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新冠患者如何救治?出院后如何管理?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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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下午,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第八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总体情况、救治情况及出院患者和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后续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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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情基本情况

截至2月18日12时,我市累计确诊病例 11 例,已治愈出院 3 例(东胜区、鄂前旗、达旗各 1 例),现仍在市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的病例 8 例,全部为达拉特旗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02人,解除隔离300人,目前2人仍在隔离观察(达旗人民医院)。我市已连续13天没有新增加确诊和疑似病例。

按照“四集中”的原则,将我市第二人民医院确定为确诊病例的集中救治机构,从市直6家医院抽调了80名业务骨干,成立了6个专家救治梯队和1个综合协调组进驻市二医院,按照一人一方案进行对症治疗,自治区医疗救治专家组每天利用远程会诊指导定点医院诊疗工作。2月8日由普通型新冠肺炎转为重型的2名确诊患者,经专家组调整治疗方案,科学救治,分别于12日、15日由重症转普通型。目前,所有在院接受救治的病例均为普通型,病情稳定。

三、出院患者后续管理、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的后续管理情

(一)确诊患者出院后严格按照自治区和我市相关规定,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按规定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医疗垃圾处置程序处理。集中隔离期满后按照相关程序解除隔离。

(二)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后,需继续居家隔离观察7天,原则上不准外出,确需外出,外出期间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去人员密集场所和参加聚会活动。疾控部门和社区管理人员在隔离期进行跟踪随访。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按规定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居家隔离期满后按照相关程序解除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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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问答环节

Q:

目前,我市已经连续13天没有新增确诊和疑似患者,是不是意味着我市情况已经好转,请介绍一下我市疫情防控的整体形势?

A:

目前,我市已连续13天没有新发现确诊及疑似病例,现有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都为阴性。但是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一是随着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人员流动再次增加,防控压力明显增大。二是近一段时间仍是新冠肺炎的存量释放期,全国各地确诊病例仍在增加,有的地方还出现了无症状感染者,还存在潜在风险。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下一步一是继续加强重点人群的科学隔离工作。二是进一步筑牢“三道防线”,即守住交通卡口防线、守好社区(嘎查村)管控防线、把住就诊筛查防线。三是部署落实不同人群的防控方案和重点场所防控指南,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聚会、聚餐等群体性活动,平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咳嗽、发热等不适症状及时报告,规范就诊,为阻断传染,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我们每个人的力量。

Q:

随着第二波返程高峰的到来,我市在疫情防控方面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具体将采取哪些举措加以防控?

A:

随着第二波返程高峰的到来,我觉得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很严峻,大家应做好打硬仗、打大仗、长期打仗的准备。具体采取以下措施加大疫情防控:

一、进一步完善疫情流行暴发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疫情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完善各地、各单位的应急预案,预案一定要细化,如防护物资的储备、临时隔离场所的设立、返程人员信息库的建立、疫情发生后的流程等等都要考虑到,同时要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流调队伍建设

一是

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发挥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网底优势作用。二是集中市、旗(区)两级优势流行病学调查资源,抽调各旗区流调人员,成立3支市级流行病学调查梯队,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爆发性和聚集性疫情。三是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每个旗区组建3-5支流调队。四是加强联防联控,开展区域合作。按照毗邻且相对集中的原则,加强旗区间相互协作关系,在全市形成三个协作区域,分别是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协作区域,准格尔旗、达拉特旗协作区域,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杭锦旗协作区域。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按要求做好隔离工作

落实自治区和我市对隔离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不同返程人员行程轨迹落实不同的隔离方式。也就是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是来自湖北和武汉的往来人员,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凡是来自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重庆、山东、四川、北京、黑龙江、上海、福建等疫情较重地区的往来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凡是市外区内往来人员,实施居家隔离观察。

四、对重点场所及不同人群提供防护技术指导

针对学校、交通工具、养老机构、公共服务等重点场所出台了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针对老年人、儿童、孕妇等不同人群出台了疫情防护指导性文件。

同时,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的具体部署,市疾控中心已连续派出了三个批次的流调消杀等工作人员,协助、指导、培训各旗区疾控中心、社区、企业等单位开展防控工作。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Q:

近期,全国很多地区包括自治区有的盟市,陆续出现了无症状感染者,请问我市有没有类似情况?广大群众如何预防无症状感染者传染?

A:

(一)无症状感染者一般指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但是呼吸道等标本病原学检测阳性者。这类病例主要通过聚集性疫情调查和传染源追踪调查发现。我市目前没有类似情况。

(二)无症状感染者不存在特殊的传染方式,按照现有的防控措施即可预防传染,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预防:

1.在疫情期间,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不组织或参加聚会、集会,尽量不去人群密集或空气流动性差的公共场所。居家时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出门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减少个人感染的风险。

2.对有与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和居住史、与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提供相关信息,并进行隔离观察,同时开展实验室检测,减少疾病传播风险和家庭聚集性疫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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