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可以不通知所在单位吗?请求法院知情人事解答?


  法院判决书只送达给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送达给其所在单位,如果不能直接送达给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达给当事人的同住成年家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

  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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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只送达给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不送达给其所在单位,如果不能直接送达给当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达给当事人的同住成年家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

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人民网郑州1月12日电 (记者曲昌荣)如今,只要你点击河南法院网,就可以在显著位置了解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的、2008年10月1日后生效的并已送达当事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裁定判决以及立案、执行等法律文书。

本报“声音”栏目2008年10月27日报道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的讲话《判决书要挂在互联网上》。他在讲话中表示:“今年年底,省高院的判决书和裁定书,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要做必要的技术处理外,都要挂在互联网上,让社会和群众来监督,来提意见。”

此后不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做出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省高院生效裁判文书将上网公开(法律规定不公开的除外)。2009年上半年,各中院的案件判决书要全部上网。到2009年底,全省范围内的法院判决书、裁决书要全部上网。

人民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已全部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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