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部分法院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無接觸”遠程庭審

中國部分法院疫情防控期間開展“無接觸”遠程庭審

這是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法院的審判員在宣讀判決書。

新華社呼和浩特2月18日電(記者張雲龍、劉懿德)法庭上,1名審判員、1名書記員在場。10點30分,隨著一聲法槌敲響,審判員王立嵩宣佈:“現在開庭!”

17日,在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一起刑事案件開庭。審判員、書記員面前的電腦屏幕上,分屏顯示著法官、公訴人、被告人的畫面。

因被告人楊超認罪認罰,這次庭審適用了速裁程序,依法由1名審判員獨任審理。在中國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這次庭審通過視頻系統進行了一次“無接觸”遠程庭審。

屏幕中,公訴人正在檢察院的辦公室參加庭審。在被羈押場所,被告人楊超身後站著2名警察,通過視頻系統接受審判。

中国部分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无接触”远程庭审

這是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法院審判員的電腦前,正分屏顯示遠程參加庭審的公訴人、被告人畫面。

幾天前,楊超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員工作,辱罵、傷害一名執法人員,導致有關公務無法正常執行。警方依法將他刑事拘留後,檢方指控他涉嫌妨害公務罪。

庭審中,經核實身份、詢問是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被告人認罪認罰、最後陳述等一系列訴訟程序,審判員王立嵩當庭宣判,依法判決被告人楊超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宣判後,楊超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中国部分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无接触”远程庭审

這是包頭市稀土高新區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的庭審現場。

同日上午,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稀土高新區人民法院,一場同樣通過視頻系統進行的庭審活動也在進行。被告人王帥因犯詐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為避免人群聚集,不少法院開始通過互聯網開展工作。

呼和浩特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王旭軍說,從2019年3月開始,他們就開展網上立案、網上送達、遠程開庭、遠程調解等一系列工作。“針對當前疫情防控實際情況,我們將進一步加大應用力度,為公眾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司法服務。”

近年來,中國法院廣泛應用信息化成果,審判執行工作正步入“智能時代”。

2017年8月18日,中國設立全國首家互聯網法院——杭州互聯網法院。其最大特點是,案件從當事人起訴到最後宣判,全部通過網絡在線進行。

據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消息,2019年3月,中國12個省(區市)開展了“移動微法院”試點,依託微信小程序打造電子訴訟平臺,將部分訴訟環節遷移到手機移動端辦理。

截至2019年10月31日,“移動微法院”實名註冊用戶達116萬人,註冊律師7.32萬人,在線開展訴訟活動達314萬件。(圖片均由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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