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呢?

大家好,这里是学思财税。



【问题】

哪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呢?



【税务处理】

用于非生产经营非正常损失项目,以及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的<strong>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上述非正常损失是由纳税人自身原因造成导致,其损失不应由国家承担,因而纳税人无权要求抵扣进项税额。并非所有发生毁损的不动产均不得进项抵扣,只有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的,才需要对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作进项转出的处理。

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今天的知识点分享到这里结束啦,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这里是学思财税,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哪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