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防疫期間緊急“立法”,既講速度也重成效

廣東:防疫期間緊急“立法”,既講速度也重成效

羊晚政見·戰疫觀

廣東在短短几天便出臺一批法律性文件、規範性文件

羊城晚報記者 董柳 通訊員 林曄晗 胡靜

漫畫/陳春鳴

1月1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確認廣東首例輸入性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的這一個月,廣東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紛紛緊急行動起來,短短几天內便出臺一批法律性文件、規範性文件,對於依法防控、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起到積極作用。

快速響應

從起草到出臺僅用4天

2月11日上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疫情防控有關決定,當天通過、即刻生效,終止日期將由省人大常委會另行公佈。該決定明確提出,在決定有效期內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這是省人大常委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作出的一項特別決定,在全國範圍內“走在前列”,其中涉及的條款具有法律效力,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及時、有效的法治支撐。

這份法律性文件是特殊時期的一次“緊急立法”,從起草到出臺僅有4天,且當天公佈、當天施行,顯示出解決現實問題的針對性、急迫性。

此前的2月6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刑事犯罪的通告》,這是全國省一級法院檢察院就嚴厲打擊涉疫情防控犯罪聯合發佈的首個指引。三天後的2月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關於依法審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民事行政案件的通告》。這兩個規範性文件實現了對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全覆蓋。

記者從省法院瞭解到,該院出臺的兩個規範性文件,從起草到正式發佈,分別用了一天和兩天時間。儘管出臺速度快,但集體研究討論、反覆修改論證的過程並沒有缺失。

確保質量

各小組反覆修改論證

省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疫情發生後,省法院迅速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並設立刑事審判組、民事審判組、訴訟服務組等3個工作小組抓緊梳理研究涉疫情案件相關法律適用和政策把握問題。

2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強調要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當晚,省法院召開防控領導小組會議,聚焦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中最突出、最密切、最緊迫司法問題,將依法維護疫情期間治安秩序、醫療秩序、市場秩序作為當前全省法院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出臺《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刑事犯罪的通告》和《關於依法審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民事行政案件的通告》,切實維護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和社會大局穩定。

省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2月5日晚,按照省法院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決定,省法院迅速成立起草組。當晚,起草組在前期研究和參考有關文件的基礎上,分工負責、協同聯動、高效運轉、反覆推敲,高質量拿出刑事通告初稿。次日上午,召集刑事審判組成員對通告稿進行集體研究討論,並徵求省檢察院意見。經反覆修改論證,最終於當晚與省檢察院共同發佈該通告。

7日上午,起草組繼續連續作戰、盡銳攻堅,研究民事行政通告的起草思路和框架,於8日上午拿出民事行政通告稿,下午即組織集體研究討論,廣泛徵求意見,反覆研究論證,最終於9日晚正式發佈。這兩個規範性文件僅在省法院官方微信就引起超過170萬閱讀量,社會反響良好。

羊城晚報記者瞭解到,《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刑事犯罪的通告》充分考慮了廣東實際情況,部分規定得到了“兩高”“兩部”發佈的相關意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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