爱永远没有错。


偶娱时光


在冯小刚导演的电影《唐山大地震》里面,徐帆扮演的妈妈元妮在地震的时候,面对儿子方达和女儿方登同时砸在地里,她在经过一番痛苦针扎之后还是选择救了儿子方登。因为这个原因,女儿方登之后一直没原谅过她。

不管做多少的解释,其实元妮在最危及的时候选择救了儿子,潜意识里就已经是重男轻女了。在地震来临的时候,妈妈看到废墟中女儿那头不再出声,瓦砾里的儿子却还在一个劲的叫妈妈,所以她选择了“救儿子”,这个听起来好像很合理,但是妈妈的偏心可不仅仅体现在这里,在生活中也有很多细节。

比如之前他们吃西红柿的时候,妈妈把那一整个西红柿都给了弟弟,没有留给姐姐。问题来了,为什么她只给弟弟,一人一半不会吗?这样子很明显就是不公平的。不能说妈妈不爱女儿,我知道她爱女儿肯定大于自己,但是对比儿子还是差了点。又或者说,她所谓的觉得自己爱女儿,也只不过是给自己那个愧疚的内心一个安慰而已。

说白了,元妮骨子里还是觉得儿子重要,所以在吃的方面偏心,在生命抉择方面同样偏心。我们常说手心手背都是肉,手心是儿子手背是女儿,可是别忘了,手心的肉可比手背的多得多了。最让人五味杂陈的是,多年以后她们母女重逢,元妮在女儿面前哭哭啼啼,表现出一副自己特委屈特无奈的样子,逼着女儿原凉自己,这多多少少有些道德绑架的感觉。

当然了,妈妈元妮做得不对,但是女儿方登长大之后我也是看不懂。不知道她是不是小时候受了刺激,长大之后对自己的养父母几乎毫无感情,态度十分恶劣。养父母含辛茹苦把方登养大成人,结果她最后一走了之跟着外国人走了,就留下父亲留在国内那么孤独。身世可怜的人应该更珍惜眼前人才对,而不是变成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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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八卦掌柜


我是小雪,我来答题!

《唐山大地震》电影描述的是1976年,发生在中国唐山的7.8级大地震中,一位母亲只能选择救出姐弟中的一个,母亲经过一番内心的煎熬之后,选择救了弟弟,但姐姐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还被解放军夫妇收养,开启了全新的生活。

当初在电影院观看这部影片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人留下了纠结悲痛的泪水,儿女都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舍弃哪一块,都是非常痛心的,可是又没有办法,必须得做出选择。


影片中徐帆饰演的母亲李元妮,在一番痛苦纠结之后,选择救儿子,而且她的这个选择被压在石板下的儿女都听到了。看到这里的时候,很多影迷都想问她,为什么救儿子不救女儿? 其实,片头的西红柿早已暗示了一切,影片中的李元妮是一个有着传统思想的女人,虽然她也心疼女儿,但潜意识里认为儿子才是家中的血脉,比如儿子想吃西红柿,她第二天就买了两个,本来是儿女各吃一个的,结果儿子贪吃,全部吃了,她也并未指责,而且在姐姐跟她诉说的时候,只是象征性的安抚了一下女儿。

所以,她在做抉择的时候,虽然痛苦,选择救下儿子却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在那个年代,她做出这样的选择,其实也不能过多的指责她,毕竟那时候的环境,普遍都重男轻女,而她又深爱着她的丈夫,在丈夫去世之后,怎么可能不为他留下唯一的血脉?不管怎么说,灾难对这位母亲来说,都太残酷了,无论她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必然都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创伤,希望不要有灾难吧。


但是在生死面前,哪还有重男轻女,俩个孩子都是自己生的,自己养的,感情一样深,如果不是迫于无奈,妈妈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当时的情境下,儿子的那一头发出了声音,用微弱的声音跟妈妈说救我,设想一个母亲,在几乎绝望的心情下听到孩子的呼救,这是多大的希望。

人心总归是肉做的,何况是孩子的母亲。孩子的求助直击她脆弱的内心。就像小时候你哭你闹,妈妈会忍不住为你妥协一样。在危急时刻,这种声音被无限放大,在母亲听来,那可能是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心里的天平一下子倾斜,为了那个生命特征更加明显的孩子,为了那个用求救声让她冷静选择的孩子。 我看很多人把她救儿子归结于重男轻女还有什么香火继承上的理由是因为两孩子吃西红柿那个场景的原因。


的确母亲确实偏爱儿子,就像父亲家里偏爱女儿一样,再一个小的永远是被宠的最多的,无论姐弟还是哥妹,既然大家都认为重男轻女是不对的,那就让父辈或者爷爷辈这个思想只实现在我们。


