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撤销后,街道如何为大家服务?

用户111043513560


物业撤出后,小区居委会不会接管小区物业管理的事,只会从中协调帮助小区另选物业。一个居委会中有若干小区,封闭的小区有物业,不封闭的一般没有物业,每户每年交纳卫生代运费,各户将垃圾放在街边的垃圾箱内,然后由保洁人员拉走。垃圾清运和街道的保洁工由居委会管理,垃圾代运费也由居委会收取。目前居委会管的就是这一块。


闲客193223645


小区管理,你就是叫神仙来也管理不好,因为它面对的是几百上千户,几千口形形色色的人,你做对一百件事,一百零一件他不满意,他就说你服务不到位,甚至以此拒交物业费,好比厨师一样,世界上在高的顶级厨师,也做不到众味满意。我在五个小区,有七套房,我也见过到过物业的嘴脸,更多的是看到了那些业主的不要脸。


我爱她的人


应该取缔物业,谁家的孩子谁家抱,自来水归供水单位管理,燃气归供气单位管理,下水道归市政管理,绿化归园林局管理,垃圾归环卫局管理,各管各的,要物业何用。同时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组织一定数量的专职专业维修人员对业主的住宅问题进行统一维修管理。希望大家多多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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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撤销,由谁来撤销?社区能撤销物业公司吗?我们应该首先要搞清两个问题,一是社区不是行政编制也不是事业编制。大的社区一般在5000人,小的社区一般在1500左右。社区的工作人员一般在8到20人之间,只设一个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二是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经工商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物业公司的存在是合法的。社区没有权利撤销物业公司,社区只能在物业公司和业主间做一些协调工作。真正管物业公司的是房管部门的物管科,他们对物业公司的账目,服务等进行管理与监督。

其实这是一个磨掉牙的老问题了,为此也争论了很久,但根本的问题还物业费的问题。毫不夸张地说,那些歇斯底里想撤销物业公司,或把物业公司说成是黑社会的人,大多是不想交物业费或是根本就不交物业费的人,这些人即要想享受物业公司的服务却又不想付出。客观地讲,有些物业公司的确服务不作为或乱作为,致使业主怨声载道。取消物业公司由社区来管理,这个想法本身没错,理论上可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取消物业公司由社区管,社区怎么管,由社区亲自管理这不是他们的业务,他们也管不过来,雇人来管理,资金从哪来,仍由业主出资,那些仍然不交钱的业主又如何处置,到头来又是一个新的恶性循环。

平心静气地讲,我们都住在小区,对物业的管理服务都会有一个切身的体会,有好有差但大体上还都过得去。物业与业主的主要矛盾就在物业费上。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就想方设法的逼迫业主交费,甚至出现一些过激手段。需要共识的是,按时交纳物业费是每个业主义务。那些不交物业费的人,不仅侵害了广大业主的权益,也给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人带来不公平,也使本来和谐的小区矛盾激化,最后伤害的是全体业主。


海风助浪


拆除小区围墙,将小区道路与外面连通,每栋楼装视频监控,监控人员在总控制室24小时值班,保安24小时巡逻,保洁打扫楼道卫生,底下卫生归环卫,保安监控属派出所管辖,保安,监控,保洁人员工资由停车费及小区广告费支出,电梯,二次供水及其它设备维修保养有房屋维修基金。何必请一群大爷在头上作威作福,还要交保护费。


用户368521573379


取消物业很难,第一个是既得利益体的利益瓜分,现在 物业公司大多数于开发商有纠葛,并且之前签署了前期物业协议,与物业协议,如果物业没有重大失职或者损害业主利益的情况下在合同有效期内是不能被赶走的。

二、街道办事处下辖小区较多不可能都管的过来,要么是聘请第三方或者业主自治,我喜欢一句话不是因为不背叛而是因为还没有达到背叛的资本。人心难测,所以这个也不大现实。

三、取消物业难道就不交物业费了?难得财政还要拨款管理小区?其实那时候问题又出来了,谁拿钱谁挨骂。

总结:取消物业不现实,要做的是建立健全对于物业的考核,以及费用的透明公开,落实物业的主管部门,让群众参与监督大家一同建设好自己的家园,本回答不针对任何第三方,都是自己的观点,如有不对的地方希望提出了,大家理性判断。


宜居昆明


广大农村,几千年来没有物业,怎么过来的。过去农民租住地主的房子,种地主的地,只交地租,不交房租。现如今我们住自己的房,干公家的活,却要交房租(各种物业管理费用),应当学习村委会管理模式,管理小区。治安交由治安室(派出所派出机构),环卫交由环卫,楼房维修交由城管。费用当然由开发商支付。

国家如今也有政策,拆除小区隔离,变小区道路为城市街区道路,提高城市道路疏通能力及利用率。变封闭小区,为开放性街区。我们应该为这项政策点赞。


用户2590071392830020


街道好多己变成了社区,居委会是政府最基层的政府,领导街道(社区)从管理顺序上没有什么变化。但近三十年开发商买房后雇佣了大批物业管理公司,把居委会和街道分离了,同时也把政府的管理搞乱了。开发商雇佣物业管理公司是为了隐藏开发商在建设上的不足,很多公共设施了全,物业费霸权制定,开发商用钱卖通各监管,政府部门,强行把属于业主的非法强买如車位,所以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雇佣的带有黑社会组织,应取缔,社区业主是社区的主人,有权管理自己的家园。一切权力归业主,在居委会的领导之下,小区雇佣物业服务人员,把物业管理公司取消全部管理人员,变为物业服务小组为好,在业委会领导之下,由业委会发工资。


老头114474768


应该给业主自主选择服务对象的权利,不应该强制性要求业主被动接受物业公司服务,剥夺业主自主消费权利,按照相应规则业主自由选择社区直管,小区自治,非盈利组织服务,物业公司服务选择其中一类即可。

另外更可行的是可以由政府成立相应专业服务平台,比如取消物业后,政府成立电梯故障维护平台,垃圾处理平台等公共服务,然后相关费用关联在水电费上面,由业主自行缴纳,这样不存在拖欠的问题


川东北都市


物业管理费太高也是主要矛盾!大部分业主是房奴!收入有限,都想节省开支!中国人有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可与现在提倡消费的理念相互冲突。大部分业主没有能力,所以不奢望享受富人的生活!可是买了房就必须被绑架消费!有些力不从心囊中羞涩呀!百分之九十的人会选择无物业小区(基本的费用要付)。再说车位。车位配置率不高,为开发商投机倒把,投机取巧,牟取暴利开了绿灯!车位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更是现代人生活必需品,理应资源共享!开发商占有这些资源,牟取暴利!没钱买车位,回家吃顿饭要五元停车费,晚上回家睡觉要十元。买了车位还得付管理费!一般老百姓还是难以接受的。看看小区周围的马路,人行道,为了省几个停车费,贴罚单也愿意!政府应该关注!关注!关注!不是说要取消物业。物业与民生息息相关,让他成为非盈利行业,作为政府公益性行业。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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