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健委:湖北以外日常醫療門診慢病處方可延長至12周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國家衛健委今天(2月17日)發出了《關於加強疫情期間醫療服務管理 滿足群眾基本就醫需求的通知》,從五個方面對疫情期間各地的醫療服務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對於湖北省以外地區,要緊密結合疫情發展形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醫療服務,不得搞一刀切,不能採取停診的方式將日常醫療服務一關了之。要在科學防控的基礎上,維護合理醫療服務秩序,滿足群眾基本就醫需求。

醫療機構要加強精細化管理,通過測算各臨床科室患者就醫需求,對可調用的醫療資源及時進行合理分配和調整,保證現有醫療資源有效利用最大化。要大力推行非急診預約掛號、預約檢查,引導患者分時段就診,減少人群聚集。加強門診患者預檢分診,科學間隔每名患者就診時間,嚴格執行“一人一診一室”,減少交叉感染。

組建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的醫療機構,要繼續完善分級診療模式,將診斷和治療方案明確、病情穩定的患者轉診至居住地附近的醫聯體內醫療機構就診。有效開展互聯網診療諮詢服務,加強線上就醫指導,發揮“互聯網+醫療”的優勢作用。醫療機構要根據不同患者的醫療需求,進行分類救治,滿足患者基本就醫需求。

對於急危重症患者,應當按照相關制度和診療規範給予及時有效救治,不得推諉拖延;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內急診正常開放,加強急診急救預檢分診,細化疫情期間的急診急救工作流程,確保急診急救工作安全開展。

對於門診慢性病患者,視患者病情可以將其處方用量延長至12周;必要的檢驗檢查和常規復查等,可指導患者在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並通過電話隨訪等多種方式加強遠程指導;充分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作用,加強家庭醫生團隊對慢性病患者的日常管理。

對於腎功能衰竭患者、腫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維持定期治療的重症患者,原則上醫療機構應當提供不間斷的醫療服務;確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宜繼續提供的,應當由患者居住地附近的、具備相應醫療能力的醫療機構接續承擔。

對於孕產婦和新生兒,要落實《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孕產婦疾病救治與安全助產工作的通知》(肺炎機制發〔2020〕25號),堅守母嬰安全底線。

對於擇期手術患者,要加強與患者的解釋溝通,爭取獲得患者的理解,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另行確定手術時間。

原標題:國家衛健委:湖北以外日常醫療服務不能一停了之 門診慢病處方可延長至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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