小雪解情感


电影《唐山大地震》中,石板一头压着弟弟,一头压着姐姐,妈妈需要做出世界上最艰难的选择——“只能救一个”,妈妈最终选择了救弟弟,姐姐彻底凉了心。



那种情况下,选哪个,对父母来说肯定是折磨,都是自己掉下来的肉,无论选哪个,都对不起另一个。不选就两个一齐死。

但在方登看来,母亲选择救弟弟就是对自己的双重打击。自己就不是安心地死,而是绝望无力地死。

为什么?因为恨。



01

影片里,地震发生之前的小细节就已经给方登埋下了不能原谅妈妈的引子:家里有两个西红柿,白天妈妈给弟弟吃了一个了,晚上弟弟还要吃另一个。方登不太乐意,但妈妈给她保证“明天我再给你买”,然后还是给了弟弟吃。

本来妈妈可以对半切,但她没有,而是全给了方达吃。方登很喜欢吃西红柿,妈妈假装不知道,方达也习惯的理所当然。

其实孩子都是敏感的,这些细碎的小事堆积起来,方登就知道妈妈不爱自己了。



02

元妮无论救谁我不能定义不了对错,但是元妮平时生活偏爱方达忽略方登,换作是谁都看不过去的。

如果元妮以前对方登和方达都一个态度,方登就会认可这个家,两孩子是平等的,弟弟知道保护姐姐,姐姐会尊重弟弟。就算家里穷,那也是幸福的。如果废墟下妈妈选择弟弟了,方登心里也能理解,会鼓励弟弟代替自己好好活下去。

可妈妈不是,妈妈对弟弟的很多偏爱,造成姐姐觉得自己得不到妈妈的爱了,失望就会累积。直到陷于废墟之下,妈妈救弟弟,姐姐就会想 : "原来自己就是个多余的,原来我在世界没有人爱我。"

这是多么绝望,多么可悲啊!如果能活下来,那就只能剩下恨,影片里就是这种走向。


检票小哥


看到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了“女朋友和妈妈掉到河里,到底先救谁”的问题。

其实,很多事情,已经不能用是非来评判了。

《唐山大地震》元妮到底该救谁?

我也有一个女儿,是姐姐,一个儿子是弟弟。平心而论,我对俩人尽量公平,但姐姐还会表现失落,弟弟也会经常争宠。

看到这个问题,我先问了自己回去救谁?毫无疑问我想两个都救,哪怕是用我的命换回 一个。因为无论失去谁,作为一个母亲,生还都是一种痛苦。

可现实不是考试,常常没有正确满意的答案放在那里。

不少人说,元妮重男轻女,为了给丈夫留后,所以选择儿子情有可原。但我想说,一百个人心中,就有一百个元妮。如果是我,就会理解为当时谁最有生还几率就救了谁。


关键时刻的选择,很多时候由不得你选

飞机遭遇事故时,无论我们身边带了几个孩子,空姐都会要求我们先给自己带上氧气罩。然后再逐一进行。所以,在求生的那一刻,其实很多事已经由不得我们选,而我们选的更多是本能或者冲动。


就像元妮,她苦苦的求着救援者,希望都救,但当一遍遍的兼得需求不可能被满足时,理智崩塌,内心喊出弟弟。这可能是她的价值观、潜意识,也可能是她痛定思痛后的理智选择,但这个选择绝对不是她想要的选择。


当没得选时,就向前看吧。

这虽然是电影,但她选完之后,仍然在被我们讨论着。加入元妮生活在现实,她该怎么办?为此自责一生?为此对弟弟冷漠?还是努力站起来,代表姐姐活下去?

逆境之后,何去何从。

其实,这才是我们更要取思考的。

当我们做了内心不能接受的选择或遇到让自己遭受沉痛打击的事件时,该如何活下去?

如果逝者在天有灵,恐怕不希望生者一辈子负累。走出来,做能做的事,努力去幸福的生活,或许,是对逝者最好的慰藉。


娴聊成长


当年第一次看《唐山大地震》这部电影的时候我儿子有5岁了,当时根本就不觉得作为母亲的元妮选择救儿子不救女儿有什么错,只是体会到了为人父母毁灭性的无奈和痛苦。个人觉得题主问的这个问题在电影里已经有了答案,3个情节片段:

第一个片段是元妮选择了救儿子方达舍弃了女儿方登。

后两个片段都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时候,全国各地的救灾人员和设备物资源源不断进入以汶川为中心的地震灾区,既有解放军和武警也有民间自发组织的救援队。方登和方达这对已经分别32年的龙凤胎姐弟也参加了,只是彼此不认识了。

第二个片段是方登听到了方达和一起来救灾的唐山老乡的对话,“手心手背都是肉”和“唐山的房子早重新盖好了,我妈心里的房子再也没盖过”,大意是这样吧

第三个片段是为了救一个埋在废墟的小女孩,救援人员在余震和废墟随时发生新的垮塌情况下又有人受伤了,女孩的妈妈坚决表示不要再挖了,女孩被抬走的时候一条腿留在了废墟里,妈妈撕心裂肺的喊“我女儿的腿啊”,身边的方登死死抱住了这个妈妈。方登低着头看不到她的表情,或许就是在这一刻,方登明白了32年前她的妈妈元妮放弃救她肯定不是因为狠心和偏心,妈妈的痛苦和无奈还有对错之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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